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工会成立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6 09:46:1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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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部门分工会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部门:

     为更好地开展学校工会工作,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关精神,现以学校7个党支部划分,拟成立7部门分工会。

一、部门分工会选举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部门分工会选举工作在学校工会和所属部门党组织领导下,原则上由党支部书记作为临时召集人负责组织实施。

二、部门分工会主席选举程序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分工会单设分工会主席。   

1、产生分工会主席候选人。在工会小组酝酿提名基础上,各部门党组织协商推荐候选人名单,并征求行政负责人的意见,呈报学校工会同意后进行选举。

2、选举。分工会临时召集人主持召开分工会会员大会,以差额或等额无记名投票选举的方式产生分工会主席。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候选人获得应参加选举人的过半数选票时方能当选。

 3、批复。选出的分工会主席需报学校工会批准后方为有效。

 4、分工会主席任期与学校第届工会委员会相同。

三、部门分工会主席任职条件

 1、本部门在职的工会会员;

   2、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

  3、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大局意识以及参政、议政、组织、表达能力;

  4、热心工会工作,热心为教职工服务,有奉献和开拓进取精神,密切联系教职工,认真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在教职工中有一定的威信;

四、部门分工会主席职责

部门分工会主席要在学校工会委员会和所在部门党支部的领导下,带领部门分工会全体委员创造性地、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学校工会及所在部门党支部的决议和工作要求,围绕部门的中心工作,根据教职工群众的意愿,独立地决定自己的工作,自主地开展各项活动。

 2、组织教职工结合形势任务学习政治理论,对教职工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负责本部门分工会的各种宣传、教育及文体活动。

 3、 组织教职工积极参与本部门的民主管理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组织本部门分工会代表向学校教代会征集提案,传达贯彻校级教代会精神,督促检查各工会小组对校级教代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情况。

 4、引导教职工支持、参与本部门的教育改革与建设。

  5、关心教职工生活,了解和掌握教职工家庭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后顾之忧。

  6、协调组织各工会小组实施校工会提出的各项工作。

   7、加强工会小组工作,积极开展建设教职工小家活动,负责确定建家的计划和目标,不断增强部门分工会的活力。

    8、尽心尽责完成校工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五、时间安排

请各支部2015320前完成部门分工会主席选举工作。

                                 上海市医药学校工会委员会

2015311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62f30def524ccbff12184a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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