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劳务费发放细则

发布时间:2011-11-25 10:39:0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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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劳务发放细则

一是建立劳务作业班组的履约保证金制度,并按工作量的一定比例在劳务分包合同签订时缴纳;公司建立项目劳务作业班组保证金台账,在班组作业协议中明确规定班组作业的质量、进度、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等各项内容,以及对不良作业状况的处罚细则和保证金的扣罚比例。

二是劳务队长(班组长)每月根据本班组务工人员实际考勤情况编制工资表,经劳务公司审核并上墙公示,经确认无误后上报项目部,并经项目经理或项目承包人签字确认后上报公司。公司财务部经确认无误后,将务工人员工资款项汇入劳务公司指定账户,由劳务公司进行发放。

三是要根据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在未达到支付务工工资部位节点前,或者不够支付民工工资款时,项目各班组务工人员的实际务工工资,由劳务分包单位先行垫付。

四是公司成本核算科、财务管理科与劳务分包单位应形成资金管控的联动机制。劳务分包单位将各班组劳务工资发放情况及时反馈至成本核算科,以便对照工程款支付进行审核调整,严控资金套现;经劳务公司审核并经项目经理或项目承包人确认后的工资表,如在实际发放过程中有差异的,应及时停止发放并上报公司财务管理科。劳务工资以外通过劳务公司的资金往来,必须由公司审批同意后支付

五是劳务公司发放务工人员工资,必须直接发放给务工人员本人。以现金方式发放的,由务工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明签领;由他人代领的,必须出具委托人签字的书面委托书,以及委托人与代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银行存汇方式发放的,将工资直接汇入务工人员本人账户,存汇凭证留存建档。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7feeded856a561252d36fd8.html

《项目部劳务费发放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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