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孝道

发布时间:2018-07-01 06:01:4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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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孝道:中国最早的一部解释词义的著作《尔雅》下的定义是:善事父母为孝。汉代贾谊的《新书》界定为子爱利亲谓之孝。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的解释: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许慎认为,字是由字省去右下角的形体,和字组合而成的一个会意字。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的古文字形与善事父母之义是吻合的,因而孝就是子女对父母的一种善行和美德,是家庭中晚辈在处理与长辈的关系时应该具有的道德品质和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在中华民族,孝的观念源远流长,甲骨文中就已经出现了字,就是说在公元前11世纪以前,华夏先民就已经有了的观念。《诗经》中则有哀哀父母,生我劬()劳哀哀父母,生我劳瘁的咏叹。而关于敬老、养老的专门史料记载则可以追溯到三千多年前。      作为中华民族的一种传统文化,孝道随着中国社会文明的发展而不断地丰富和赋予新的内容。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孝文化,重建与现代文明社会相适应的新孝道文化,对融合代际关系,实现家庭和睦,营造孝亲敬老的良好社会氛围,发挥贤孝文化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社会意义。
[编辑本段]我国各个历史时期的孝道文化
     在西周王朝,统治者主张敬天、孝祖、敬德、保民,重视尊老敬贤的教化。要求每个社会成员都要恪守君臣、父子、长幼之道:在家孝顺父母,至亲至爱;在社会上尊老敬老,选贤举能;在国家则忠于君王,报效朝廷。周代规定,大夫七十而致仕,大夫一级的封建贵族官员,七十岁就要把执掌的政事交还国君而告老还乡。贵族官员致仕后,朝廷把他们奉养于各级官学。《礼记·王制篇》说:周人养国老于东胶,养庶老于虞庠。又说:凡养老,有虞氏以燕礼,夏后氏以飨礼,殷人以食礼,周人修而兼用之。五十养于乡,六十养于国,七十养于学,达于诸侯。此所谓国老,就是卿大夫一级年老致仕的封建贵族;所谓庶老,就是庶民百姓中德高望重的长者。周代的学校就是官学,把国老庶老们安排在官学养老,让他们兼任学校的老师,传播知识,推广教化,可见当时不但注意到了养老,而且已注意到了发挥老年人的智力资源。用今天的话说,就是老有所养、老有所为。      周代不仅倡导尊老敬贤的道德风尚,还要定期举行养老礼仪。周代的养老礼仪包括朝廷和地方两个层次。在朝廷,天子一般都要定期视察学校,亲行养老之礼,在太学设宴款待三老、五更及群老,以示恩宠礼遇。在地方,则每年都要定期举行乡饮酒礼。乡是周天子及诸侯都城四郊的基层组织单位,以一万二千五百家为一乡,相传天子有六乡、诸侯有三乡。举行乡饮酒礼时,六十岁以上的老人享有特殊的礼遇,他们不仅受到晚辈的伺候,还依年龄而别,年龄越大,享用的美味佳肴也越丰富。举行乡饮酒礼的目的在于正齿位,序人伦,尊老敬贤,敦睦乡里。 周代朝廷对老年人及其家庭也实行优惠政策。《礼记·王制篇》规定,老人五十岁以后,不再服劳役;六十岁以后免服兵役。朝廷还根据户口册核查老年人的家庭及其财产情况,规定八十者,一子不从政;九十者,其家不从政;废疾非人不养者,一人不从政;父母之丧,三年不从政。这是说,八十岁老人的家庭可有一子免服兵役和徭役,九十岁老人全家可以免服兵役和徭役,以便让其家人安心在家服侍老人,恪尽赡养老人的义务。      到了春秋战国时代,在尊老敬老方面,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思想体系、伦理道德观念和基本的规范。《论语》、《孝经》等书记载了孔子在这方面的大量言论。以致中国人之重孝道,几乎成了区别于其他民族的最大特点。孝作为华夏民族传统的道德观念,经孔孟儒学的发挥,以及历代帝王的提倡,确实是深入民心,难以动摇。佛教传入中国,最后也不得不把无夫无君的教义改变为忠孝的说教;基督教传入中国之初,也不得不改变不能崇拜偶像的诫条,允许信徒祭祖”……      孔子在《孝经》中说: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人之行,莫大于孝教民亲爱,莫善于孝夫孝,德之本也。孔子认为,为人子女孝顺父母,是天经地义的法则,是人们应该身体力行的。可见孔子对孝道的看重与推崇。记载他仅有数千言的《孝经》,以孝为纲,历陈五等之孝,提出了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人各个等级所应遵守的基本规范,成为两千多年来的文化经典之一。      《论语·为政》里也记载了孔子的许多弟子向他问孝的事情。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对子游的发问,孔子说得极有道理。关于如何具体行孝,孔子在这里突出了一个字,很是精僻到位!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孔子明确地提出在伺俸父母时,还要做得和颜悦色。他特别强调这个态度问题,主要是在于为人子女者的孝心是否根于诚笃,要求子女要确实出于敬爱之心,真心实意。

《孔子家语·六本》篇里还记载着这样一个件事:曾子犯了小过,斩断了他父亲曾皙以吴国觅来的瓜种,曾皙一怒之下用锄柄将曾子打昏了。曾子苏醒后问父亲:刚才我犯了过错,您老教训我,没累着您吧?之后回房弹琴而歌,好让父亲听见,表示他挨打后没有不适,孔子知道后批评说:一点小事,曾皙不该暴怒杖罚,而曾子也不该委身以待杖罚,如果万一为父打死,死得没有道理,人们就会指责曾皙的不义,这是大不孝!这显然是对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的不攻之击。可见, 古时把孝当成子女对父母百依百顺也是对孔孟观点的曲解。      关于孝孔子还有一句名言:父母唯其之忧。这句话的意思是,为子女者要想想自己生病时,父母那种忧愁、担心的心情。言外之意,不言自明。这句话的深意还在于:为人子女者除了因病使父母担忧外,其他的一切都不要让父母操心,如安全、守法等,作到了这些也是孝。      孔子的弟子曾子受孔子孝道思想的启示,由事亲之孝,扩展为五伦之孝,认为做人之道,除尊敬父母师长、供养侍奉外,还要洁身自爱,力争进取;上则尽忠报国,下则爱人以德。否则:居处不庄,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儒家之孝,由父母之孝,演绎成五伦之孝,推家及国,以孝齐家,以孝治国,极力推广孝道的教化。      自秦代后,历代朝廷也都注意从正面导向,官修正史上都立有《孝义传》,就是表彰孝子,让他们青史留名。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前,汉王朝就提倡以孝治天下,选拔官员也把作为一个基本标准。唐朝时,参加医学、算学、律学考试的人不用读五经,但《论语》、《孝经》却不能不读,类似现代大学的公共课;唐玄宗曾亲自为《孝经》作注,《孝经》也是《十三经注疏》中唯一一部由皇帝注释的儒家经典。到了宋代,我国的儒学伦理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但其间宣扬的孝道有的偏离了儒家的基本原则,在历史上起到了较大的误导作用。到了清代的康熙、乾隆等也极力提倡孝道,他们经常举行千叟宴,颁诏旌表百岁,昭示其尊老敬贤的教化,推行其以少胜多的统治政策。我国历代的法令都有类似的规定,凡需赡养老人者,官府可以减免其徭役和赋税,有罪者可以减轻其刑罚;同时都把不孝定为十恶大罪之一,不肯抚养甚至辱骂殴打父母或祖父母者,都要被官府严厉处治,甚至处以绞刑和腰斩。      由于受儒家伦理观念和统治阶级的影响,在我国古代的民间,关于孝道与崇老的文化和习俗,则有更为丰富的文字记载。就是说,在我国的封建社会,孝道作为一个基本的社会问题,完全纳入了社会道规范和法律规范的范畴,做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已经发展为一种根深蒂固的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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