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春里程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7-02-28 13:44:1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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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县争胜乡中心小学校

消防安全制度

一、校园消防制度

1、要做好消防设备的定期检查及维修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备。

2、各楼房的楼道和楼道口要保持安全通道畅通。教室、实验室、前后门要 开启自如。

3、学生不得抽烟、点蜡烛,严禁学生带打发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

4、校内各室内,不准乱拉电线、不准用电烧开水,禁用电炉等电器。

5、电器产品的购置、安装由专人负责,非专业人员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和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各电器设备房要做好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6、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文印室、仓库等有关场所严禁烟火,不准将易燃品放置室内。工作人员下班时,要切断电源。对易燃、易爆化学药品要设专人妥为保管,并定期检查。

7、食堂工作人员要切实提高防火意识,做到人到点火,火灭走人。

8、定期组织师生员工实习消防设备及器材的使用方法,做一万无一失。

二、教学楼、综合楼消防安全制度

1 .消防领导小组每月要检查校园教学楼、综合楼的线路,发现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解决。

.增设消防设施,配齐配全教学楼、综合楼的防火设备、防火器材。做重点部位有灭火器。

 3 .禁止办公室、门卫值班室活动室、教室、使用电炉和其他不合格的电器。不在校园教室楼道、平台内等燃放烟花爆竹,一旦发现一律收缴。

4 .各班公室、活动室、教室的老师下班后,要做到及时关灯、电扇、饮水机、空调、电脑等有关电源。

5 .一旦发现火灾事故,立即拨打119”,要严密组织师生疏散,确保师生安全,尽最大的力量减少财产损失。

  6 .如出现火灾事故,及时报告主管教育部门和上级领导。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就情节轻重处以重罚或进行刑事处罚。

三、实验室消防制度

   1、学生分组实验前,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应事先对该实验进行备课或操作一次,若有有毒气体产生和易爆的实验,任课教师在学生实验前应教育学生小心谨慎,严防发生伤害事故。

   2、教师做演示实验,应与学生保持适当距离,防止有害气体让学生直接吸入。

   3、危险药(物)品,应有专室专人保管,禁止与一般药(物)混放,任课教师在分组实验或演示实验要使用危险药(物)品,必须征得实验员同意,使用数量要适当,并落实好防范措施。

   4、任课教师使用化学实验药品后,应把剩余药品及时交回药品室,不准长时间安置在办公室。

   5、实验员离开药品室(仪器室)时,应随手关门,下班前应仔细检查药品室(仪器室)门窗是否关好,防止学生进入药品室(仪器室)。

   6、教师上课要使用非安全电压电源,任课教师(电脑课)或实验员应事先检查电源插座是否安全可靠,发现不安全插座应立即停止使用。

四、配电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配电是学校师生教学、生活用电的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管理好配电房。

   2、严格实行值班、定期检查制度,常年保证机械运行性能良好,确保学校供电正常,预防停电事故的发生。

   3、非工作人员不准带入该房内,不准他人随便摆弄供电,注意保养、爱护公物。

   4、房内保持整洁有序,门窗防护设施完好,专人负责关锁门窗。

   5、配电房按规定配有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定期检查性能,学会使用,妥善保管。

五、食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要做好食堂消防设备的定期检查及维修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备。
    2、不得随意抽烟、点蜡烛,严禁工作人员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
    3、食堂内,不准乱拉电线、不准用电烧开水,禁用电炉等电器。
    4、电器产品的购置、安装由专人负责,非专业人员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和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各电器设备房要做好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5、严禁烟火,不准将易燃品、易爆物品放置室内。工作人员下班时,要切断电源。并时时注意。
    6、食堂工作人员要切实提高防火意识,做到人到点火,火灭走人。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c3535da8ad63186bceb19e8b8f67c1cfbd6ee5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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