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优惠申请书
**房地产公司:
申请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以下同)已详细了解**项目相关购房优惠,特向贵公司申请办理武汉**项目诚意申请书。
一、 申请人资料
姓 名: (先生/女士)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Email:
详细通讯地址:
个人信息必须与其成功选购后签订的认购协议、《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致,请准确填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与开发商无关。
二、 申请人意向
意向房号:第一意向 第二意向 第三意向
意向总价: □ 80万~90万 □91万~100万 □101万~110万 □111万~120万 □121万~130万 □131万~140万 □ 141万~150万 □151万~160万 □>161万
意向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 □ 银行按揭付款 □ 公积金贷款 □ 组合贷款
购房次数:□ 首次购房 □ 二次购房 □ 三次及三次以上购房
获知渠道:□ 朋友介绍 □ 老业主介绍 □短信 □网络 □报纸 □夹报 □ 凤凰城业主 □ 中央公园业主 □ MO+业主 □ 其它城市业主 □ 集团员工 □ 武汉员工 □定向单位 □其它
(以上仅为申请人单方意向,不作为双方约定,始终以申请人实际认购房屋为准。)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日期:2011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名:
销售经理确认:
**项目优惠证明
兹有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已于2011年3月 日缴纳人民币贰万元诚意金,可享受以下约定的相关优惠。
感谢您对·**项目的支持,对于您能够享受的权益和注意事项作以下说明:
一、 您在指定时间内交付2万元诚意金,即可办理《·**项目优惠证明》(以下简称优惠证明)的申请手续。
二、 本优惠证明作为·**项目指定房源购房凭证,可在总房款扣除其他优惠之后,享受额外9.9折的优惠权益,即本优惠可与其他各项优惠累加计算。
三、 开盘当天签订《武汉市商品房认购书》时,每套住宅单位需交齐10万元定金,届时所交付的2万元诚意金将自动转为定金,8万元定金差额需另行补齐,每套住宅单位所享受的总房款优惠不得抵扣定金。
四、 本优惠证明采用实名制,仅限您本人使用,不得更名、转让,且需与您本人身份证同时使用方为有效;每张身份证限申请2张优惠证明,每张优惠证明限认购1套住宅单位。
五、 选房日当天,需您本人到场办理相关手续;若您本人因故不能到场,代理人必须携带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以及本人的身份证、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上述相关文件到场办理;
六、 本优惠证明不作为选房先后顺序的依据,您须遵守·**项目的销售安排,按规定的选房流程与时间进行选房活动,并签订相关认购书和合同等文件,如您在开盘当天未签订《武汉市商品房认购书》,则不再享受本优惠证明的相关优惠折扣。
七、 如您在开盘当天未能成功购房,7个工作日后可办理诚意金无息退款手续。
八、 请确保您所登记的资料真实有效,否则所填写的优惠证明作废,后果自行负责。
九、 本优惠证明如有遗失,请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项目营销中心处办理挂失补办手续,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您自行负责;
一十、 若对本优惠证明有任何疑问,请向·**项目现场工作人员咨询;
一十一、 特别提示:金卡及以上客户,按照《会员手册》中的会员权益规定,享受优先选房的权利。
一十二、 购房特别优惠证明的最终解释权归**房地产公司所有。
**房地产公司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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