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评优细则

发布时间:2015-06-10 08:54:0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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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红旗(先进)团委评选细则

(一)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共青团组织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学习邓小平理论,激发医学部团员青年奋发进取、健康成才,做党的得力助手和坚强后备军,医学部团委每年进行红旗团委的评选工作。为使这一工作进一步合理化、系统化和规范化,增加透明度,在以往评选标准的基础上,特制定此次评选细则。

(二)评选标准

1、重视理论建设,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武装和引导团员青年,积极在团员青年中组织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思想的教育和宣传,积极探索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形式、新方法。

2、重视组织规范化建设,能够正常开展年度团员注册、团员民主评议、团费收缴等日常组织工作;重视基层团支部建设,能够很好的指导基层团支部开展工作;重视学生骨干培养,能够向医学部团委各部和各学生团体输送大批学生骨干。

3、重视宣传阵地建设,有固定的宣传阵地,团刊、工作通讯等日常宣传工作开展良好,积极开拓网上宣传阵地。

4、重视特色工作,特色工作具有品牌效应,并具有一定规模,能够出成果,出经验,可供借鉴推广。

5、重视推优入党工作,具有明确的推优程序和整体规划,推优工作富有成效。

6、指导工作得力,能够有效的指导本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及各种学生团体正常开展工作,巩固加强团组织在团员青年中的地位和作用。

7、具有良好的创新意识,能够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和活动形式,积极开拓新的工作领域。

8、具有明确的工作思路,能够积极围绕医学部团委的工作方针开展工作;战斗力强,能够出色的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评选程序:

1、材料申报:参评的院系团组织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交书面申请及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要求能全面、详实地反映本单位工作,并侧重于特色工作和创新工作,无申请材料者,不再评选之列。

2、申报答辩:申报单位负责人汇报本单位的工作之后,由医学部团委、各部部长及各院系团委负责人根据汇报情况打分。

3、书记班子评审:在各单位整体工作的基础上结和申报材料,书记班子对各参评单位的工作予以评定。

4、确定获奖单位:根据各申报单位工作答辩和团委书记班子评审结果,确定红旗团委先进团委的获奖单位。

二、优秀团支部评选细则

(一)总则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团支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本着鼓励先进,督促后进的原则,北京大学医学部团委决定每学年在医学部范围内进行评选优秀团支部活动。

(二)评选标准:

1、团支部组织健全,作风过硬,凝聚力强。

2、组织工作得力,能坚持定期组织支部活动,组织生活具体明确,团员评议详细,并有书面总结材料。

3、能够及时传达上级团组织的指示,主动配合上级团组织的工作,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4、能够大胆创新,开展特色工作,主题团日活动质量高、收益大、覆盖面广,并有详实的文字总结材料。

5、团员队伍建设好,支部团员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能够积极参加义务劳动、义务献血等活动。

6、工作规范,有计划、有总结,能形成文字,且资料保存完好。

(三)评选程序:

1、申报:各参评团支部写出年度工作总结,对学年工作进行总结;在工作总结基础上,向所在院系团委提交书面申请。

2、院系初评:根据支部申请,结合各团支部的日常工作,各院系团委对各团支部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上报医学部团委组织部。

3、复审:在各院系团委上报初评结果的基础上,结合首都高校先锋杯支部的评选,医学部团委组织部对申报团支部进行复审,确定入围名单。

4、确定获奖支部:医学部团委组织部将入围名单上交书记班子讨论,并最终确定获奖支部。

提名团支部评选细则

提名团支部是针对新生团支部的集体奖项,评选条件和标准同优秀团支部。



四、优秀团干部评选细则(一)总则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团组织的自身建设,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大学生,更好的发挥广大共青团干部的青年中坚作用,医学部团委决定每年在医学部范围内开展优秀团干部的评选活动。为增加这一工作的透明度,力求评选工作的合理化、规范化,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特制定本评选细则。

(二)、评选标准:

1、优秀团干部从医学部团委、各二级团委(总支)、团支部的广大团干部中产生,必须具备第二十五至二十九条中所列各项条件。

2、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思想,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

3、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举止文明。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努力,在专业课的学习中成绩优良,考试成绩有不及格者不具备评选资格。

5、具有很强的工作能力,热爱团的工作,熟悉团的业务,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有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工作勤恳有效并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

6、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能够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学习,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与监督,并在群众中享有很高的威信。

(三)评选程序:

优秀团干部的评选在每年3-4月份的团员教育评议过程中进行。具体实施步骤是:

1、上报:各基层团组织在广泛动员并征求班主任老师的意见的基础上,通过民主程序确定人选并写出推荐材料。

2、初评:院系团委征求学生的意见后初评,本人填写相应登记表,报医学部团委组织部。

3、终评:医学部团委评审小组进行终评审批,并予以公布、表彰。五、优秀团员评选细则(一)总责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团组织的自身建设,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大学生,更好的发挥共青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医学部团委决定每年在医学部范围内开展优秀团员的评选活动。为增加这一工作的透明度,力求评选工作的合理化、规范化,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特制定本评选细则。

(二)评选标准:

优秀团员从医学部团员同学中产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进步,能够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思想,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

2、品德优良,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3、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刻苦钻研,成绩优良(考试成绩有不及格者不具备评选资格)。

4、有明确的团员权利与义务观念,按时交纳团费,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并自觉执行团的各项决议;关心团的事业,主动为团的工作献计献策,积极参加班、团、院(系)、校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义务劳动和其他集体活动。

5、在各项活动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在团员青年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三)评选程序:参考优秀团干部评选程序



六、其他规定

1、评优比例:优秀团支部、提名团支部的评选名额总数不超过医学部团支部总数的15%,优秀个人(团干部、团员)评选名额总数不超过医学部全体团员总数的1%

2、所有的评选坚持严格把关、宁缺勿滥的原则。

3、本细则解释权、修改权属北京大学医学部团委。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bfff60471fe910ef02df81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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