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流程

发布时间:2018-06-28 03:53:1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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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抵押登记办理流程

    1、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抵押登记申请书

    3抵押物清单;

    4《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共有的房屋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

    6)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含有资质的房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备注:

    1.若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一起按政策规定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同时以预售商品房贷款的,应提供《商品预售许可证》和生效的预购房屋合同。

    2.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合同还应当具备以下证件:

    1《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2)《商品预售许可证》以及证明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相关资料

    3)提供设计图纸原件(平面图立面图

    4)已投入在建工程的工程款,进度、竣工日期、已完成的工作量和工程量、质量等证明原件(此项证明材料由工程监理单位出具)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流程

  对于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流程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申请

  申请人填写《市房产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材料

  (提交材料见办证须知)

  终审前申请人可撤回登记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初审 (1-2个工作日)

  窗口收件人员收件出具收件清单,收取费用

  收件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输入权属登记信息签署初审意见.

  如有必要还须进行现场查勘。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复审 (1-2个工作日)

  复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复审意见。

  不符合条件,退回,

  一次性告知补齐

  不符合规定,出具不予登记、暂缓登记决定通知申请人(7日内)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终审 (1-2个工作日)

  终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终审意见。

  抵押登记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

  4、抵押合同;

  5、主债权合同;

  6、房屋评估报告;

  7、抵押物清单;

  7、其他必要材料。

  终审后缮证前自动

  生成权证号码

  生成登记薄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缮证 (1个工作日)

  制证人员按规定打印房屋权属证书和相关材料,移交至相关科室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领证

  申请人或其代理人持收件收据至发证、收费窗口领取权属证书。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归档

  登记材料归档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流程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就上中顾法律网)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9fc974233687e21af45a9b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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