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界权威人物

发布时间:2020-04-28 10:13:2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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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界权威人物

中国当前的法律权威和领导者

法学理论

张文显朱苏力何维方葛弘毅舒沈国英宗灵孙笑侠卓袁泽李步云刘左祥傅子堂孙国华辛春莹郭道辉郝铁川卢世伦史泰丰王成光朱京文李林李龙刘汉谢晖

法律史

曾张宪义金范吴陈数何华勤陈盛清范忠信元秋吴悠杨建英一凡杨永华于荣根韩延龙怀肖丰霍存福刘海年倪正茂高亨浦建朱勇

宪法和行政法

周业忠、徐崇德、韩大元、胡建淼、胡金光、蒋碧欣、蒋明安、罗浩才、马怀德、陈云生、方世荣、张庆福、张书一、 莫、蒲增元、童志伟、、王、、肖、杨海坤、袁书鸿、张广波、朱伟、

刑法

高铭暄马克昌赵秉志张明楷陈明华陈兴良曹子丹楚胡爱芝古贺小荣炳松梁华仁罗大华欧阳涛区新九阮七林苏晖俞康叔华张志辉周道銮卢建平王佐甫何鹏姜伟孙乾

民商法

江平、梁辉兴、吴汉东、王立明、孙显忠、王卫国、 、郑、、、、刘春田、、史少霞、史玉卓、秦有图、顾红云、郭明瑞、龙逸飞、吴焕宁、夏银兰、许、杨大为、、杨振山、马俊举、沈、吴昌珍、范健、 尹田

诉讼法

江陈为广众徐景春范崇义龙宗智陈瑞华陈卫东边陈建林桂明谷董培荆韩朝刘家星沈大明宋英辉谭氏桂堂威建天平安王建王建王建王建王建汪建成王亚信杨荣信张卫平周国军左卫民谭兵李浩昌义严段崔民

经济法

杨子欣、李昌齐、刘龙恒、刘文华、齐多军、邵建东、史济春、杰夫、张守文、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国际法

韩德培、曾、梁、余劲松、陈安、董立坤、龚仁人、王春、李双元、刘南来、饶格培 周仲海

军事法

丛文生,顾德新,李昂图,张

世纪初的中国法学家学派

(1)所谓的红色学派法学家是一群在学术上已有建树的法学家,他们的学术理论受到高度评价 他们可以在30多岁时成为博士生导师。主要代表有中国人民大学的、、,北京大学的吴,武汉大学的等。

(2)所谓黄学派法学家是指能够把法学研究成果转化为有价值的改革建议,从而有效地推动中国政治、经济和司法体制改革的法学家。他们善于联系实际,运用法律原则批判现实,关注民生,倡导改革。他们不仅著作丰富,而且分量很重。在他们的代表作品中,他们经常用黄金语言表达他们的主要观点和主张。主要代表有中国政法大学的江平、中国法律杂志的郭道晖、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梁慧星等。(3)所谓紫派的紫法学家,是指比红法学家更红一层的法学家。

紫法学家的特点是他们参与改革但不主张改革。他们经常从更正统的角度解释、论证和宣传现有的改革措施和理论。它们经常被紫色的光环所包围。他们在政治上受到高度重视,经常参与重要法律的起草。他们也有非常重要的学术地位。他们中的大多数都有学术职位,如博士生导师、总裁、董事会主席等。他们还经常主持编写国家教材。紫色法学家的另一个特点是,他们往往对他人(尤其是年轻人)的探索持批判态度,他们的批判往往以政治批判为主,以学术批判为辅。1996年的所谓小南事件就是这一特征的重要体现。最有代表性的紫色法学家是张广波张广波,大连海事大学经济与法律学院教授,专攻宪法学和法理学。

(4)所谓灰色学派法学家,是指那些沉浸在学术研究中,不太关心现实生活,进行不太现实的批判,不提及具体改革建议的法学家。他们在法律领域非常有名,但是他们在法律领域之外的声望明显不如黄色学校和彩色学校,甚至不如蓝色学校和绿色学校。灰色学派法学家具有深厚的学术知识和丰富的著述。虽然他们回避现实的政治问题,但他们的学术成就往往成为红黄人物的学术基础。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出版的《比较宪法与行政法》一书中,北京大学的龚祥瑞就认真探讨了法治与法治的区别,但由于没有结合中国实际进行现实批判,影响不大。这是灰色学校和黄色学校的主要区别灰色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有:龚祥瑞、张国华、沈、赵振江、等

(5)蓝色学派所谓的蓝色学派法学家是指那些强烈主张充分开放、充分借鉴和移植西方法律和西方法学的法学家去蓝天和大海是蓝色学校的基本特征。

蓝派法学家对东西方都有透彻的了解,博学、活跃、思想开放。他们热爱中西法律文化的比较研究,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进行了深刻的揭示和批判。他们大多数出生于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与红色法学家同岁。与红色学校不同,他们一般不考虑在学术界的社会地位,也不重视博士、博士生导师等头衔。像红色学校一样,他们一般不会做出太多现实的批评。

蓝色法学家的主要代表有南京大学的张、苏州大学的周永坤、文化部中国艺术研究院的梁志平等。张的代表作有《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法律与经济——中国传统经济的法律分析》等梁志平的代表作有《新波斯字母》、《法律争论》、《法律的文化阐释》等

(6)颜色学派法学家是指同时具有多种颜色的法学家有色法学家的代表人物有:南京师范大学的龚丕祥、吉林大学的张文显、南京大学的范健、华东政法大学的曹建明、苏州大学的杨海坤、杭州大学的胡建淼、中共中央党校的史泰峰等。丰富多彩的法学家不仅学术成就丰富,而且学术组织能力突出,社会交往广泛。他们

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他们对所有学校都宽容,也对所有学校都宽容。因此,它们总是五彩缤纷。在他们当中,黑色阵营可以看到黑色,红色阵营可以看到红色,紫色阵营可以看到紫色,蓝色阵营可以看到蓝色,灰色阵营可以看到灰色,黄色阵营可以看到黄色,白色阵营可以看到白色,雾派可以看到雾,绿色阵营可以看到绿色颜色派和红色派基本上是同岁,学术地位略低于红色派,但政治地位高于红色派。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在高等院校中兼任行政领导职务。他们不是总统就是院长,或者至少是副总统什么的。

(7)黑派是指那些被认为主张全盘西化,在法律领域搞资产阶级自由化,犯有严重政治错误的法学家。近年来,他们很少发表论文或作品。主要代表人物有大众出版社的、北京大学的袁、中国政法大学的等。

(8)在白人学校法律界,白人学校的人物有两个主要特征。一是他们的头脑是空白的。在他们的著作和文章中,在他们的课堂上,没有他们自己的观点和理论,没有改革或不改革的观点和主张。二是以* *为主要目的,白花花的银子不赚白不赚,赚不赚白,学历、学位、职称等。,无非是* *的意思但公平地说,白人法学家在普及法律知识方面做出了一些贡献。

(9)雾学校(颜色变化学校)所谓的颜色变化学校是一个法学家的学校,没有一定的颜色,并随着气候的变化而变化。馅饼就像水蒸气,灰色、白色、黑色、蓝色、红色、五彩缤纷、时尚,它们成为它们本来的样子。他们和颜色学校的区别在于颜色学校在任何时候都是多彩的,而雾学校只有在很少的时候才是多彩的。雾都学派除了在不同时期创造不同的动力外,对法学研究和改革没有做出实质性的理论贡献。雾派和白派在外表上相似,但总有实质性的区别。白人派系的目标是经济,而模糊派系的目标是政治。

(10)绿色学校绿色学校,又称草堂这一派法学家就像绿草一样。一方面,它充满活力;另一方面,它并不引人注目,也不为法律界所重视。主要代表有中山大学的刘星(仪征)、江苏行政学院的刘等。

基层学校的特点是它超越了所有时代和所有国家的所有法律制度和法律理论,不屑于参与各种学术和政治问题的讨论和辩论。他们的学术追求是在有沙漠的地方前进;哪里有废墟,哪里就扎根。他们的文章在政治上不受重视,但也没有受到批评。在法律领域很受冷遇,被认为无足轻重中国权威法律期刊从不发表文章。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91658b0f41fb7360b4c2e3f5727a5e9846a27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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