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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方案2019_2019巡察工作心得精选

时间:2019-04-01 18:23 3月工作总结
【导语】所谓心得就是工作或学习中的体验和领悟到的东西,亦可以称作心得体会。“心得体会”是一种日常应用文体,属于议论文的范畴。一般篇幅可长可短,结构比较简单。下面是由本站为大家整理的“2019巡察工作心得精选”,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一】

  今年3月份,我有幸被抽调到市委参加第四轮巡察工作,我十分珍惜这次巡察学习实践、锻炼提高的机会。市委巡察工作结束后,县委又开展了第三轮巡察,我担任第三巡察组组长。在县委、县纪委监委领导的关心和县委巡察办的指导下,巡察工作得到了有效开展,圆满完成了巡察任务,我个人也深受感染和教育,深深体会到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参加市县巡察工作,使我开阔了视野,丰富了知识,增进了理解,收获颇多。现结合巡察工作实践,谈几点体会:

  一、领导重视是根本,队伍素质是基础。

  领导的重视和支持非常重要,是任何一项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一把手”思想上是否重视,往往对一项工作的开展起决定性作用。再好的工作理念、工作制度和措施都要靠人去执行,巡察工作任务重,政治性、政策性、纪律性都较强,对巡察人员的素质要求高,除了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外,还需要较高的政治素质,才能做到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做到不偏不袒、不遮不掩、如实反映,较好地完成巡察任务。

  二、巡察干部政治站位要高,要有担当意识。

  巡察不是“骨中挑刺”,而是对干部的一种保护。巡察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有人说巡察工作是“骨头中挑刺”,是得罪人的工作。我却不这么认为,巡察工作虽然是找问题,但某种意义上是保护干部,使“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整改,抓早抓小,起到“红脸、出汗”作用,促使党员干部小犯错。走过场搞形式的巡察,是我们的失职,发现问题不提出来是渎职。巡察要有担当意识。担当精神是*人从历史中继承的优秀品质,*总书记曾强调:“我们*人的忧患意识,就是忧党、忧国、忧民意识,这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担当。”。敢于担当,这也是一个纪检干部的责任,要勇于直面矛盾,把发现的问题提出来,不要怕得罪人。

  三、做足准备是巡察工作的前提。

  巡察前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针对被巡察党组织,到纪委有关科室了解被巡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以及信访件情况;到组织部门了解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结构状况和班子成员的有关情况等。制定方案、查阅资料、掌握情况是巡察工作进驻前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也是做好巡察工作的前提。

  四、巡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方法尤为重要。

  巡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制定实施方案很重要,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做到分工不分家。这次巡察工作涉及的范围广、内容多。我们每个巡察组包括组长只有四人,从纪检、组织、财政等部门各抽调一人组成。开展工作时,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参照市里巡察的方法,分成三个组,财政部门的人员看财务,组织部门的人员看党建和各种会议记录及相关文件,我与联络员一起找个别谈话并调度进展情况和有关问题的协调配合。通过个别谈话、听工作汇报、明察暗访等形式,从侧面了解干部的思想状况、纪律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尤其了解在“脱贫攻坚”方面和“清风护航”活动中是否存在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每天汇总情况,做到当天下班时把了解到的问题晚上整理出来,第二天上班时交给联络员,联络员在利益空闲时间把问题按进行整理归类,重要问题线索当日报巡察办。巡察后期阶段,把所有问题进行疏理,并进行集中讨论,有的作进一步核实,最后形成巡察情况报告,并签字背书,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五、巡察存在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巡察认识不够到位。有的巡察人员存在为难情绪,碍于情面,放不开手脚。有的存在蜻蜓点水现象。被巡察单位个别领导把巡察工作误认为是对其日常工作的例行检查,对巡察组的工作存有戒备心理,只把工作成绩展现给巡察组,有意避开工作中的不足之处,甚至有的领导要求巡察报告写好点,要求敏感问题不要写进去。

  (二)巡察人员素质不齐。巡察对巡察人员的能力、水平、阅历有着较高要求,巡察干部承受较大压力,加上各巡察组成员均是临时抽调,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有的巡察人员在了解问题、发现问题、研究问题等方面能力还存在一定差距,影响了巡察工作效率。同时,还存在抽调人员虽明确了巡察期间要与原单位工作脱钩,但实际工作过程中还两头牵挂两头跑现象,分散了巡察组人员的精力。

  (三)巡察谈话不够深入。在巡察工作中,个别谈话是发现问题的一种重要手段,但是触及一些敏感问题或干部个人问题时,有的认为巡察组解决不了问题,缺乏信心,不便讲真话;有的职工本身就存在违纪违法问题,担心意外,不肯讲真话。这些现象直接影响了巡察工作发现问题的效果。

  (四)巡察氛围不够浓厚。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除了召开巡察动员会、张贴巡察公告等宣传外,其他宣传手段较缺乏,社会知晓率不高,人人参与巡察监督的氛围不够浓厚,导致巡察工作中反映问题线索渠道少,问题发现不全、不深,影响着巡察工作质量。

  【篇二】

  安全生产巡查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创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方式的重要举措,是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强化安全管理能力,加大安全投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重要抓手。

  今年年初,长沙县(经开区)正式启动了安全生产巡查工作,而我也有幸参与了其中,作为巡查二组的一员,自巡查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已完成了对泉塘街道、㮾梨街道、县商务局和县旅游局的全面巡查工作。我十分珍惜在巡查办学习实践、锻炼提高的机会,此前,县区一级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我和巡查办的领导同事们一起边干边摸索,破解巡查工作难点,创新巡查方式方法,圆满完成目标工作任务,确保了后期巡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一份耕耘,一份收货,这让我个人深受感染和教育,体会到了巡查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同时也开阔了视野,丰富了知识,收获颇多。结合巡查工作实际,谈谈自己的几点心得体会:

  做足准备是巡查工作的前提

  一是与被巡查单位及时进行对接,对巡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针对被巡查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巡查工作方案;三是调阅被巡查单位的相关文件资料,如被巡查单位的工作报告、职责分工、会议记录、台账等。通过几轮巡查发现,工作对接、制定方案、调阅资料是巡查工作前期准备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也是做好巡查工作的前提。

  深入学习是找准问题的关键

  安全生产巡查是一次全面、公正、客观的安全体检,这就需要我们充分了解情况,及时发现问题、交办问题与跟踪处理,以确保巡查结果的客观、真实、正确,为县委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正确可靠的信息和根据。巡查工作任务重,专业性强,纪律严明,对巡查人员能力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要做到找准问题,巡查组人员除了要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外,还要掌握各行业领域部门职能特点,这就要求巡查人员要不断深入学习掌握相关知识,做“行家里手”,以“发现问题”为导向,按照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要求,结合安全生产巡查工作要点,深入发现和揭露问题,坚持实事求是,把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都找出来。

  掌握方法是发现问题的重要途径

  一是开展座谈交流。主要是通过谈话来了解巡查对象的具体情况,同时更重要的是要能够在谈话中发现问题、查找问题。通常情况下,谈话对象往往讲优点多、谈缺点少,讲成绩多、谈问题少,而谈话是巡查发现问题的重要手段,这就要求我们巡查人员要严谨细致,把功夫下在平时,提前了解谈话对象的基本情况、工作职责以及履职情况等,针对不同谈话对象,拟定不同的谈话提纲,抓住谈话细节,深挖问题根源,这样谈话对象才能说出心里话、真心话。

  二是暗访抽查。暗访是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因此,巡查组往往更能看到一些真实现象,听到一些真实情况。而抽查则是根据前期了解被巡查单位情况,抽取部分检查对象,以印证被巡查单位是否落实监管责任。

  落实闭环是巩固巡查成果的重要环节

  巡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最终的目的是有效运用安全生产巡查结果,全力督促被巡查单位完善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安全生产工作质量,而要求被巡查单位限期整改,认真落实,并通过“回头看”来检验整改情况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举措。目前,我们已对泉塘街道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过“回头看”,并指出了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跟踪落实整改的情况,进一步巩固了巡查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