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春节期间不应该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辩论赛总结

发布时间:2020-01-18 08:09:5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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鞭炮:我们该爱你还是恨你

爆竹声中旧岁除。伴随着不绝于耳鞭炮声,我们过完了鸡年新年,同样,我们也再次面临着放还是不放爆竹的激烈争论———

都是鞭炮惹的祸

新年前两天,也就27日晚,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乡一村民在燃放超大的二踢脚时被鞭炮炸得面目全非,当场身亡。据现场目击者介绍,这一二踢脚直径足有10厘米大。

春节长假中,由于燃放鞭炮不小心和不得当,被烟花爆竹炸伤、烧灼伤的大有人在。除夕那天,从晚饭时间到20时前后,我们医院就来了16个烟花爆竹伤患者,做了3台手外伤手术,可把急诊忙坏了。济南市第三人民医院杨海亭说,这些患者都是天一黑就忙着放鞭炮过瘾,结果成了除夕的第一批鞭炮受害者

22岁的陈先生年三十晚上和家人一起放爆竹,原本很开心,但在燃放一个大礼花弹时,万没想到礼花弹没有冲向天空,而是在炮筒中爆炸,他躲闪不及被炸伤眼睛,整个面部和两臂也被不同程度烧伤。送到济南市第二人民医院后,经专家及时救治,暂时保住双眼。据该院特别成立的眼爆炸伤救治组介绍,从大年三十到初六,他们共收治了20余位眼爆炸伤患者。

而在浙医一院、浙医二院等杭州主要医院里,这些天以来,因为鞭炮导致爆震性耳聋和生活不规律导致突发性耳聋的病人不下百例。杭州的15岁少年阿林自从年初二那天和堂兄放了两个多小时烟花后耳朵就不对劲了,尤其是左耳,听不见一点声音。父母急了,把他送到医院后才发现阿林的左耳鼓膜已经穿孔。

除了放鞭炮者自己受伤外,被鞭炮声吵得睡不安宁的事情也比比皆是。家住北京大兴的阎先生抱怨说,阵阵鞭炮响过后,停放在小区里的车的报警器也跟着叫起来,大年初一晚上,他家楼下有辆捷达车的报警器响了半个小时,家里的老人和孩子都休息不好。

鞭炮造成的其他意外事件还有很多。212日晚1123,温州永强机场一架航班因为烟花干扰,在空中盘旋了近20分,才得以着陆。

鞭炮响起时,动物们都难觅清静之地。春节期间,上海野生动物园有4头小白虎、1头非洲狮相继出生,但这些新生的小动物和坐月子动物妈妈却因节日的鞭炮而患病了,惊慌、烦躁不安,母亲无法正常哺育小虎、小狮。

就在市民们过足放炮瘾的同时,环卫工人清扫作业量大大加重,哈尔滨市环卫工人平均每天拉出60多车鞭炮碎屑,重约30吨,仅大年初一就拉出80多车。

没爆竹缺了年味

10多年来,出于环境、安全等因素,中国共有北京、上海、广州、武汉、西安、深圳、福州、南京、长沙、苏州等282个城市禁放烟花爆竹。但是,对于许多中国人来说,没有鞭炮的新年如同烧菜没放盐———寡淡乏味。

小时候过春节一听到鞭炮响,大家就去听响,还争着抢,感觉这才是过年,才有年味。在德国读书探亲回郑州的熊铮铮特别留恋过去。她说,德国每逢元旦当地政府都会有组织地燃放烟花爆竹。德国的花炮很多还是中国产的。

在北京做生意的李先生今年买了几千元钱的烟花爆竹,和好几家朋友到位于通县的家中小院里放了个够。看着孩子们放炮时兴奋的脸。他说,放花是为了过年喜庆,放炮仗则是崩崩晦气,祈求来年生意兴旺。再说,将来女儿长大了,想不起有鞭炮声的新年,该是多么遗憾的事啊。

燃放烟花爆竹表面上很简单,其实内涵很丰富。它是千余年来中华民族庆贺新年的传统,反映的是一个民族积极向上的心理期待,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具体体现。中国民俗学会副理事长张振犁说。

禁放令自出台之日起就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指责,有学者认为春节禁烟花如同圣诞节没有圣诞树。一些市民干脆就违反禁令偷偷燃放烟花爆竹,与执法人员玩起捉迷藏,禁放鞭炮的城市进入了一个禁放僵局。可见的事实是,每年中国都出动大量人力禁放,遗憾的是,每年春节,鞭炮声仍此起彼伏,造成执行部门禁又禁不住,不禁又违法的尴尬局面,除夕晚上,北京一些郊区的鞭炮声一直响到快天亮。

有限禁放有效吗

近年来,保留春节燃放烟花爆竹以增加节日气氛的呼声越来越高,有专家建言:单纯地或单纯地,都行不通,政府应该加强引导和管理,规范燃放烟花爆竹,把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点,而不是一禁了事,解决之道在于在之间找到一个结合点———有组织限放。

河南大学民俗与文化研究所所长高有鹏建议说,单纯地禁放,势必造成节日文化符号的单调,进而危及传统文化的延续。政府应选择为多数民众所接受的、社会安全有保障的地方,在特定时间内有组织地燃放烟花爆竹,强化民俗的正面功能。

执行了这么多年的禁放规定,把警察放在了不管的两难境地。对原有的民俗,我们既没有加以正确引导,又没有进一步改进管理措施,把政府放在了与百姓的对立面上,导致群众与政府捉迷藏,损害和扭曲了法律的功能。朱小光律师分析说。

目前,哈尔滨、成都、杭州、济南等城市市区内禁放烟花爆竹的政策有所松动,由原来的全面禁止调整为指定地点、指定时间的限制燃放。现全国已有106个城市在实施禁放后重新有限开禁。

张振犁指出,禁放的话题让我们认识到:立法者在制定规则时,除考虑别的因素外,还要认真对待传统文化。如果法律规则和传统文化冲突过于强烈,不仅规则不能得到遵守,反而可能引起逆反心理,影响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可是就是因为爆竹它所带有的独特的节日代表,不可能因为个别的案例就让全国禁放啊。。。而且政府对此进行极为严密的措施管理 人们还是可以开心燃放啊。。。要是被这么问到我就死定了。。

我支持反方观点.

理由有三:

1,燃放爆竹可以适当刺激国民消费.在这个节日里能买烟花的,最起码的,他们是有能力付费的.要不然,他们也不会出钱买这个.所以,他们的付出,也就从一个侧面刺激了国民消费.

2,在传统的节日里,我们如果强行禁止烟花燃放,这是一件很伤国人情感的事情,这一情感,可是牵动着悠久的文化、情感历史的。这样做,根本不会成功。以前禁,没有成功,就是明证。

3,燃放烟花是有着危险,可是,我们不能因为有危险,就一定要禁止它。坐飞机也有危险,坐火车也有危险,开车也有危险,骑车也有危险,坐在沙发上说不定也有危险。。。。。。就是躺在床上睡觉说不定也有危险,可是,能因为有这样的危险,就要禁止坐飞机吗?就要禁止坐火车,开车,骑车,坐沙发,睡觉?

很好的一个办法,正如我方观点,就是恰当组织,严密安排,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这样,我们既可以消除危险,又可以美美欣赏烟花那绚丽的姿色,好好品味过年的味道,不留下一点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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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放为何陷入尴尬?

据报道,今年除夕夜,北京市出动13万公安、安监、工商、治安积极分子,夜查禁放,对有违禁放令者予以处罚。但市民们顶风作案现象比往年更甚,他们并不感谢市政府今年允许在五环路以外燃放烟花爆竹的放宽限制政策,而在禁区的五环、四环内,甚至在各市区遍地开花;不仅在年三十晚放,而且在七天春节假期几乎每晚都放,有两三天几乎彻夜都能听到鞭炮声响彻云天。政府一次出动13万人查禁,不可谓不重视;这十几万人连年夜饭都不能与家人一起吃,不可谓不尽职。但市民们为什么不把他们放在眼里,为什么不把市法规当回事?这是禁放在今年遇到的尴尬之一。



尴尬之二,是全国近300个实施禁放令的城市,已有100多个解禁。如南京、济南等有影响的城市,今年都依法取消了禁令。北京是全国最早颁布实施禁放令的城市。既然在实施禁令方面是率先垂范者,当然在解禁方面不便迈得步子太大太快,今年只开了一个小口子”——五环以外可以放。这等于说,城市郊区才可以放。市民对这种犹抱琵琶半遮面式的放宽限制并不满足,节日几天遍地开花似地放鞭炮,就是对这种放宽政策的回应。



尴尬之三,是今年在报纸、电视等媒体上公开讨论、评论禁放开放的报道和言论明显多了起来,既有百姓的看法,也有些社会学和民俗学的专家们的看法,他们在大谈要发扬传统年味的同时,对禁放令持批评和否定的倾向十分明显。



禁放令何以陷入如此欲废不甘,欲禁不能的尴尬境地呢?这是值得深思的一个问题。



想当年,即1993年北京市实行《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时,宣传得何等振振有词。记得主要的理由是:一是不安全,每年都有些人,特别是孩子因放鞭炮被炸伤甚至致残;二是容易酿成火灾,造成公家或私人财产受损失;三是造成空气污染、噪音污染,不利于环境和健康。应该说,这些理由都是实实在在的。也有一部分市民,特别是受害者及其家属,支持政府制定法规禁放烟花爆竹。可以说,政府和立法机关制定和执行禁放法规的出发点,是为了保护人民的利益,也有一定的民意基础。正因为如此,北京之后,全国有差不多300个城市纷纷效仿。



但问题至少有三个:



一、支持的民意基础脆弱。北京在决定实施禁放令时,绝大部分市民就持强烈的抵触和抵制情绪,事实上真正支持者只占少数,但这少数的声音却在舆论上得到了最充分的反映,而多数人的不同声音却被抑制着。最近报道,1998年石家庄市在1739 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调查,有826%的人反对禁放,这个比例基本上反映了主流民意。但由于没有充分听取和尊重主流民意,禁放令从实施那天起,就不断受到多数市民的挑战,要求恢复放烟花爆竹的声音一年比一年强烈。



二、对几千年来一直沿袭、涉及亿万人民感情的习俗的意义,认识不深刻,处理得简单、急躁。爆竹声中一岁除,放鞭炮烟花,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辞旧迎新的象征,代表着人们在新的一年奋发图强的精神,寄托着对未来的憧憬,它那么深入人心,参与的群众那么广泛,能那么使人兴奋激动,能那么有效地增添喜庆气氛,在中国人的心目中没有任何一种东西能够取代它。对这样一个民族传统习俗,老百姓看得很重,但我们有些主张禁止者却把它看得很淡,甚至认为属于四旧,是陋习,应该革除。表现在制定禁令时,没有全面、反复征求意见,自以为为了群众好的事情理所当然会得到群众无条件的支持。



这是一个教训。凡是涉及千千万万人习惯、风俗、嗜好等问题,在制定法规时一定要小心,不要轻言禁止不准。譬如吸烟、饮酒明明对健康有害,但政府能够以关心人民健康为名立法禁止吗?如果那样做,就是好心办蠢事。有些事情只能通过加强管理,加强教育引导,让群众自己教育自己,自己解放自己。



三、夸大了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以偏概全,因噎废食。燃放烟花爆竹,确实会带来上面提到的那些问题,但那毕竟是局部的问题、枝节问题,不能为避免这些问题而以牺牲具有极高文化价值的传统为代价。况且,这些枝节问题,可以通过加强管理和教育,减少到最低限度。南京今年解禁,由于加强了管理,不是没有发生一起事故吗?如果问题真的那么严重,为什么新加坡在禁止放烟花爆竹34年后又予以恢复?为什么西方的纽约在禁止了一段后又予以解禁?为什么芝加哥在密西根湖畔每个星期都定时放一次烟花?



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中有许多都是有深刻内涵和极高文化价值的,如祭祖活动。我们不应该一概斥之为封建迷信。我们应该积极发掘和利用,使之在继承传统美德、增强民族凝聚力和社会亲和力方面发挥作用。



一般来说,法规具有权威性、稳定性和强制性。但就禁放这一法规来说,既然阻力那么大,实际又禁不了,那些尚未解禁的城市倒不如顺应大多数民意,及早废止或作大幅修改,否则将不利于维护政府和立法机构的威信以及法规的尊严。

心生则种种魔生;心灭则种种魔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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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味与禁放令:别忘传统与民意

中国的春节正在走向全球化。鸡年新春,美国总统布什、英国首相布莱尔、法国总统希拉克、罗马尼亚总统伯塞斯库等多国政要纷纷向中国人和在本国的华人拜年,联合国秘书处首次为中国春节举办文艺晚会,英国外交部首次为中国春节举行招待会,美国纽约州则通过法令,规定中国农历新年为纽约州法定假日。

这也许并不奇怪。外国政府和政要重视中国传统节日,其中恐怕不乏政治考量的成分,华人的投票分量越来越大,他们当然有理由向华裔选民示好。另外,多元文化的观念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西方国家的宪法也约束政治家们不得歧视少数族裔,这其中即包括尊重其文化习俗。

与之对比,很多人抱怨,在国内年味儿却似乎淡薄了。这同样并不奇怪。自19世纪末以来,中国人就处于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中,西方文化大量涌入,扩大了人们选择的范围,冲击着固有的传统,从而使传统习俗对人们的吸引力减弱。选择范围的扩大,总是意味着忠诚度的降低。

其实,对于一种习俗来说,这样的状态是很正常的。传统也赋予我们的生活以意义,而传统的生命却是由我们赋予的。我们生活于传统中,但同时也塑造着传统。对于节庆活动,人们除了享受传统的乐趣之外,也总是在寻找新的活动样式。青年人的创新精神、老年人的保守心态、孩子的求奇心理、商人的谋利动机等等因素互动,塑造出一片节日气氛,让节日在保守现状中不乏新花样,在创新中又不失原来的灵魂。



春节的灵魂可能是永恒的,也可能不是永恒的,但可以肯定地说,过年的文化却总会有新样式。这个世界上没有纯粹的传统,传统总是变动不居的。有的时候,外来的因素冲击力较大,或者人们普遍地求新贪异,则传统习俗的味道就会淡薄。但传统总是具有超出人们想象的力量,假以某种时机,它就会复归过来。也许现在,我们就正处于传统复归的时期。



不管年味儿是浓是淡,都是无数民众自发继承、选择、创造的结果。年味儿即使确实淡薄了,我们也不能责怪某个人或某个社会群体,因为每个人拥有选择的自由,而在节庆活动样式方面,似乎谈不上对或者错。



话说回来,政府在这方面所采取的政策却是有对错之分的。而关于传统民俗节日的公共政策,确有不少值得訾议之处。比如,大多数民众都同意,不放烟花鞭炮就不能算过年。但四五年前很多城市政府颁布地方法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政府的用心不可谓不良苦,安全、卫生、环保等等理由,看起来哪一个都很充分。然而,面对千年流传下来的民俗,这些理由真的站得住脚吗?事实上,千年的民俗已经沉淀为民众的文化基因,政府的法令最终不能拧过这股力量,有些城市近两年又废止了禁鞭法规。



但仍然有一些城市逆民俗而行,试图通过强化执法,彻底禁绝燃放。这样的法规将民众推入一个两难境地:如果燃放,就属于知法犯法;要做守法良民,他本人和整个社会却要付出代价:他自己丧失古老的习俗带给他们的乐趣,而过年的民俗也在民众心目中暗淡不少。没了鞭炮声,城里面也就少了年味儿了。



这些地方政府强行贯彻禁鞭法规,显示了部分官员对民族传统节庆活动缺乏同情的理解。还如,按照习俗,过年最重要的节目安排在除夕日,然而,这一天却不是法定假日。同样,元宵节也是春节的重要组成部分,给热烈而漫长的春节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但这一天同样不是法定假日。



这样的法律和政策是不恰当的,它表明,某些政府官员对春节的民俗,对于春节的文化内涵缺乏基本的了解。他们低估了某些日子、某种活动对于民众的精神生命的意义。对于民俗,我们不必谈论民族认同文化认同之类的宏大话语。但从常识的角度看,政府应当尊重民众的习俗,只要这种习俗不是显著地有悖于天理人情;政府不应阻止民众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过自己的节日,只要其活动未对他人构成显著的伤害。这就是政府对民俗所能行使的权力的界限。习俗大体上属于政府不应加以限制、取缔的范围。政府所能做的是帮助民众更好地过节,比如,安排法定假日,提供安全保障,为节庆活动提供便利。



传统的习俗、节庆会演变成什么样,没有人能够预卜。不过,假如官员们摒弃理性的自负,在制定法律与政策的时候对民俗给予同情的理解,就能制定出较为明智的公共政策,从而为民众在保守与创新、本土节日与洋节之间取得平衡创造某种制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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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大中小发表于 2005-2-17 07:51 只看该作者

禁放法规屡遭挑战 法治意识亟待增强

北京:老祖宗留下的传统不能丢成违禁理由



2005年春节期间,北京禁放政策没有变,继续严格执行《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然而,伴着新年的钟声,北京市部分禁放区内烟花鞭炮声交织在一起,禁放地方法规再遇尴尬。



在爆竹声中,才能体

味过年的滋味,这是咱老祖宗留下的传统。北京街头一位姓孟的中年人如是说。他告诉记者,除夕之夜他们全家在属于禁放区的居住小区内燃放了烟花和爆竹。



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综合治理大队了解到,除夕夜,北京市出动13万公安、安监、工商、治安积极分子夜查禁放。然而,在禁放区四环、五环内燃放现象严重,许多市民抱着法不责众的心理点炮放花。



记者从北京市禁放办了解到,8日18时至9日1时,同仁医院、积水潭医院共收治19名因燃放烟花爆竹受伤者。来自北京市消防局的消息,今年全市除夕夜火警共99起。



太原:禁炮令视作儿戏

太原市是从1994年起实行禁炮令的。2000年,有关部门对这个规定进行了修改,春节期间可以有限燃放。2000年之前,禁放规定执行得非常好。2000年后,管理越来越难,仅去年上半年,就查处涉及烟花爆竹的案件250起,处理了3000多人,但还是刹不住这股风。一些人把禁炮令视作儿戏。



不少市民反映,在临近年关的这一两个月里,几乎隔三差五就能听见格外响亮的鞭炮声,但几乎没有听说过有谁被处罚。对此,群众认为,对在不允许的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违规者,有关部门应该加大处理力度。否则,查禁也难免走入尴尬怪圈。



兰州:政府禁令昭然 群众我行我素



早在10年前,兰州市就已开始实施禁放爆竹的条令。然而,一面是政府禁令昭然,一面却是民间在执行着这个几千年来的传统民俗。今年的新年来临,在兰州市,爆竹声几乎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里,或远或近,或稀或密,不绝于耳。

南宁:买卖烟花爆竹的窝点从秘密变成公开

1994年南宁实施《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以来,禁放令屡屡遭受挑战。鸡年春节噼啪之声更是不绝于耳。在北湖菜市,不少杂货店干脆将烟花爆竹摆上售货台公开买卖,一舞狮队则燃着鞭炮挨家挨户乞讨。一名小男孩来到杂货店要买烟花,店主立刻打开一大纸箱让他随意挑选。记者花3.5元轻松地买了一盒摔炮,看到包装袋上标的是优质白砂糖,根本没有生产厂家。

南宁轻化设备厂一名退休工人说,这几年,许多市民抱着侥幸心理重新开了禁。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一名退休干部表示:我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整治这些违规燃放的行为,还市民一个安宁祥和的春节。

一些市民法治意识亟待增强

自1993年春节北京禁放鞭炮,全国先后有近300个城市纷纷效仿,后来又有一些城市先后解禁。

一方面,年末岁尾,政府发言人或有关部门必定站出来重申:坚持禁放规定;另一方面,除夕之夜,一些城市街头巷尾礼花四射,此起彼伏。本该得到严肃执行的法律被漠视,损害的是政府的形象和法律的权威。

法治社会的建设需要立法方、执法方与全体公民的共同努力。当越来越多的人不遵守春节禁放鞭炮的规定时,我们是否首先应当追问:纵使你有千条理由,难道应当违法吗?其次应当追问:职能部门是否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捍卫法律的尊严与权威?(完)

心生则种种魔生;心灭则种种魔灭

春节期间,北京禁放政策没有变,继续严格执行《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然而,伴着新年的钟声,北京市部分禁放区内烟花鞭炮声交织在一起,禁放地方法规再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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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54c433182d049649b6648d7c1c708a1294a0a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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