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司法厅关于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领取证书的公告
【法规类别】司法考试
【发布部门】四川省司法厅
【发布日期】2017.03.15
【实施日期】2017.03.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四川省司法厅关于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领取证书的公告
全省于2017年3月20日-24日集中发放2016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请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2017年应届毕业生除外),在上述时间内,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一律不得代领。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请与申请地司法局联系。
各市州司法局咨询电话:
成都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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