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平阳县教师县内流动考核量化计分办法

发布时间:2014-05-30 19:17:4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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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4年平阳县教师县内流动考核量化计分办法

一、基础分(70分)

1.优职分(5分):任教以来,学年度考核每一次优职1分,最高不超过5分。

2.教龄分(12分):任教每一年计0.8分,最高分不超过12分。

3.学历分(8分):硕士学位研究生、双本科8分,本科 6分,专科4分,中专2分。

4.专业职务分(8分):中高8分,中一(小高)6分,中二(小一)4分,中三(小二)2分。

5.先进分(7分):

上一级单项先进相当于下一级全面先进。先进授予单位必须是各级党委、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人民教育基金会。有多项先进者,取其中最高分一项计分,其它年度先进按其分值的三分之一计分,但总分不超过7分。

(说明:全面先进指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先进或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师德楷模(标兵)、优秀共产党员及省“春蚕奖”和市“园丁奖”等)

6.骨干分(7分):

多种多次被评的只取最高档次计分一次。

7.公开课分(优质课、说课、评课、赛课、教师基本功、课件制作比赛等获奖)(6分):

有多种公开课的取最高档次计分,其余公开课按其三分之一计分,优质课、说课、评课比赛等获奖的,按同级公开课计分。教师基本功、课件制作比赛获奖的按公开课计分办法降一级计分。但总分不超过6分。

8.指导师分(6分):

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

指导师奖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以文件和证书为准),多次获奖取最高档次计分,其余的按其三分之一计分,但总分不超过6分。

9.论文分(6分):

提交获奖的论文,其奖项须由政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县级及以上一级教育学会颁发,并附论文评奖通知书及获奖文件。

有多篇论文(教育教学经验总结、教案、案例等),取其中最高分一篇计分,其余按其分值的三分之一计分,但该项总分不得超过6分。同一篇论文获得多项奖,只取其最高分一项计分。论文必须是有关教育教学方面内容。教科研课题:获奖课题的组长和执笔按同级论文加倍计分,其余成员按同级论文的二分之一计分,但总分也不能超过6分。

10.鼓励分(5分):

现在原“139”乡镇和青街中心学校任教且人事关系也在以上学校的对象,每任教一年计0.5分,最高分为5分。

注:优职分、教龄分、鼓励分由学区统一到我局政工科核定计分。

各类奖励计分以文件、证书为准,时间截止报送材料之日。

二、业务考核分(50分)

今年业务考核采用试课形式

附件2

2014年平阳县教师县内流动登记表

注: 1、附一份要求流动报告;2、附要求流动理由的有关证件(证明)、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此表须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取消流动资格,一切后果自负;4、此表可复制。

附件3

2014年平阳县义务教育学校(含幼儿园)教师

县内流动工作时间安排表


附件4

2014年平阳县各学校教师参加流动人数审批表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77cec83da38376baf1fae6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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