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冯如杯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

发布时间:2023-03-29 08:40:3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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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冯如杯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
“冯如杯”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意见征求稿)

第一章

第一条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冯如杯”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院、教务处、学生处、科协、团委共同主办,校科协、校团委承办,在学校各学院党政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开展的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并独具北航特色、彰显北航气韵、践行素养教育、弘扬创新精神的大学生学术科技活动。

第二条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冯如杯”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宗旨:勤于学习、乐于实践、勇于创新、服务国家。

第三条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冯如杯”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目的:开启学生的学术科技爱好,增强学生的学术科技底蕴,提升学生的科研动手能力,培养具有创新品质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营造北航校园良好的学术科技氛围,塑造北航独具特色的大学文化,完善优良的育人环境。

第四条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冯如杯”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差不多方式:我校学生以学院为单位按照科技发明制作、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等三类申报参赛;聘请专家评定出具有较高科技及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并给予奖励;鼓舞作品发表,组织作品出版,组织学术交流和学术科技成果的展览及成果转让与转化。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竞赛设置组织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科学技术研究院、教务处、学生处、科协、团委负责人及各学院主管科研副院长(副主任)和各学院分党委(总支)副书记组成。组织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委员若干名,秘书一名。组委会成员负责指导竞赛活动,有权对竞赛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按照各个项目类型的具体竞赛情形调整各个项目类型评奖数量及比例,并对各学院提交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和谐和裁决。

第六条组织委员会的职责如下:
1)审议、修改竞赛的章程和评审规则;2)协商量决组织工作中的重大咨询题;3)筹集竞赛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的经费;4)判定受到质疑和投诉的作品或作者;5)议决其它应由组织委员会议决的事项。

第七条评审委员会由竞赛组织委员会聘请校内外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有关专业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评审委员若干名,秘书一名。下设若干专业组,各组设组长一至二名。
评审委员会一经组织委员会批准成立,则有权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所规定的原则下,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第八条评审委员会职责如下:
1)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基础上制定评审实施细则;2)审看参赛作品及其演示,对作者进行咨询辩及质询;3)初步判定受到质疑和投诉的作品或作者;
4)在竞赛领导小组的协同下,确定获奖作品等次名单。
第九条由各学院主管学生、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领导担任本学院的竞赛领导小组成员,负责作品的选拔和参赛;原则上由各学院分团委书记担任本学院领导小组的秘书。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83fb565b6daa58da0116c175f0e7cd1842518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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