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办法20111229

发布时间:2023-01-20 22:02:3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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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及学生顶岗实习管理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切实做好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顶岗实习过程管理,提高顶岗实习质量,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顶岗实习是学校通过与政府、行业、企业合作,在最后一学年的部分时间段,让学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培养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工作态度,提高综合岗位职业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学生通过顶岗实习,巩固已学理论知识,增强感性认识,实现在校期间与企业、与岗位的零距离接触,提高独立工作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从而提高就业、择业竞争力。
第二条 顶岗实习一般时间为半年,安排在学生在校的最后一学年进行,原则上要求专业对口。特殊情况下二级学院(部)可根据顶岗实习单位的生产实际进行适当调整。学生顶岗实习前须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第三条 学生参加顶岗实习,主要由二级学院(部)统一组织和安排,并办理相关手续。也可根据专业的实际情况由学生自己联系顶岗实习单位,学生自主联系顶岗实习单位的,须本人填写《自主联系顶岗实习单位申请表》(附件3),办理完相关手续经二级学院(部)同意后方可离校参加顶岗实习。
第四条 顶岗实习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学生提供必要的顶岗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劳动环境,不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8小时,顶岗实习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和管理。
第二章 组织管理与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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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顶岗实习涉及到学校、顶岗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学校是组织者,负责一切活动的组织与协调;顶岗实习单位方是实施方,负责顶岗实习的实施与保障;学生是顶岗实习的参与主体,完成各项顶岗实习任务。
第六条 学生顶岗实习是学校教学工作中的一项综合较强的工作,及面较广,须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部)分工负责,协调管理。
1.校企合作管理处主要负责学校顶岗实习的统筹管理工作等。协助各二级学院(部)联系和落实顶岗实习单位,拓宽学生顶岗实习与就业渠道;建立顶岗实习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校、企、生三方信息即时共享。
2.学生工作处主要牵头负责处理学生实习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与重大事件等。
3.教科处负责全院各专业学生顶岗实习成绩的汇总并载入学生学籍档案。
4.督导室负责开展对各二级学院(部)顶岗实习工作的检查、监督、评估与指导。
5.二级学院(部)职责
(1各二级学院(部)具体负责顶岗实习工作的组织、安排、协调、检查、考核评价等有关事项;
(2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制定顶岗实习课程标准、顶岗实习实施计划,于实习前一周发至每个学生;
(3各二级学院(部)可根据专业特殊要求组织制定顶岗实习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报校企合作管理处核准备案;
(4在学生顶岗实习前,组织学生进行培训和教育,强化学生职业技能及职业素养的训练,指导学生使用顶岗实习信息管理平台并完善个人资料,对学生进行实习纪律教育、安全教育,杜绝或减少各种意外事故发生;
(5对顶岗实习实行严格的过程管理,检查实施情况,总结、交流顶岗实习经验,确保管理落实到每个实习学生。
(6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和分管领导汇报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发生的突发事件与重大事件,并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做好处臵工作; (7对实习过程中形成的教学材料及时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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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240833583c4bb4cf7ecd1f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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