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缴费变更申报篇)概述

发布时间:2018-11-23 17:05:4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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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

网上申报操作手册

(缴费变更申报篇)

一、新进人员(含社保个人登记) 2

二、转入人员 5

三、转出人员 8

四、补缴人员 10

五、封存人员 13

六、启封人员 14

七、缴费基数调整 16

八、社会保险其他业务 18

(一)撤销业务: 18

(二)申报表打印 19

(三)核定表打印 20


为方便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单位可通过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办理各类缴费变更的申报手续。

若申报页面显示的户籍信息与单位申报人员的实际情况不一致,请携带该人员的相关户籍材料到各区(县)就业服务机构、外来人员就业管理机构或者参保所在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修改调整。

一、新进人员(含社保个人登记)

对于首次参加工作或从未建立过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且申报当月年满16周岁的具有本市或外省市户籍(不含港、澳、台地区以及外籍人士)人员,用人单位可按规定为该职工个人办理新进变更。

(一)新进变更办理前提:参保单位必须先到各区(县)就业服务机构或外来人员就业管理机构为新进人员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登记手续。

(二)操作步骤

1、录入新进人员身份证上的公民身份号码后,点击“确定”按钮。系统将自动校验您填入的人员身份信息。校验通过后,您可继续录入其它相关信息;若校验不通过,系统会提示相关信息,您需核对身份证信息并进行重新录入。点击页面右下角的“取消”按钮,退回到首页中选择其他办事功能。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37b81038662caaedd3383c4bb4cf7ec4bfeb6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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