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议五服与宗族的关系问题 - 与历史学家钱杭教授的再讨论 - 杜靖

发布时间:2016-09-02 14:55:0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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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议五服与宗族的关系问题———与历史学家钱杭教授的再讨论杜靖(青岛大学法学院,青岛266071)[摘要]五服与宗族的关系问题是近年来中国宗族研究领域里的争论热点之一。或认为“五服以内为家族,五服以外称宗族”;或坚持不能以“‘五服’标准来确定家族、宗族范围。”作者也是这股争论中的一员。过去作者在山东费县闵村的田野工作发现,五服不能向上发育为宗族,但最新的调查资料表明:山东滕州闵楼村的宗族的确是建立在五服基础上的,并由五服发育而来。其思想植根于宋代“欧苏谱法”。因此,可以把五服作为一个参照标准来理解中国宗族。[关键词]五服;宗族;家族;欧苏谱法[中图分类号]C91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3652(2016)04-0060-05一、问题的提出五服是古代中国的一套丧服制度,但也对应着一定的亲属人群。五服是特定亲属群体的文化表征,因而又在一定意义上指涉一群人。关于五服与宗族的关系问题,近年来引起了学界的一些争鸣。“五服以内为家族,五服以外称宗族”是杜正胜、柳立言、常建华和笔者等所秉持的一种观点。杜正胜根据《丧服传》说:家庭的成员主要是父己子3代,最广可以推到同出于祖父的人口,即人类学上的主干家庭、共祖家庭(linealfamily),也包括父子两代的核心家庭。大功以外至缌服共曾高之祖而不共财,算作家族;至于五服以外的同姓虽共远祖,疏远无服,只能称为宗族[1]。常建华说:“由于礼法对大功以内亲属的重视,因此宗族结构中,大功和是否出服的界限就更为突出。以上述界限划分宗族结构为三圈(案:指杜正胜的“同心圆”理论),具有很大的合理性。”[2][3]柳立言在研究宋代家族制度时接受了杜正胜的见解,具体表述为:“宗族”的范围最大,包括五服之内和之外的共族亲属;“家族”是五服之内的共祖旁系亲属;“家庭”是五服之内关系最密切的共祖直系共财亲属。在柳立言看来,宗族包含家族、家族包含家庭,3者共同之处就是“共祖”[4]。2009年,余在《五服姻亲与宗族———来自山东闵村的亲属实践报告》一文中提出了一种观点,即在山东费县闵村,那里的人把五服叫做家族,把超越于五服之上的更大规模的世系结构称为宗族,而且闵姓的五服并不能向上发育为宗族,宗族是另外的文化机制造就的[5]。针对上述观点,钱杭从父系世系学原理出发进行了批评:“基于丧服‘五服’标准来确定家族、宗族范围的研究方法之‘很大的合理性’,仍似乎有待更加充分的论证。同样道理,青岛大学杜靖博士的看法也有商榷的余地。他一方面清楚地认定:‘五服群体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血缘继嗣群体,它实际上结合了血缘与姻亲两种关系’,但同时又仅仅截取其中一点,以五服‘指称一个亲属群体,这个群体的规模假如以己为中心。纵向上下各至四代的直系,横向以自己等辈论包括三从以内的旁系结构,并逐代递减’,明显地忽略或偏离了‘五服’制度在中国宗族史、民俗史、政治史上非常复杂的综合性象征意义。”[6][7][收稿日期]2016-03-25[基金项目]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6世纪以来黄淮平原上的联宗问题研究”(11BZS072)。[作者简介]杜靖,男,山东临沂人。文化人类学博士,古人类学博士后,《人类学研究》编委兼执行主编,青岛大学法学院人类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汉人社会研究和中国人类学史研究。□历史研究长江师范学院学报Journal of Yangtze Normal University 第32卷第4期Vol.32No.42016年8月Aug .2016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2aacd2e657d27284b73f242336c1eb91a3733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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