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说明
***医保经办机构:
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成都市高新区,生育前12个月在成都市及户籍所在地无任何单位。仅参加了成都地区社会医疗保险(未参加其他任何社会保险),由于个人参保不能购买生育险,不符合生育保险享受条件。如今后发现有重复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形,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人将在成都市锦江区医保经办机构报销男职工配偶生育医疗补贴后,今后不再以任何理由要求成都市锦江区医保经办机构撤销结算或要求退还存档资料。
特此承诺!
姓名:*****
单位盖章: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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