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2018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成人教育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8-08-22 02:35:4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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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2018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成人教育)招生简章一、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成人教育)(以下简称成人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16年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办法》《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6〕7号),结合我校成人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校名:四川大学,英文译名:Sichuan University。学校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是国家布局在中国西部的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大学。2017年,在国家公布的“双一流”建设名单中,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四川大学由原四川大学、原成都科技大学、原华西医科大学三所全国重点大学经过两次合并而成,座落在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四川省成都市,现有望江(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华西(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7号)和江安(成都市双流区川大路)三个校区。第三条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成人教育)的业务主管部门和办学实体。第二章招生政策第四条我校成人教育招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第五条我校成人教育的学习层次有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报考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含职高、中专、技校等)。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当具备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报考条件。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等可申请免试就读专升本。第六条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只招收入学考试为英语的考生。第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专升本新生报到时必须出具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第1页(共7页)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ab5f82926d3240c844769eae009581b6ad9bd5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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