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实务练习(不可抗力)

发布时间:2015-06-27 19:38:5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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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

一、填空题

1、不可抗力是合同中的一项免责条款,是指________的一方当事人免负________之责;另一方当事人仍有________以外的任何权力,其中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2、英美法中构成合同落空的条件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及当事人得不到________等。

3、德国法律把非当事人能控制的意外事故归结为“________”。

4、《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不可力的解释,说明当事人的免责是以发生了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障碍。

5、我国对不可抗力的解释为“不可抗力事件是指________在订立合同时________,对其发生和后果________________的事件。”

6、各国法律对不可抗力的解释存在差异。英、美法将合同视为当事人________的产物,合同落空的后果是________,双方的义务________。大陆法系主要是免除了有关当事人就不履行义务本来应负的损害赔偿责任,合同________当然消灭。如果履行的障碍是暂时的,则合同________,法院也以要求________作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常用方法。

7、各国法律对不可抗力的表述主要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不可抗力事故的范围主要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9、不可抗力的后果主要有________种,一种是________合同,另一种是________合同。

10、当不可抗力发生后,一方当事人不同意延期履行时,可以适当的变更所交货物的品质规格,以类似的产品替代合同规定的货物,这种做法被称为________

11、规定不可抗力事故范围的方法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较多的为________

12、国外不可抗力事故证明一般由________出具。我国则由________出具。

二、选择题

1、不可抗力在大陆法系国家称为(   )

A、人力不可抗拒

B、合同落空

C、情势变化

D、免责条款

2、指出下列哪些可构成不可抗力(   )

A、森林自然

B、吸烟焚林

C、物价上涨

D、禁运

E、海盗劫货

3、“公认的人力不可抗拒”的含义在国际上的解释为(   )

A、自然灾害、社会异常和政府行为

B、自然灾害和政府行为

C、自然灾害

D、无统一解释

4、我国出具不可抗力事故证明的机构为(   )

A、商会

B、仲裁机构

C、商检局

D、贸促会

5、当不可抗力发生后,如一方当事人不同意延期履行时,则可采取的措施为(   )

A、诉讼

B、采用替代履行

C、仲裁

D、采用增减履行

E、中止履行

6、我国法律对不可抗力的解释与哪个规定基本一致(   )

A、英国

B、德国

C、《公约》

D、美国

三、名词解释

不可抗力

四、判断题

1、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对不可抗力的解释的不同在于大陆法系添加了对合同外因素的考虑。

2、各国均认为自然灾害和社会异常事故可作为不可抗力。

3、如果合同中未明确规定不可抗力事故的后果的话,则应理解为只要不可抗力事故使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时,可解除合同,否则,只能延期履行合同。

4、如果卖方援引不可抗力条款要求解除不能交货的合同,则买方必须同意。

5、替代履行和增、减履行均是解决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一方当事人不同意延期履行合同时的解决方法。

6、英国是根据合同落空原则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给予当事免责待遇的。

7、自然灾害、战争和进出口许可证制都是构成合同落空的条件。

8、成国的法律对不可抗力的解释与《公约》的规定基本一致。

9、合同中不可抗力事故范围的规定方法多采用综合法。

10、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通常受损害方以航空挂号信或电报的方式通知对方。

五、简答题

1、简述不可抗力事故产生的原因及后果。

2、简述不可抗力事故与商业上的风险的区别。

3、简述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的主要内容及订立不可抗力条款时应注意的问题。

4、简述一项意外事故能构成免责事件的标准。

5、简述规定不可抗力事故的方法。

6、在非人为因素下,工厂无法如期交货,最多可以要求客户对信用证展期多少天。

六、案例题

1、某贸易商从广州某厂取得报价单后,转向意大利某客户报价。成交后国外开来信用证并规定7月底以前交货。哪知在7月初该伞厂仓库失火,成品、半成品及原料均烧毁,以致无法交货。请问该贸易商可否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免交货品?

2、某进出口公司于901120日与伊朗签订了一项进口合同,价格条件FOB价,后因海湾战争爆发,我方接货货轮无法驶抵伊朗,到914月海湾战争结束后,我方才能派船接,而外商以我方未能按期接货为由,要求我方赔偿其仓储费。请问外商的要求是否合理?我方应如何处理?

3、某外贸公司接到国外开来的信用证,证内规定:“数量共6000箱,16月份分6批装运,每月装运1000箱。”该信用证的受益人l3月,每月装运1000箱,银行已分批议付了货款。对于第四批货物,原定于425日装船出运。但由于台风登陆,该批货物延至51月才装船,当该公司凭51日的装船提单向银行交单议付时,却遭到银行拒付。该公司曾以“人力不可抗拒”为由,要求银行融通,也遭到银行拒绝。问:在上述情况下,开证行有无拒付的权力?我方有无引用“不可抗力”条款要求银行付款的权利?

4、某外贸公司于今年l0月同外商签订了一份出口合同,交货期为当年12月,由于同年七、八月间产区遭受灾害,产品无收,出口人不能依约交货,于是以遭受不可抗力为由,向对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问该项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5、不能成立。因为产区发生的旱灾是在出口合同签订之前。

5、外商的撤约要求不能成立。因为,合同货物的国际市场价格上扬是商业上的正常风险,购不成不可抗力事故。况且合同中亦未规定把市价上扬作为不可抗力因素。

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

1、遭受意外事故,损害赔偿,除要求损害赔偿,履约,减价,宣告合同无效

2、标的物灭失,战争,政府禁令,许可证或配额

3、不能归罪于任何人

4、不能控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克服

5、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

6、意志自由和自治,合同本身归于消灭,得以自动解除,并不,仅在障碍存续期后得以中止履行修改合同

7、意外事故必须发生在合同签订后,不是因为当事人自身的过失或疏忽而导致的,意外事故的发生是偶然性的,是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控制或克服的

8、自然力量,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故

9、两,解除,延迟履行

10、代替履行

11、概括式,列举式,综合式,综合式

12、当地商会或合法的公证机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二、选择题

1C

2AD

3D

4D

5BD

6C

三、名词解释

不可抗力:是指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当事人不能预见、无法避免和预防以及非当事人所能控制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不能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遭受意外事故的一方当事人依照法律或合同规定,得延期履行或适当地变更或解除合同而免负责任,另一方当事人不得对此要求损害赔偿。

四、判断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五、简答题

1、不可抗力事故产生原因通常有以下几种: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冰灾、暴风雨、雷电、旱灾、雪灾、海啸等;

2)政府的行为,如政府颁布禁令、调整政策制度等;

3)社会异常现象,如罢工、暴动、骚乱、战争等。

不可抗力事故的后果通常有两种,一种是解除合同,另一种是延迟履行合同。至于在什么情况下解除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只能延迟履行合同,要根据不可抗力事故产生的原因及其性质、规模和对履行合同造成的影响程度而定,也可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作出具体规定。在通常情况下,一般的解释是,不可抗力事故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可能时,解除合同,如果不可抗力事故只是暂时阻碍了合同履行,只能延迟履行合同。

2、不可抗力事故一般是指由于自然力量、政府行动和社会异常现象所造成的事故。这种事故,一般出现的概率较小,不容易被人们预见和控制,但在交易中都是买卖双方洽谈的一项内容,并作为一项条款规定在合同中。而商业中的风险如汇率浮动、通货膨胀、原材料涨价等不属于不可抗力事故的范畴,其出现的概率较多,经常被人们所预料,并权衡利弊,作出有利于自己的抉择。因此,在交易中,买卖双方不应把这种风险作为人力不可抗拒条款订入合同。

3、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不可抗力事故的范围;

2)不可抗力事故的处理原则;

3)本可抗力事故发生后通知对方的责任;

4)不可抗力事故的证明文件及出具证明文件的机构。

4、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判断一项意外事故能否构成免责事件的标准主要有以下的因素:

1)履行合同义务是由于某种非当事人所能控制的障碍;

2)在订立合同时没有理由预见当事人能考虑到这种障碍;

3)没有理由预期当事人能避免或克服这种障碍或其后果。

5、不可抗力事故范围的规定方法通常有三种:一式概括式规定,二是列举式规定,三是综合式规定。第一种规定太笼统,易引起争议;第二种规定定得太死,缺乏灵活性;第三种规定较好,既明确具体,又有一定的灵活性,故在我国外贸业务中多采用之。

6、根据《华沙-牛津规则》,如果被认为是非人为因素即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时,出口商可免责,可以享受十四天的期限,而不至于引起客户的索赔,如果人力不可抗因素,在要求客户信用证展期十四天后还存在,一方可自由要求解除契约。

六、案例题

1、不可抗力是指签约后,不是由于当事人的过失,而是由于发生的当事人不能遇见和人力不能控制的事故,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约,有关当事人即可根据合同和法律的规定免除不履约和延期履约的责任。假定本案双方的合同中有明确的不可抗力条款,而且火灾并不是由气卖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那么火灾是不可抗力事故,否则就不是.那么贸易商是否可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免交货品呢?显然不能,因为:该事故只是在一定期限内阻碍合同的履行,而离合同到期还有一段时期。该项交易的产品是普通货物,而不是特定物。因此,不能免除贸易商的交货义务,而只能暂时终止合同,一旦事故消除后仍必须履约,不过可以延迟交货。

2、从实际情况看,战争是发生在合同签订之后,因此,我方可以免除“船晚到目的港接货”的责任。因此,对方以我方未按期接货为由,要求我方赔偿其仓储费是不合理的,我方应拒绝其赔偿要求。

3、根据国际惯例,如果信用证规定为货物连续分批分期装运,或者定期分批装运,只要其中一批或一期未按时装运,则以后各批均不得继续装运。包括已过期装运的该批货物既不能延期装运,也不能在下批中补充。因此,本案中,开证银行完全有权拒收单据和拒付货款.除非开证人同意修改信用证并通知银行办理者外,开证行是不承担付款责任的。至于出口人是否能引用“不可抗力”条款,获得继续交货的权利,这同银行无关,只属于买卖双方之间的问题。如果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订有“不可抗力”条款,经双方协调后,买方又同意卖方延期交货,则需经买方通过银行修改信用证后,卖方才能享受继续交货并凭信用证要求银行付款的权利.作为银行,只对信用证负责,而对买卖双方之间的合同是不符任何责任的。

4、不能成立。因为产区发生的旱灾是在出口合同签订之前。

5、外商的撤约要求不能成立。因为,合同货物的国际市场价格上扬是商业上的正常风险,购不成不可抗力事故。况且合同中亦未规定把市价上扬作为不可抗力因素。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7c5c5e758fafab068dc02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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