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操作准则
目录
一、房源准则 1
(一)、录入 1
(二)、勘察 1
(三)、翻盘 2
(四)、收钥匙 2
二、业务操作准则 3
三、日常操作准则 3
一、房源准则
(一)、录入
1、通顺区(通州九个小区)之间房源录入不用推荐,可以直接录入;通顺区(顺义三个小区)之间房源录入不用推荐,可以直接录入;录入人即是所属人和维护人;
2、房源自录入后业主电话一直处于无效状态(关机、空号、停机),如录入人或录入人本组经纪人将此房源出售,不计业绩,经纪人罚款500元/条、店经理连带罚款200元/条、区经理连带罚款200元/条,举报无效房源的举报人奖励200元/条。
3、房源录入人录入房源后声明至少录入六项,否则不分房源录入业绩;
4、房源录入时间达到两个月,必须房源更新重新录入(有勘察和收钥匙的房源除外);房源更新重新录入需在新录入房源跟进力写明原房源编号,如未写原编号,录入业绩不予分配;
5、房源维护人未按时维护房源,房源出售当日如出现红叹号,房源录入业绩不予分配(无论出房人是本区还是外区);
6、房源信息录入错误(包括:物业地址错误、面积误差超过3%、业主电话错误),房源录入业绩不予分配;
7、各区每月只限10套房源可录区经理电话(只限通州),48小时如未卖出必须将业主电话放出,(如未放出业主电话对责任人进行惩罚,惩罚方式小区自定)原业主电话发信息给马娜做备案,未发给马娜做备案的一经发现每套罚区经理1000元,其他员工如有客户的情况下可随时(48小时之内也可以)跟录入人要取业主电话,录入人要在5分钟之内提供,不提供电话者属恶意欺瞒,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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