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团管理章程

发布时间:2014-12-08 13:50:3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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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堂镇第九小学学生社团

管理章程

三堂第九小学学生社团是由本校学生在自愿的基础上组织起来的群众性团体。为了健全和完善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体制,促进我校学生社团活动向健康、文明、向上的方向发展,进一步丰富我校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优化育人环境,充分发挥我校学生社团的优势,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堂第九小学“促进学生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为依据,以学生自我丰富课余生活,学生提高自我学校生活质量,学生发展自身的技能和素质,繁荣校园文化、营造主题性和谐校园环境为指导思想。

二、性质和宗旨

性质:学生社团是我校为“营造生动活泼的校园文化生活,构建学生自主管理模式”,由学生自发组织、自愿参加、自主管理、自觉学习的学生群众性团体。

宗旨:

1、学生社团旨在丰富学生自我课余生活,提供展示自我的空间和平台,建设健康、活泼、向上的校园文化。

2、学生社团活动是学校课程设置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社团活动来充实、完善我校校本课程的开发。

3、学生社团旨在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组织以及领导才能的提升。

三、管理办法

1、学生社团的成立程序

申报成立社团,制定社团纪律,确定学生负责人,学生报名,公布社团名单及辅导教师,团委审批,学生申报。

2、学生社团的要求

学生申报社团要以健康、文明、向上为原则。

3、参加学生社团组织的条件

(1)、自觉遵守学生社团章程,执行社团的决定;

(2)、每个学生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学生社团。

4、学生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1)学生社团成员享有的权利

第一条、 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二条、参加本社团的活动;

第三条、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第四条、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第五条、入会自愿、在一定时间内退会自由;

第六条、与其他社团交流的权利

(2)、学生社团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第一条、按时参加学生社团活动,及时完成下达的各项任务;

第二条、履行相应学生社团规定的其它任务。

第三条、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第四条、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六条、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七条、在社团活动当天负责该场所卫生工作;

注:学生社团成员有退出学生社团的自由,退出学生社团需要填写退会申请表,经校学生社团部备案、可退出社团。

5、学生社团管理

(1)、成立全校性学生社团,必须经学校团委审核、批准;

(2)、学生社团干部,必须由所在学生社团民主选举产生,经校团委审核、批准;

(3)、学生社团干部需是政治上积极上进,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认真负责;

(4)、受校纪、团纪处分(警告以上)的学生或一贯自由散漫、道德水准低下的不得担任学生社团职务;

(5)、学生社团主办刊物、刊印专集、组织讲座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稿件一律需先交校团委审核;

(6)、学生社团如与校外社团联合开展工作,需报学校团委批准;

(7)、学生社团应当在每个学期初根据学校团委工作计划,结合学生社团特点,拟定工作计划,交校团委批准后,按照计划开展活动;

(8)、学生社团开展日常性活动,在活动前须填写活动申请表,结束后,填写活动总结表,每月底上交活动月报表;

(9)、学生社团活动应不妨碍校、班级的集体活动,党团活动及教学秩序的原则。

6、学生社团纪律

(1)、学生社团负责人应准时参加会议,有事必须事先请假,每学期如无故缺席二次者,负责人作为自动离职处理,记入会员档案;

(2)、各学生社团成员应准时参加会议,有事必须事先请假,学年无故缺席累记四次者,作为自动退出学生社团处理,并记入会员档案。

(3)、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社团,并交回会员证。(必须载明会员退会清退会费的办法)。

7、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选举和罢免社团执行机构;

(3)、定期对各个社团进行考核评定

(4)、审议社团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5)、决定终止事宜;

(6)、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8、社团执行机构的职权是:

(1)、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筹备召开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

(3)、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4)、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5)、决定社团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6)、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7)、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8)、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9、本社团的会长(社长)、副会长(副社长)、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心学生社团工作;

(3)、学习成绩中等以上;

(4)、中学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10、本社团会长(社长)、副会长(副社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期一年。本社团会长不兼任其他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

11、本社团会长(或社长)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2)、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社团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

(3)、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12、副会长(副社长)行使以下职权:

(1)、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3)、协助会长(社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13、本社团按照校团委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14、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15、本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16、本社团资产管理必须执行雨花台中学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校团委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校团委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

17、本社团换届或更换社团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校团委组织的财务审计。

18、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四、章程的修改程序

1、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由校团委、校学生会、本社团执行机构或10名以下本社团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经本社团会员大会审议。

2、本社团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上通过后7日内,报校团委核准后生效。

五、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1、本社团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社团执行机构提出终止动议。

2、本社团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指导单位审查同意。

3、本社团终止前,须在校团委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4、本社团经校团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既为终止。

5、本社团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校团委的监督下,按照雨花台中学的有关规定处理。

本社团章程

社团简况

社团活动简况(包括活动内容、活动目的、活动效果等)

社团组织简况

社员成员基本信息

社团学期活动计划

社团活动备忘录

社团活动记录(一)

社团活动记录(二)

社团活动记录(三)

社团活动记录(四)

社团活动记录(五)

社团活动记录(六)

社团活动记录(七)

社团活动记录(八)

社团活动记录(九)

社团活动记录(十)

学期活动总结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67dfbee71fe910ef12df8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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