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建设

发布时间:2011-06-12 03:23:4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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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厅农村处 熊建华

自从2003年启动乡镇卫生院配套建设以来,全省已经完成了1420所(包括84所已经撤并乡镇的卫生院)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任务,今年又安排了493所(包括43所已经撤并乡镇的卫生院)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在座的绝大多数院长所属的乡镇卫生院已经完成了或正在进行第一轮业务用房建设,这一类乡镇卫生院今后要把建设重点放在总体建设规划设计、医疗设备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上。另外还有417所乡镇卫生院未安排过建设项目,明年将通过国债和省投资全部安排建设,对于这一类乡镇卫生院院长,要全面系统地了解乡镇卫生院建设有关知识。

乡镇卫生院建设分为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硬件建设包括业务用房建设、医疗设备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软件建设包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与工作规范、医疗质量与安全、人力资源管理与收入分配、行政后勤与财务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院长选拔与任用和考核与奖惩等相关制度建设及机制建设。

一、精心设计乡镇卫生院总体建设规划和建设方案

精心设计乡镇卫生院总体建设规划和建设方案是搞好乡镇卫生院建设的前提。

(一)乡镇卫生院总体建设规划

乡镇卫生院总体建设规划设计得好与坏,对卫生院的可持续发展将产生直接影响。乡镇卫生院总体建设规划包括如下几方面的内容:项目建设背景、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建设论证、项目建设选址(迁建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项目建设方案、投资预算与资金筹措、环境影响评价、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分析。

1、项目建设背景:即项目建设的由来,包括政策方面、形势方面以及当地农村居民医疗需求方面。

2、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卫生院的业务用房、医疗设备装备与使用、开设病床及使用率、现有人员学历职称与执业、经营运行、历年累积负债以及下设分院及点所等情况。

3、项目建设论证:即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为什么要建)与可行性(建设能否按要求完成)。

4、项目建设选址:卫生院院址选择必须符合如下要求:方便群众,靠近乡镇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区,位置醒目,交通方便;地势较高,基地稳固,地形规整,并有必要的防洪排涝设施;便于利用当地的水、电、路等设施;环境安静幽雅、远离污染源,并位于靠近居住集中区的下风位置,与少年儿童活动密集场所(基层主要是学校)有一定距离;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贮存区,远离高压线路及其设施。

5、项目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包括长期与年度建设规模与内容。

6、乡镇卫生院建设方案:包括整体建设方案和分期实施方案或年度项目建设方案(下一小节重点讲解)。

7、投资预算与资金筹措:投资预算包括总预算和分预算,资金筹措包括上级拨款、单位自筹资金和贷款等。

8、环境影响评价:包括污水、医用射线和电磁、医疗废弃物以及收治传染病等对周围环境及居民的影响。

9、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分析:项目建成后预期达到的经营收入,农村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缓解程度以及就医安全的提升度。(图1-6

特别提示:乡镇卫生院总体建设规划宜按今后5~10年后的乡镇居民人口、居民平均经济收入预计达到的水平设计。总体建设规划要相对固定,分期按计划实施。

(二)乡镇卫生院建设方案

乡镇卫生院建设方案主要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包括乡镇卫生院原有业务用房平面布局图和房屋照片)、项目建设内容、资金预算和来源、项目建设平面布局图、项目施工进度安排、工程质量监管和验收、乡镇卫生院整体规划平面布局图等内容。乡镇卫生院整体规划平面布局(包括生活区和工作区)应根据建设、使用、管理、卫生等方面的要求,对建筑平面、道路、管线、绿化和环境等进行综合设计,相对规模的卫生院要求将生活区与工作区分开,规模较小的也要求相对独立。设计要求:功能分区合理,洁污路线清楚,避免或减少交叉感染;布局紧凑,交通便利,管理方便;住院、手术、功能检查等用房应有安静的环境;病室、诊疗室等主要医疗用房应是当地的最佳朝向;有利于夏季获得良好的自然通风;应当考虑改、扩建和分期建设的要求;对废弃物的处置,应按有关规定做出妥善安排。

乡镇卫生院年度建设方案参照上述要求制定。

特别提示: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必须真实、准确,无逻辑错误,以方便审核;投资预算务必准确,资金来源真实可靠,不留缺口;项目建设平面布局图不光要拟建设部分的,还要已经建成的平面布局图,公共卫生工作用房(规范化预防接种室)、传染病诊室与隔离留观室、手术室、分娩室要体现在平面布局图上;整体规划平面布局图即要有原来的平面布局图,还要有调整后的平面布局图,方便前后对照。

二、严格执行乡镇卫生院建设原则和标准

严格执行乡镇卫生院建设原则和标准是搞好乡镇卫生院建设的关键。

(一)乡镇卫生院建设原则

乡镇卫生院建设应坚持因地制宜,综合考虑各卫生院的功能要求和现有设施条件、业务现状以及可筹集建设资金等,按照“适用、够用、管用”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确定,着重于改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条件与能力,做到功能适合、规模适宜、装备适用、经济合理。

业务用房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坚持以旧(危)房维修改造为主的原则,严格控制异地新建和整体重建,确需扩建、新建业务用房的要严格控制规模。禁止将业务用房改为商业经营性用房。

医疗设备建设按照“填平补齐”与“更新”的原则,综合考虑医技人员的技术水平、开展的业务项目及工作量合理配置,优先装备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需要的必备设备,杜绝浪费。

人才队伍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卫生技术人员,以进修、培训为主,辅以学历教育,为卫生院培养一批“用得上、留得住”的业务骨干。

(二)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

1、业务用房建设标准

中心卫生院按平均每千服务人口0.81.0张设置病床(服务人口除计算所在乡镇常住人口外,另加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辐射乡镇人口的1/3)。业务用房面积应不少于50-55平方米/床。计算公式:业务用房面积=(乡镇常住人口+1/3辐射人口)/1000*0.8(1)*50(55) 据调查测算:全省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的建设标准从1400-4000平方米不等。

防治结合型卫生院业务用房的基本建筑面积应不少于600平方米,每设一张床位,建筑面积应增加30-40平方米。计算公式:业务用房面积=600+床位数(10-30张)*30(或40 据调查测算:全省防治结合型卫生院业务用房的建设标准从900-1800平方米不等。

防保型卫生院业务用房基本建筑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上,每设一张观察床,建筑面积相应增加20-30平方米。计算公式:业务用房面积=400+床位数(一般5张)*20(或30 据调查测算:全省防保型卫生院业务用房的建设标准从500-700平方米不等。

特别提示:三类卫生院的建设标准可以根据业务量和未来发展趋势上下浮动10-20%

2、医疗设备建设标准

三类乡镇卫生院按照《湖南省乡镇卫生院基本设施与人员配置指导标准》执行。

3、人才队伍建设标准

乡镇卫生院人员按每床1.21.4人定员。其中,从事预防保健工作的人员按所在乡镇每万人口11.5人配备,最少不少于2人。血吸虫病疫区中心卫生院应增设与血防工作相适应的血防专干。卫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90%以上,中医药人员应占一定比例,从事医疗、医技、护理和预防保健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非卫技人员不得从事医疗、医技、护理和预防保健工作。中心卫生院护士占卫技人员的比例应达到38%,医师与护士之比应在11左右,医师类与医技人员以专科生为主体,本科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达到30%以上。防治结合型卫生院对护士比例不作要求,医师类人员中医学专科以上毕业人员达到30%以上。防保型卫生院对两种情况都不作要求。

特别提示:乡镇卫生院人员配备可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确定,但要注意人员梯队和结构。

三、合理确定乡镇卫生院建设规模和内容

合理确定乡镇卫生院建设规模和内容是搞好乡镇卫生院建设的基础。

(一)业务用房建设

乡镇卫生院要按照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服务功能和病床、人员编制数量以及建设标准,结合本身地理位置、交通状况、实际服务范围和服务人口等,制定建设总体规划和分年度建设计划,合理确定业务用房建设规模和内容。乡镇卫生院的业务用房应适应卫生院的功能要求,门诊、住院、公共卫生用房和办公用房应合理分区,有条件的应将工作区与生活区分开;中心卫生院的门诊部、住院部一般应当分设。医疗用房应做到布局合理、结构适用、管理方便、洁污路线清楚,避免或减少交叉感染。

乡镇卫生院的业务用房包括门诊、住院、公共卫生和办公(含合作医疗管理)用房。业务用房的维修、改造、新(扩)建方案,应根据《指导标准》、建设原则和实际需要,按照适用、经济、美观的基本要求确定,并优先安排规范化预防接种室、产房、手术室、传染病诊室及隔离留观室的建设,使其达到规范要求。

门诊部应独立设置急诊(抢救)室、内儿科诊室、中医诊室、外科诊室、妇产科及其检查室、五官科诊室、换药处置室、注射室、留观室、传染病诊室与隔离留观室、收费室、中(西)医药房以及相关专科诊室。有条件的,规范化预防接种室可设在门诊部一楼。

医技科室应独立设置化验室、心电与超声检查室、X光室。

住院部的外科、内科、产科病室相对分开。有符合标准的手术室和产房。

公共卫生办公用房和院办公用房可联合设置,相对独立。

门诊、住院和医技以及公共卫生办公用房、院办公用房建在一块的综合楼,要求将内科、外科和中医等有关诊室、中西药房、收费室、X光室、传染病诊室与隔离留观室、注射室设在一楼。有条件的,规范化预防接种室、换药处置室、留观室可设在一楼。化验室、心电与超声检查室等医技科室、妇产科诊室及其检查室、五官科诊室等要求设在二楼,病房医生办公室和护士办公室、住院病房要求设在二、三楼,手术室(分娩室)可与外科或产科病房设在一起,也可设在病房上层,公共卫生办公用房和院办公用房设顶层。

特别提示:门诊用房的布局应从病人的诊治流程和各部分功能需要出发,做到紧凑、合理、便捷,有利于室内外人流的聚散。注射室应与观察治疗用房相邻布置。急诊室位置应醒目,要尽量利用门诊及医技科室的房屋及设施。化验室位置应兼顾门诊、住院和公共卫生共用,并方便病人。中、西药房取药窗的宽度不小于1.50m,窗台高度不高于1.10m妇产科诊室及其检查室设置要注意其私密性。规模小的卫生院可按业务性质、业务量设置综合性诊室。

住院病房床位设置宜以2/3/间为主(单排排列),一般不超过6/(双排排列)。重危症病房为单床间,位置宜靠近护士办公室。病房门应直接开向走道,门净宽不得小于l.10m,门扇设观察窗。病房护士站宜采用开敞式(图7),与护理单元走道联通,距最远病房门口不应超过30米,并与治疗室相通,与医生办公室相邻。护理单元内的厕所、盥洗、污洗宜设于一区,达到方便适用、清洁卫生、减少污染等要求。

卫生院和各相关科室名称标注要规范、醒目,必要时用箭头指示方向。

有关部门用房使用面积参考表(低限)

业务用房的建筑标准应符合卫生学要求,建筑结构采用砖混或框架结构,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建筑材料和结构形式的选择,应符合建筑耐久年限、防火、抗震、防洪、建筑节能、保温隔热及施工等方面的要求。远离污染源与高压线路及其设施,院内裸露地面应进行绿化,污水排放和污物处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建筑设计有关参数及装修的基本要求

1、新建业务用房建筑设计有关参数:

1)首层室内外地面高差不应小于450mm;在自然通风条件下,室内净高诊查室2.83.0m、病房3.0--3.2m,医技科室应根据设备需要确定。

2)业务用房建筑设计的其它主要参数如下:

2、业务用房装修和防护应符合以下要求:

(1)医疗用房的墙面、顶棚应便于清扫、不起尘、易维修。手术室、产房墙面应采用瓷砖或其他便于清洗的材料,室内所有管线均应暗设,对外窗口应有防蝇设施,产房地漏应有防鼠设施。

(2)地面用材应采用防滑、宜清理的材料;检验用房的地面材料还应耐腐蚀、宜清洗;部分医疗设备用房应按其设备要求防静电;

(3)化验台、操作台等台面均应采用洁净、耐腐蚀、易冲洗、耐燃烧的面层,相关的洗涤池和排水管亦应采用耐腐蚀的材料;

(4)放射科、功能检查等用房应有相应的防潮、防辐射、绝缘和漏电保护等设施;放射科电源应有单独的进线。

(5)供应、药房()、太平间等应有防虫、蝇、鸟、鼠及其他动物侵入的设施。

(6)宜采用双路电源供电,不能保证持续供电的地区,可设自备电源。

(7)乡镇卫生院的出入口,规模较小的卫生院可以只设一处,一般不应少于二处。

特别提示:注射室和治疗室墙面应采用瓷砖或其他便于清洗的材料,以防霉变。(图8

四类重点用房建设

1、公共卫生工作用房包括防疫办公室、妇幼保健办公室、疫情资料室、规范化预防接种室(冷链房、分苗接种房、预诊室)、健教室等。业务房屋不够的,健教室与预防接种预诊室可合用,防保办公室与疫情资料室可合用。有条件的可增设妇保、儿保门诊。

防疫办公室、妇幼保健办公室、疫情资料室可设在办公区;规范化预防接种室和妇保、儿保门诊用房,可根据卫生院实际,设在门诊部或邻近防保办公室。(图9-10

特别提示:规范化预防接种室至少应设置2张接种台,以方便卡介苗分台接种。有条件的,可在每张接种台配置一台小冰箱。规范化预防接种室原则上应远离传染病诊室与隔离留观室和X光室。

2、乡镇卫生院传染病诊室、治疗室(可在诊断室分隔)和隔离留观室应独立设置,负责接诊、留验发热病人以及其他需要隔离留验与待转诊的传染病人。中心卫生院根据需要和条件,可适当增加传染病诊室与留观室的用房。

传染病诊室、治疗室、隔离留观室应设在院区边缘,与普通门诊相隔离,独立成区,洁污分区清楚。室内通风良好,备有洗手水嘴与设施,留观室应有独立的卫生间(污物处理间)。

特别提示:传染病诊室与隔离留观室建设应充分考虑平战结合,平时作为普通诊室。防保型卫生院和规模较小的防治结合型卫生院可不设留观室,但要预留双通道。

3、手术室应自成一区,邻近病房;建于楼层建筑的应设于中、上层或者房顶层。

手术室的内部布局应基本符合以下功能流程和洁、污分区要求:

特别提示:准备消毒间可在手术室外单独设置。

1)手术室设置宜坐北朝南,如受地形条件限制采取东、西朝向时,应设有遮阳防晒措施并种植防护树木遮挡阳光。四周应有良好的绿化、清洁、安静的环境。

2)手术室建筑围护结构及屋面应防渗漏。楼房建筑的楼面为钢筋砼整体现浇。室内楼面、墙面、天棚等用材应采用耐用、不脱落、难沾污、易打扫、洗抹消毒的整体面层。室内墙面、天棚等交接处的阴阳角都做成小园角,踢脚板应与墙面水平。室内不得设有凹凸的线脚。手术室的墙面贴光面素洁瓷砖到顶棚。外门、窗装纱门、窗扇。

3)手术室净高3.2米。

4手术室门宽、开启方式应满足通行、运送病人、洁净、防污染的要求,有推车通过的门、墙面应有防碰撞措施。

5)手术室洗手盆用手肘触开关龙头,手术间刷手槽用非接触龙头、感应开关或脚踏开关,龙头高度达到规定要求,数量不少于2个。(图11

6)所有卫生器具、洗涤池等均应采用耐腐蚀、难破损、沾污,易清洁的建筑配件。

7)手术室、存放无菌器械和手术包的无菌柜等均应设置紫外线消毒灯。照明采用吸顶灯具。

特别提示:手术间墙壁插座数量不少于4个七孔有盖插座。待产室的门锁要求通过分娩室控制,也可将待产室设在非限制区。手术室不设地漏。各排水点应有良好水封。手术室应保证100%负荷供电,不具备双路电源供电条件的应自备紧急供电电源。手术室的污水应有组织地排入污水消毒处理池。

4、乡镇卫生院产房(分娩室)原则上应与手术室合并设置(有关内容见手术室),对于产科业务量大的乡镇卫生院可单独设立产科。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产科建设包括门诊、病房、产房。产科门诊要求有相对隔离的检查区。产科病房根据开展住院分娩的需要,设置相应数量的床位。实行母婴同室的每组母婴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产房区域应独立,邻近母婴室,远离厕所和垃圾站。

产房的内部布局应基本符合以下功能流程和洁、污分区要求:

1)产房要求从外向里划分为非限制区、半限制区、限制区,各区应用门隔开,分界标志明显。

2)待产室设1-2张待产床,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环境安静、卫生,采光、通风良好,张贴有母乳喂养等母婴保健宣传画。

3)分娩室面积应大于16平方米,墙面瓷砖到顶,地面为防滑瓷砖或水磨石,设有冲刷排水地漏,装有纱窗、纱门。

4)其它具体规定同手术室。

(二)医疗设备建设

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设备根据《指导标准》可分为必备设备、可选设备和专科设备。医疗设备建设可以根据乡镇卫生院的功能要求、发展规模和已开展业务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农村居民医疗需求状况、卫生院实际承受能力分步建设。优先考虑建设免疫接种设施、常规诊疗设备设施和产科、急救设备设施。

必备设备:冷链设备(含冰箱)、X光机(200mA及以上)、B超诊断仪(台式)、心电图机、半自动生化分析仪、尿液分析仪、生物显微镜、计算机、高压灭菌设备、病床及床单元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如果开设有手术室或产房的,还须配置多功能手术床、必备手术器械、无影灯、多功能产床、新生儿抢救台、新生儿暖箱、产房与手术室空调。

可选设备:水质与食品快速检验箱、电动离心机、干燥箱、酶标仪、洗胃机、恒温水浴箱、电动吸引器、多参数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手术床、必备手术器械、妇科检查床、多功能产床、胎心监护仪、多普勒胎心仪、新生儿抢救台、新生儿暖箱、无影灯、产房与手术室空调、电教设备、人流吸引器、分光光度计、电解质分析仪、麻醉机、救护车、生活锅炉。

专科设备:根据乡镇卫生院所开设的专科配置相应的诊疗设备。

特别提示:医疗设备建设要适当超前,但不能盲目追求高档设备,要综合考虑当地的卫生资源和本院技术力量。

(三)人才队伍建设

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着重培养实用型技术骨干,包括防疫和妇幼专干、主要业务科室的技术骨干、新装备设备的技术操作人员和卫生院院长。鼓励、支持在职卫生技术人员通过函授或脱产学习取得医学学历。每一个卫生院都要力争培养1-2名当地居民认可的名医。

单独开设产科或开展分娩业务的卫生院应配备中专以上医学学历、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和妇产科医士(含助产士)以上技术职称、并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的妇产科专业技术人员2-4名。其中,产科负责人应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和妇产科医师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本专业三年以上。经核准可以开展剖宫产手术的卫生院,必须有妇产科主治医师(或从事本专业10年以上妇产科医师)和合格的麻醉人员。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8cbd113cc7931b765ce15b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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