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问题及对策研究
作者:刘霁雯
来源:《经济研究导刊》2017年第29期
摘 要:地方政府性债务是一柄双刃剑,一方面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为地方政府解决财政吃紧的难题,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另一方面,由于相关法律和其他约束机制不够健全,使得地方政府性债务存在一定的风险。通过介绍地方政府性债务相关理论,阐述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相关现状和形成机理,有针对性地提出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的相关对策。
关键词:地方政府性债务;债务风险;风险防控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29-0124-02
前言
地方政府性债务是一柄双刃剑,一方面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为地方政府解决财政吃紧的难题,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另一方面,由于相关法律和其他约束机制不够健全,使得地方政府性债务存在一定的风险。地方政府性债务可以分为三种形式,分别为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以及地方政府其他责任债务。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的有效性将对政府财政安全起到至关重要的影响。
一、相关理论
1.公共受托责任理论
公共受托责任的定义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主要是指政府等被受托管理公共资源的部门或机构有对公共资源的规划、使用等情况对纳税人做出说明的责任。因此,公共受托责任体现的是权利委托方与受委托方之间的关系。作为公共资源的受托方,地方政府对公共资源具有管理权;而作为委托方的纳税人则对政府是否切实履行公共受托责任具有监督权和知情权,即委托与受托之间需要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信息反馈渠道。而在实际工作中,如果地方政府部门过于追逐利益而出现政府失灵的现象,就往往会损害作为公共资源委托人的纳税人的权利,表现为地方政府性债务出现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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