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7-25 14:02:1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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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山乡卫生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1.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的管理,正确、合理地储存药品,保证药品储存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按照安全、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五距”适当,堆码规、合理、。

3.应按照经营规模的需要,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底垫、货架等储存设施,配置必要的库房温湿度监测和调控设施。

4.应设置温湿度条件适宜的恒温库。常温库温度在0-30℃之间,阴凉库温度20℃,已冷库温度在2-10℃之间,各库房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一75%之间。根据药品储存条件要求,应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冷库。对有特殊温湿度储存条件要求的药品,应设定相应的库房温湿度条件,保证药品的储存质量。

5.按照药品性能,对药品应实行分区、分类储存管理。具体要求:药品与非药品、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区存放:人用药与兽用药、性能相互影响、易串昧的药品要分库存放:中药饮片应设专库:危险药品应专库存放并有安全消防设施

6.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序集中码存放,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

7.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温湿度调控工作,坚持每日上、下午定时各一次观测并记录“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具体情况和药品的性质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8.药品存放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品、退货药品——黄色;合格品区、待发药品——绿色;不合格药品区——红色。

9. 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专人保管、专库或专柜存放,专帐管理;

10.5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控制性管理,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专帐记录,并有明显标志。

11.实行药品的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

12.储存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将药房和库存的药品集中控制,报质量管理机构处理。

13. 做好库存药品的帐、货管理工作,按季盘存,确保帐、票、货相符。

14.保持库环境、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腐、防鼠、防尘、防污染等工作。

康山乡卫生院麻醉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1、向卫生局申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够用印鉴卡”。

2、每年最后一季度,填写够用计划表报卫生局和供药单位,次年分季度购进。

3、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新品种及时填写够用计划表报卫生局批。

4、购买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时采购员通知供药单位,由供药单位送货上门。

5、购买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应采用银行转帐式,禁止现金交易。

康山乡卫生院麻醉药品储存制度

1、药库、药房、各病区、手术室储存麻醉药品必须配备保险柜。药库门、窗有防盗设施,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库还应当安装报警装置。药房调配窗口、各病区、手术室存放麻醉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

2、麻醉药品储存各环节(药库、药房、病区、手术室)都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同。

3、药库储存麻醉药品应保持合理库存,实行双人、双锁保管;药房、病区储存麻醉药品应根据用量规定固定基数,建立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有记录。药库、药房应建立麻醉药品进出的逐笔专用帐册,做到帐、物相符。专用帐册的保存应当在药品有效期满后不少于2年。

康山乡卫生院麻醉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一、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缺损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双人登记,报医院加盖公章,查询供药单位。

二、对过期、损坏及由门诊患者退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销毁时,应当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进行登记。

三、回收的麻醉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应定期经医疗机构主管部门审批后由药库负责人、院负责人及后勤人员同时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砸碎。销毁时,应有医疗机构主管部门派人监督,并对销毁进行登记及参加销毁人员签字并确认。

康山乡卫生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领发制度

一、药房凭麻醉药品的处、空安瓿(废贴)到药库领取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麻醉药品处、空安瓿(废贴)由药库统一保管。领取后的麻醉药品数量不得超过固定基数。

二、麻醉药品出库应双人复核,并由发药人、复核人签署姓名。

三、对出库的麻醉药品应逐笔记录,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

康山乡卫生院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一、必须货到即验,双人验收,双人签字,清点到最小包装。

二、入库验收有记录,采购、库管有交接记录或在发票背面签收。

三、麻醉、精神药品入库记帐必须附有发票复印件,附于专用帐册上,做到数量、规格、供应单位、生产厂家相符。

康山乡卫生院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1、为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计量法》、《合同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等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格把好药品购进质量关,确保依法购进并保证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业务人员应具有依法认定的药学技术职称或经有关培训考试合格。

 3、格执行本院药品购进质量管理程序的规定,坚持按需进货,购、质量第一的原则,确保药品购进的合法性。

     (1)采购药品时应对供货的法定资格、履约能力、质量信誉等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档案;

     (2)审核所购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

 (3)对与本进行药品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并做好记录。

     (4)制定的药品采购计划,应经质量管理人员、药剂科长和分管院长审核。

     (5)采购药品应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

(6)购进药品应开具合法票据,做到票、帐、物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到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

 7)对首营企业应确认其合法资格,并做好记录。对首次购进的品种应进行药品质量审核,审核合格后可购进。

    8)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9购进特殊管理药品应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10)采购员应及时了解药品的库存结构情况,合理制定药品购进计划,在保证临床需求的情况下,避免药品因积压、过期失效销造成的损失。

     (11)药剂科应按年度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不断优化品种结构,提高药品的质量。

康山乡卫生院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1、为确保购进药品的质量,把好药品的入库质量关,根据《药品管理法》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药品质量验收应由质量验收人员负责,质量验收员应具有依法资格认定药学技术职称或经有关培训考试合格。

3、验收员应根据药品购进单据,对到货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4、验收药品应在待验区进行,在定的时限及时验收。  般药品应在到货后1个工作日验收完毕,需冷藏药品应在到货后1小时验收完毕。

    5、特殊管理药品和贵重药品应由双人进行验收

(6)验收时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证明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药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有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药品的成份、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验收整件药品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验收特殊管理药品、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要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

       验收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中药饮片应标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注明药品批准文号;

       验收进口药品,其外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其最小单元应有中文说明书。进口药品应凭《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验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

      首次购进的品种,应有与首批到货药品同批号的药品厂检验报告书。

康山乡卫生院药房管理制度

1、收后应对下容、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服法、禁忌等详加审查,能调配。

2、配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操作规程并执行处制度的规定。

3、熟记各种药品的价格,划价准确,格区分医保、自费处。执行先收费后发药的制度。

4、发药时应耐心向病人说明服用法及注意事项,解答病人用药的咨询。

5、急诊处须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6、上班时工作衣帽穿戴整洁,保持调剂品及储药瓶等清洁、整齐;室要保持整洁卫生。

7、对违反规定滥用药品、有配伍禁忌、涂改等不合格处,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情节重者报告院领导处理。

8、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剧、毒药品的处按其管理条例细则进行调配。

康山乡卫生院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1、为防止药品的过期失效,确保药品的储存、养护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药品应标明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药处理,验收人员应拒绝收货。

3、距失效期不到3个月的药品不得购进,不得验收入库。

4、药品应按批号进行储存、养护,根据药品的有效期相对集中存放,按效期远近依次堆码,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堆。

5、近效期药品在货位上可设置近期标志或标牌。

6、对有效期不足3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促使用。

7、对有效期不足3个月的药品应加强养护管理、列检查及销售控制。

8、及时处理过期失效品种,格杜绝过期失效药品调配使用。

康山乡卫生院安全管理制度

1、麻醉、精神药品丢失、被盗、被抢、被冒领应立即报告安全部门、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监督部门。

2、麻醉药品柜必须有专人看管。

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各环节必须有专人负责,交接班有记录。

4、各科室、手术室使用麻醉、精神药品注射剂须收回安碚,核对批号数量,做好记录,交药房统一销毁。

康山乡卫生院药事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袁文平

成员: 斌,剑峰, 娟,

国帅,袁秀平,袁肖丽.

药事管理领导小组下设:

1.采购小组:剑峰, 娟.国帅

2.审核小组:袁文平, 斌

3.验收小组:袁秀平,袁肖丽

康山乡卫生院

2013.1.1

康山乡卫生院从药人员管理制度

1.从药人员应具有(中)药士学以上技术职称或中)药学中专以上学历,无上述职称或学历的,须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培训后才可上岗,未经培训的不得从事药剂工作.

2.直接接触药品人员每年进行至少一次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的工作.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81d6e70dc88d0d233d4b14e852458fb760b388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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