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通知书
单元号: 栋 号 业主:
敬启者:
经本服务中心现场了解,发现贵单元存在以下问题:
消防法第六十条 :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上述问题违反了本花园(□管理公约 □业主/住户手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请贵业户在 天内(即 年
月 日前)把此项整改,已符合政府部门及本服务中心的整改要求。否则,本服务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适当的处理。
如有疑问,请与服务中心联系。
电 话:32861012
联系人:群星新邨客户服务中心
广州市永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8221856e3bd960590c69ec3d5bbfd0a7856d5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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