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创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发布时间:2019-03-10 00:20:39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创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黄政办发[2017]28

【发布部门】黄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7.03

【实施日期】2017.07.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创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发〔201728号)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金融机构:

《黄石市创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黄石市创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 》文件精神,促进黄石市绿色转型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十三五期间建成全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二)具体目标:

1.做大绿色融资规模。以创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为载体,通过发展绿色金融,促进黄石信贷规模平稳增长,信贷结构不断优化。力争实现当年绿色信贷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3个百分点,绿色信贷增量高于上年;当年绿色社会融资规模增速高于社会融资总规模平均增速3个百分点,绿色社会融资规模增量高于上年;绿色保险收入、赔付额增速高于全部保险收入、赔付额增速 3个百分点,绿色保险收入赔付额新增额高于上年。

2.做大绿色经济产业。通过发展绿色金融,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源投入绿色产业,服务于黄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项目攻坚等中心工作,促进金融资源脱虚向实,推动黄石国家级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和黄金山工业新区国家低碳工业园试点工作。力争实现绿色产业在全市总产业比重不断提高,绿色产业GDP增速高于 GDP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

二、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7 3 -2017 6月)。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领导小组及联席会议制度。

(二)协同推进(2017 6 -2020 12月)。制定考核办法,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大力推进绿色金融工作,加强沟通交流和协调磋商,总结经验特点、研究解决困难问题,强力推进创建工作,并确保取得实效。

(三)总结考核(2020 1 -2020 3月)。总结我市绿色金融工作,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各金融机构进行专项考核。

(四)表彰奖励(2020 3 -2020 5月)。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创建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三、主要措施

(一)推进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建设

1.推进绿色银行体系建设。鼓励全市银行实施绿色企业营销四单管理:单独设置机构,鼓励大中型银行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专营机构,提升绿色金融服务水平;地方法人银行要继续下沉网点和服务,增加绿色企业有效供给。单独配备人员,打造专业化绿色金融营销、管理团队。单设授信条件,适当降低绿色企业信贷门槛。单列信贷规模,积极向上争取绿色信贷专项规模。选取市农发行、工行、中行、兴业银行、湖北银行、汉口银行、黄石农商行等为绿色金融示范行,以点带面,重点推动绿色金融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公司依法设立绿色专营机构。

2.推进绿色保险体系建设。鼓励以绿色保险为主的保险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在黄保险机构设立绿色保险营销团队。支持保险代理、保险经纪等中介机构发展,为绿色保险消费者提供增值服务。

3.推进绿色资本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和引进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天使基金以及私募基金,参与绿色投资。鼓励在黄银行、证券公司加强合作,推动绿色贷款证券化。

(二)推动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创新

1.突出绿色信贷支持重点。坚持有保有控、绿色优先原则,实行绿色信贷五个一批:一是做大做强一批。对已与银行发生信贷关系的新能源、新材料、生态农业、服务业等环境友好型企业要加强信贷投入,支持其做大做强。二是跟进突破一批。对暂未与银行发生信贷关系,符合信贷条件且环境友好企业,要迅速跟进信贷营销和金融服务。三是增信支持一批。对贷款资质不够但环境友好企业要通过绿色产业基金、担保基金等措施,帮助满足银行贷款条件。四是支持转型一批。对两高一剩但环评达标企业,要支持其技术升级、转型发展。五是退出淘汰一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de0134777eeaeaad1f34693daef5ef7ba0d12e3.html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创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