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西部计划志愿者延期服务信息的通知
各市团委、各服务县项目办:
根据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办工作安排,为做好2012-2013年度西部计划招募计划制定和服务期满志愿者就业服务等工作,根据《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区项目办决定对2011-2012年度西部计划志愿者延期服务信息进行统计。请各团市委、服务县项目办按照要求完成相关统计、上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统计对象
根据《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次统计的对象为,自2010年7月以后参加西部计划,且一直在岗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1.2010年8月参加西部计划,本人有延长服务意愿,考核合格且至少有一次考核为优秀,并在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志愿者。
2.2011年8月参加西部计划,本人有延长服务意愿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 3.2009年8月参加西部计划至2012年7月,服务期满三年的志愿者,不再纳入延期统计范围。
二、申请步骤
18个服务县志愿者有延长意愿的请向所在县项目办提交经服务单位签章同意的书面申请;非服务县基层青年专项行动志愿者向所在市团委提交经服务的县团委签章同意的书面申请;请各市团委、各服务县项目办于2012年3月19日(星期一)下班前将通过审核的志愿者名单盖章传真至区项目办,电子版发至gxxmb@163.com。
三、工作要求
西部计划延期服务志愿者信息统计工作,是做好新一年度志愿者招募和岗位设置及服务期满志愿者就业服务等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请各地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切实做好此次信息审核、上报工作,并为志愿者做好延期服务工作。因信息统计错误产生的问题,由相应项目办承担责任。
联系电话(传真):0771-******* 韦鸿飞
电子邮箱:gxxmb@163.com
附件:2012年西部计划志愿者延期服务信息统计表
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
广西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2年3月13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d4d334ecf84b9d528ea7a5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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