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网络暴力第一案”

发布时间:2019-08-18 06:41:2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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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网络暴力第一案
作者:陈金灿 何 靖
来源:《群文天地》2009年第01

        20081218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有网络暴力第一案之称的王菲诉三网站案作出一审判决,两家网站被判侵权,一家网站获免责。至此,由死亡博客引发的首例人肉搜索第一案一审尘埃落定。

        这种由所谓的网络暴力”“网络通缉”“网络道德审判等引发的新型案例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思考。

        

        一、什么叫网络暴力

        

        关于网络暴力,到目前为止,尚没有一个规范的定义。笔者认为,它应该是一种借助网络舆论的力量,对他人进行肆意人身攻击的狂热行为。这种行为有以下特点。第一,明显的暴力倾向。参与这种行为的人,往往以一种高昂的斗志、饱满的情绪以及极高的热情对一个事件进行鞭挞、驳斥,显现出一种偏激的极左的倾向。第二,明显的攻击性。这种行为本身绝对不是以一种理性的就事论事的姿态出现在当事人的面前,而是以一种来势汹汹的气势面对当事人,大有非一棒子打死方收兵回营的决心。第三,以一种执法者的形象出现。他们一般并不希望使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他们关注的问题,而是以自己的道德标准对当事人的行为给予是非对错的评判,进而把他们个人的处罚意愿强加在当事人身上。第四,对当事人进行非法的伤害。一个法制的社会里,任何除了合法的执法机构之外的团体或者个人,都没有执法的权利。那么,当网络暴力中的个人对当事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罚时,就构成了实际意义上的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形之下,当事人往往是非常无辜的。

        

        二、网络暴力第一案的由来

        

        事件的女主角是一个名牌大学的高材生姜岩,男主角则是初中毕业的王菲。事件是由于姜岩在200712月试图自杀前将自己博客的密码告诉一名网友,并委托该网友在12小时后打开博客。此后,姜岩的博客日记被一名网民阅读后转发在天涯社区论坛中,后又不断被其他网民转发至不同网站上,姜岩的死亡原因、王菲的婚外情等情节引发众多网民的长时间、持续性关注和评论。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374343e988fcc22bcd126fff705cc1754275f7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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