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首页> 个人简历 > 自我鉴定 > 对照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

对照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存在的问题集合10篇

时间:2022-05-16 09:03 自我鉴定

问题定义是软件定义阶段的第一阶段。作为软件开发人员,您必须了解用户&ldquo你需要电脑来解决什么问题。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对照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存在的问题的文章10篇 ,欢迎品鉴!

【篇一】对照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存在的问题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不断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按照《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闽委组通〔20-〕69号)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召开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

  在集中学习和党员自学基础上,党支部要集中组织党员进行一次专题学习研讨,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思想基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等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秉承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开创的一系列重要理念、重大实践;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学习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一次全会精神,坚持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深刻把握和领会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意义、历史经验,深化对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和掌握,深刻领悟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这个鲜明特征和政治优势,深刻认识党同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的血肉联系,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增强锚定既定奋斗目标、意气风发走向未来的勇气和力量。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为他们“送学”“补课”,并安排专人进行辅导,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二、认真查摆问题

  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中“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目标要求,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进一步找准问题。党支部和党员要主动征询,广泛听取上级党组织、工作和服务对象以及身边党员师生等反映和意见。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普遍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相互交换意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生活困难党员、老年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会主要对照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对照完成党史学习教育、专项检查、巡察以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对照师生群众的新期待,全面查找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党员主要对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新时代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革命先辈,对照廖俊波、孙丽美、潘东升等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主要看“四个是否坚定,四个强不强”,即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四个自信”强不强,看对党忠诚是否坚定、“两个维护”强不强,看责任担当是否坚定、斗争精神强不强,看自我革命是否坚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强不强,全面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查摆的问题分别形成问题清单。

  三、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根据党支部组织设置和党员人数,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形式进行。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进行,也可结合党员大会进行。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要起到带头示范作用,要见人见事,真点问题、点真问题,防止蜻蜓点水、避实就虚、避重就轻、一团和气。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情况,接受党员评议。要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四、认真用好民主评议结果

  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并注意听取党员对评议结果的看法和意见。将党员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推荐遴选等方面重要参考。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通报表扬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予以肯定鼓励,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区别不同情况,妥善作出组织处置。将党支部民主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的重要参考,树立大抓基层导向,努力增加先进支部、提升中间支部、整顿后进支部。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对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和留党察看处分党员民主评议等次,按照《组工通讯》2021年第65期规定执行(具体咨询校党委组织部)。

  五、认真整改落实

  党支部委员会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要主动认领责任,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报上级党委(党总支)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委(党总支)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党委(党总支)要及时批评纠正。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六、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要把高质量召开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和评议党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认真组织实施、直接具体指导、抓好督促落实,派人列席所辖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并进行点评,掌握对党支部和党员民主评议情况,督促党支部扎实抓好整改,及时发现问题、校准偏差、改进提高。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面对面开展。对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或者党员流动外出、身体原因等不能集中组织参加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作出灵活安排,在确保信息安全、意见表达充分、民主权利得到保障前提下,可以探索运用网络视频、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

  本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在20-年3月底前完成。20-年3月31日前,各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将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形成综合报告以及《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情况汇总表》报送校组织部,电子版发至-。联系人:-,联系电话:-。

【篇二】对照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存在的问题

  根据市委的安排部署,结合本局实际,聚焦整治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存在突出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开展整治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整治工作

  (一)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市委主题教育办通知要求,第一时间安排专人对接整治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参与制定关于整治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置若罔闻、应付了事、弄虚作假、阳奉阴违问题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二)摸排存在问题。以整治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导向,摸排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对理论学习重视程度不够,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程度不高,基层理论宣讲工作不够“接地气”等主要问题3个,细化问题清单,明确进度时限和工作措施,确保整改工作逐条逐项推进落实。

  (三)定期报送进展。按照市委办要求,把开展专项整治与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衔接起来,定期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二、有效落实整改措施

  (一)强化理论学习。一是持续掀起“大学习”热潮,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主题党日活动,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要求各单位定期报送学习情况。将“贯彻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作为意识形态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每季度对各支部督查一次,通过检查学习计划、学习笔记,督促推动局属各单位学习制度落实到位,杜绝学习弄虚作假的行为。二是深化主题教育学习。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全局党员干部通读熟读规定书目,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文章,认真学习党史和新中国史。三是用好用活学习平台。全力推进“学习强国”平台使用工作,将其作为“学习”活动的重要载体,推动全局党员干部养成“每日必学”的良好习惯。截至10月25日,我局注册学员81名,参与度100%,最高分达10637分。

   (二)规范学习制度。一是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先后制订下发《干部职工学习、培训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督查督办制度》,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认真遵照执行,对中心组学习重点、学习方式、学习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强化中心组的示范引领和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提升学习教育成效。今年以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已开展学习7次,其中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开展3个专题学习研讨。二是开设“道德讲堂”讲座。局长带头上《作一个“四有四讲”的市场监督管理人》、《明初心守初心坚定理想信念》等党课。

  (三)开展调研活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深入一线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郴州市委、资兴市委工作要求,围绕解决本地本部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把调研中查找的问题和形成的对策建议作为改进当前工作的办法措施。

  3.深入基层宣讲。一是开展党组成员下支部上党课活动。要求党组成员围绕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内容到各所属支部上党课;二是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结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创建和扫黑除恶宣传开展“庆七一”红色经典朗诵比赛、到红色基地“铭记历史缅怀先烈”接受教育、参加市委市政府组织的万人合唱《我和我的祖国》和“七一”升旗仪式等多种形式活动,营造浓厚的爱国主义氛围;三是充分发挥宣传载体作用。在资兴市人民政府网站、郴州市及湖南省市场监管局网站等媒体平台,积极宣传我局扫黑除恶、精准扶贫等中心工作动态。

  三、下阶段打算

  (一)稳步推进整改工作。按照市委办要求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三单合一台账,定期报送整治情况,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组织学习宣讲活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继续加强“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运用。

  (三)开展督查评比工作。结合主题教育,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查,并对工作成效不佳、整改到位、单位进行通报并扣分,确保整治任务如期完成。

【篇三】对照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存在的问题

  一、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存在的问题及表现

  (一)领导班子方面

  1、发扬民主不充分

  一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认识不到位。主要表现在对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内容和实施集体领导的基本程序理解不深、掌握不透。班子中,有的成员存在“各管一摊”的错误思想,对其他专业提出的意见,不善于提出自己的见解,不敢发表意见,不能很好的参与到集体领导的工作中来。

  二是只要集中不要民主。个别领导摆位不正,在决策和执行过程中,存在“长官意识”、“家长制”、“管家婆”、“一言堂”,班子成员不沟通,不交流。也不让群众讲话、不听群众意见、不尊重同志,不进行末尾表态。

  三是民主程序形式化。在无关紧要的问题上发扬民主,在大事、要事上一人说了算;对重大事项虽然集体讨论,却会前做决定,民主讨论只表决不决策,走过场。有时候搞临时动议,未经充分酝酿讨论,仓促草率地做出决策,在执行时无法贯彻执行。

  四是分工不负责的现象。分工不负责,遇事推诿,显示政绩的事,邀功领奖的事,争相个人负责;排忧解难的事,承担责任的事,就强调“集体领导”。

  2、正确集中不得力

  一是不能正确集中。有的主要领导分析、判断、综合驾驭能力不足,对集体讨论意见不能及时进行决断;有的怕影响团结,

  对班子成员中出现的不同意见,优柔寡断,不敢集

  中,不善集中,造成议而不决。

  二是集体决定执行不力。主要表现在执行集体决策的事项上,缺乏较真精神,不愿意得罪人。集中决策时,对班子成员提出的意见,不反对、不批评、不抵抗,随波逐流,决策后又缺少监督及反馈,有时会出现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应付。

  三是相关制度得不到落实。有的重要会议无记录,会后无纪要,使决策的东西无记载,在责任追究时无依据。

  二、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问题及表现

  1、遵守政治纪律情况。

  一是政治敏感性不强,缺少政治纪律不够警觉。虽然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面对社会中、网络中的政治流言蜚语、错误言论,没有积极斗争、积极反抗,甚至有时以自己不了解或者不愿得罪人的心态,面对谣言的传播视而不见、装聋作哑。

  二是政治学习上投入的时间还不够多。对政治理论的认识还不够深刻。

  三是贯彻执行上级部署不坚决、打折扣;四是监督责任不到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后,缺乏追踪考评机制。相关制度办法还不够完善,在制度执行上缺乏刚性约束。

  五是缺乏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有“照手电筒”现象,只喜欢照别人、越透明越好,不愿照自己、留余地越宽越好。

  六是与中央和市委的政治要求有认识偏差。

  2、遵守组织纪律情况:

  一是缺乏组织观念,自我管理松懈,没有时刻保持积极工作状态,面对问题、难点,经常依靠上级党组织,没有独立负责的解决。

  二是开展批评缺乏勇气;

  三是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

  四是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主动;

  五是遵守组织程序不严格,干部考察工作不规范;

  六是服从组织决定不坚决,执行效果打折扣;

  七是重要事项不请示报告等。

  3、遵守廉政纪律、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

  一是督促落实廉政制度不到位;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有缺位;

  三是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

  四是不按时参加廉政教育等。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十五条实施意见、坚决反对“四风”方面存在问题及表现

  (1)、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15条意见、转变作风方面的基本情况

  (2)、“四风”以及集团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思想作风不“振奋”。

  二是学风不“端正”。

  三是工作作风不“务实”。

  四是工作作风不“开拓”。

  (4)对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针对四风问题的整改落实方案中未落实、落实不彻底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比如

  1、服务基层联系群众不紧密不深入;

  2、急于求成重“显绩”,政绩观有偏差;

  3、好人主义标准放松;

  4、推动工作方法单一,狠抓工作落实不够;

  5、调查研究贴近实际不够;

  6、关心关爱干部主动性不够;

  7、执行制度流于形式,没有形成系统检查督办机制。

  8、守摊求稳激情衰退等。

  四、履职尽责、攻坚克难等方面存在问题及表现

  1、履职尽责方面

  一是工作事业心不强、缺乏激情;

  二是仍然满足于上传下达的陈旧工作方法和思路;

  三是组织、协调、管理、统筹等能力不足,不善调动他人积极性手段;

  四是业务不熟不精、解决问题能力弱;

  五是服务大局意识不强;

  六是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存在的问题;

  七是工作纪律松弛、执行力差;

  八是工作的艺术性不够。有时批评人时的方法过于简单,效果不明显,有时处理事情不够冷静,显得不够成熟。

  2、攻坚克难方面:

  一是存在等待观望思想,缺少攻坚克难的劲头和对改革的整体设计、统筹谋划;

  二是勇于担当精神不足。存在畏难退缩、怕担风险的心理,抱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宁可少做、不能做错”的思想;

  三是存在求稳为上的观念,怕冒风险,放不开手脚,瞻前顾后,甚至把不出事作为目标;

  四是不敢较真碰硬,不愿攻坚克难、勇挑重担,不愿到困难和矛盾多的地方去,遇到困难就躲、碰到矛盾就推;

  五是不敢担当、敷衍塞责,遇到困难绕着走,碰到问题往上交,不敢当“主攻手”。

  五、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是理论学习抓得还不紧不实。

  二是世界观改造还不彻底

  三是群众路线思想还不牢固。

  四是党性修养、作风修养还不扎实。

  五是组织纪律执行还不严格。

  六、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提升管理人员政治素养;

  二是进一步认清“四风”的危害性,切实解决影响干群关系的突出问题;

  三是进一步树立宗旨意识,扎实开展办实事工程;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提高执行力的前提是增强员工的执行意识

  执行意识来自对本单位、本部门工作职责及其重要性的深刻认识。让员工正确认识自己岗位的职能和自己所肩负的重要任务,对提高执行意识并进而提高执行力意义重大。任何一个员工,其所在的岗位都是企业生产经营或者部门工作运行的一个重要环节,肩负着重要的使命和责任,可以说对整个企业或者部门而言,牵一发动全身,而企业或部门的利益又是与员工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员工只有明确这一点,才会在工作中执行任务不讲困难,完成任务追求完美,对上级的各种工作决策和本岗位的工作能够主动接受、自觉执行。

  二、提高执行力的核心是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

  能力强则执行力强,完成任务就出色;反之,不具备过硬的本领,纵有做好工作的良好愿望,任务也难以完成,所谓执行力也就成了一句空话。

  要想提高部门人员的工作能力,加强培训是行之有效的措施,只有不断的学习,才能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才能掌握最新、最有效的工作方法,与时俱进地提高各项工作水平。一方面要坚持开展经常性教育培训,不断汲取新的知识。采取岗位练兵、业务技能比赛等有效形式,不断拓宽员工的知识面,提高员工的技术素质和业务水平。

【篇四】对照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存在的问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组是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第三条党组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组管党治党责任;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组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

  (四)坚持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本单位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本单位领导班子的决定。

  第四条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党组工作的领导。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党组设立审核、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工作,纪律检查机关、党委其他工作部门和有关派出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设立

  第五条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有党员领导成员3人以上的,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政协、法院、检察院和工会、妇联等人民团体,一般应当设立党组。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经本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机关党组。

  县级以上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可以设立党组,但按照规定应当设立基层党组织的除外。

  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管金融企业,经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党组,但其下属企业一般不再设立党组。

  全国性的重要文化组织、社会组织,经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组织,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第六条党组的设立,一般应当由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审批。党组不得审批设立党组。

  已设立党组的有关组织,因行业、系统管理需要等确需在下属单位设立分党组的,由党组报本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批。

  新成立的有关组织符合设立党组条件的,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作出设立党组的决定,也可以由需要设立党组的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由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决定。

  有关组织因机构改革、部门职能变化、区划调整等原因需要变更、撤销党组的,由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及时作出决定。

  第七条党组设书记,必要时可以设副书记。

  党组书记一般由本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人不是中共党员或者由上级领导兼任以及因其他情况不宜担任党组书记的,党组书记、主要负责人可以分设。其他党组成员一般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党员干部和纪检组组长担任,必要时也可以由本单位重要职能部门或者下属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

  国有企业党组书记根据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形式确定,建立董事会的一般由董事长兼任,未建立董事会的一般与总经理分设。其他党组成员一般由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党员领导人员和纪检组组长根据工作需要担任。

  党组成员一般设3至7人,省部级以上单位、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中管金融企业党组成员一般不超过9人。

  第八条党组成员除应当具备党章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有3年以上党龄,其中厅局级以上单位的党组成员应当有5年以上党龄。

  党组成员一般由批准设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实行双重领导的单位设立党组的,其下级单位党组成员的任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执行。分党组成员由其上级单位党组决定。企业党组成员的任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执行。

  第三章职责

  第九条党组应当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第十条党组讨论和决定本单位下列重大问题:

  (一)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下级单位党组、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二)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

  (三)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

  (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五)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七)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党组应当贯彻党管干部原则,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从严管理监督干部。

  党组应当贯彻党管人才原则,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人才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第十二条党组应当加强对本单位统战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的领导,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更好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群众,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第十三条党组应当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党组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

  党组应当加强对本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支持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履行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作的领导职责。

  党组应当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

  第十四条党组及其成员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第十五条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实行双重领导并以上级单位领导为主的单位党组,可以讨论决定本系统工作规划部署、机构设置、干部队伍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重要事项。

  下属单位设立分党组的单位党组,可以领导分党组的工作。

  国有企业党组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时,应当与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相一致,并与公司章程相衔接。经营管理方面事项一般按照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决定,涉及国家宏观调控、国家发展战略、国家安全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应当经党组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政府机关党组、政协机关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还应当接受本级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的领导。

  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实行双重领导的单位党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除接受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外,还应当向本系统上级单位党组或者本级地方党委请示报告党的工作。

  第十七条党组书记主持党组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和主持党组会议,组织党组活动,签发党组文件。

  党组副书记协助党组书记工作,受党组书记委托履行相关职责。

  党组书记空缺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定党组副书记或者其他党组成员主持党组日常工作。

  党组成员根据党组决定,按照授权负责有关工作,行使相关职权。

  第四章组织原则

  第十八条党组必须坚决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第十九条建立健全党组向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党组每年至少作1次全面报告,遇有重大问题应当及时请示报告。

  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以及上级单位党组某项重要指示和决定的情况,应当进行专题报告。

  第二十条党组对有关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应当根据需要充分征求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及本单位党员群众的意见。重要情况应当及时进行通报。

  第二十一条党组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凡属党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

  党组书记应当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不得独断专行。党组成员应当认真执行党组集体决定,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

  第二十二条以党组名义发布或者上报的文件、发表的文章,党组成员代表党组的讲话和报告,应当事先经党组集体讨论或者传批审定。党组成员署名发表的与工作有关的文章,应当事先经党组审定或者经党组书记批准。

  党组成员在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或者参加其他活动时发表的个人意见,应当符合党组决定精神。

【篇五】对照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存在的问题

  本次组织生活会,XX党支部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结合工作实际,集中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对XX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在XX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召开专题研讨,党支部书记和部分党员代表分享学习体会,进一步深化对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和掌握。在深入开展理论学习的基础上,在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进行谈心谈话,相互交换意见,查找短板不足。按照XX党委的具体要求深入检视问题、剖析根源,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照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照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方面。

  一是落实工作创新性不足。在结合XX实际和XX自身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方面有所欠缺,缺乏前瞻性的对策方法和开拓创新的精神。

  二是推进工作方式方法不多。落实党委部署的各项工作时,思考不够全面,工作任务分解不够细化,在进一步跟进落实方面缺乏跟踪问效的韧劲。

  三是政治引领作用趋于弱化。政治舆论导向和思想教育工作的针对性还不够强,政治意识和政治敏锐性不强,对工作的主动谋划不足,对一些临时应急性工作缺少有效对策。

  (二)对照完成党史学习教育、专项整治、巡视巡察以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方面。

  一是党史学习教育联系实际不够不紧密。个别党员干部在深刻把握和领会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意义、历史经验方面,仍然缺少深层次、大视野的观点认识。

  二是“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活动不够丰富。开展组织活动的形式和内容都不够丰富,自选动作缺乏新意,不能够充分调动同志们积极参与的热情,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活动效果。

  三是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存在短板和不足。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认识理解不够全面、深刻,组织廉政学习不够及时,没能紧密跟进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要求,做到立学立改。

  (三)对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方面。

  一是组织开展调研不够深入。在工作上对基层情况的了解不够全面系统,倾听群众心声、了解群众意愿的工作做得还不够,没有真正了解群众的所需所盼。

  二是主动作为的意识有所欠缺。对于一些弹性任务和不易引起领导注意、细小的工作进取性不高,主动性不强,缺乏深入研究、攻坚克难的拼劲。

  二、问题产生的根源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没有把理论学习放在极其重要的位置上,党史教育浮于表面,习惯了听故事,不善于悟道理,缺乏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系统研究和深刻理解。

  (二)理想信念不够坚定。面对新形势新变化,缺少更加坚定的理论自信,没有很好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来认识分析问题,对“四大考验”“四种危险”缺乏忧患警醒意识。

  (三)党性锻炼不够严格。对加强成员党性修养重视不够、抓得不紧,坚持党性原则和自觉进行党性锻炼存在较大差距。

  三、整改措施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抓实理论武装。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摆在支部建设首位,对照XX党委统一政治学习安排,充分借助学习强国、官微等载体,持续推进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守正创新抓好党性教育。

  (二)加强支部建设。找准基层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结合点,丰富拓展党支部特色品牌内涵和外延,切实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发展健康的政治文化。

  (三)强化纪律意识。把执行政治纪律贯彻于履职全过程,切实守住“底线”、不踩“黄线”,不越“红线”,发挥党员自身的示范表率作用。

  (四)提高工作质效。围绕中心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调查研究,定期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为党委决策提供参考。同时,坚持真抓实干、敢于担当、变革创新、务求实效的作风,善于从政治、全局的高度认识事物,不断完善和提高支部成员各方面素质,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实现学习方式、工作理念、工作手段和工作机制的创新。

【篇六】对照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存在的问题

  根据xxx巡察工作领导小组《xx巡察发现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重要工作部署方面存在问题清单》的通知》要求,xxx党支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即知即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情况

  认真对照《xx巡察发现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重要工作部署方面存在问题清单》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的工作方案中4大类21个问题,切实扛起对照自查自纠、即知即改工作的主体责任,逐项查找存在问题,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进行归纳整理,分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发现问题

  (一)在传达学习方面,有时候工作繁忙,有时对上级要求组织传达学习的文件精神传达学习不够及时。

  (二)在贯彻执行方面,攻坚克难意识不够强,破解难题的有效方法不够多。

  三、整改措施

  (一)针对传达学习方面的问题,支部通过由专人负责收集学习内容,及时传达学习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抓好贯彻落实。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统揽,充分利用“学习强国APP”、“廉洁广州”党员随身微教育和“支部交流群”,及时推送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每月至少安排一次支委会、一次集中学习、一次主题党日,通过党员大会、专题学习、党课等多种形式,及时学习全国两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习近平主持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的相关文件和重要批示等文件精神。

  (二)针对贯彻执行方面的问题,支部强调全体党员干部要端正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更新观念、进一步解放思想,围绕工作目标,拓宽工作思路,坚定工作信心,增强创新意识,克服畏难情绪,努力提高对上级文件精神的理解和把握能力,以实际行动提升自己的执行能力,要深入研究探讨工作中遇到的深层次矛盾、历史遗留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贯彻落实好上级决策部署,确保上级各项决策政令畅通,具体工作落实到位。

【篇七】对照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存在的问题

  一、“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在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对制度内涵的理解不深入。有些单位对实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不少人将“三重一大”制度简单理解为一种单纯的集体决策行为,即将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建设和大额资金使用交归集体讨论,而没有认识到“三重一大”制度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公开性、科学性、制度性,在于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是筑牢反腐防线的重要保障。

  (二)对具体事项的界定不清晰。有些单位领导班子对于哪些具体事项属于“三重一大”范畴还不能准确区分到位,对需要集体决策的内容、范围、权限、项目安排、资金的性质和数量以及重要岗位的界定等不够明确和清楚。因此,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的会议成效也将打“折扣”。一些可以不上会研究由个人决定的事情却上了会,挤占决策层的时间精力,降低了决策效率,也为推卸责任提供了借口。

  (三)出台制度内容的操作性不高。一是部分单位对“三重一大”制度内容只做了原则性、概括性、粗线条界定,细化、量化不够,“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不明确。二是个别单位对决策形式、程序、规则以及决议的方式执行不严,议事规程的设计缺乏规范性文件作为指导,导致操作过程中随意性、盲目性较大。三是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过程中,乡镇站在全镇的角度制定了相应的意见和办法,同时也需要各村级组织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标准和细则,但实际调查却发现,村级组织制定的“三重一大”相关规章制度基本是照抄、照搬上一级规章制度,缺少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本级实施规范,使制度成了“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形式化制度。

  (四)议题事项的透明度不够。有些上会研究的“三重一大”议题仅局限于决策环节,决策是否执行、如何执行、执行效果等情况,很少在事后对决策执行的情况在会上进行反馈和通报。此外,一些“三重一大”事项在决策执行过程中会发生调整变更现象,而调整变更的集体决策过程往往容易被忽视或漠视,从而导致集体决策的要求未能贯穿“三重一大”事项的始终。例如:某村停车场经营权的发包,最初村委会严格能够按照“四议两公开”要求实施公开招投标,后因停车场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承包商以要完善相关基础设施为由向村委会提出增加承包年限,村委会干部在未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的情况下擅自作出决定,导致群众反映强烈。

  (五)对制度执行的力度待提升。此问题在村一级的体现较为明显。从近年来的信访问题来看,在农村“三资”管理方面,特别是在资产、资源处置方面尤为突出,映射出部分村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方面不够严谨、不够深入,同时也体现部分村干部存在私心,为了个人利益不按制度办事的行为。例如:某村为解决办公场所隔热问题需在楼顶加盖隔热设施,涉及“大额资金使用”问题,但村委开几个干部会议就决定实施了,没有执行好“三重一大”制度和“四议两公开”要求,导致群众意见大。

  (六)对制度落实的监督待加强。一是部分单位在决策实施过程中没有委派有关部门进行监督,导致实施过程的监督不到位。二是群众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结果的认可程度是决策效果的重要评审依据,群众监督也是“三重一大”制度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然而多数群众除与自身利益切实相关的事项外,对参与“三重一大”决策监督的积极性不高,很少参与。

  二、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分析

  综合分析,以上所出现的问题的原因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对制度理解不透彻。中央、省、市、县均有一系列对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各单位也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但由于宣传方式、宣传力度、广度及深度等原因,仍有不少群众甚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镇村干部对“三重一大”相关政策是只识其名、不知其意,对政策尚且一知半解,更不用说在参与监督方面可以发挥多大作用。

  (二)思想认识不到位导致制度执行难。“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既然成为了写在纸上,形成文件的东西,就要自上而下地坚决执行,而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但在实践中,由于领导班子及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从而导致决策缺项,缺少环节等问题。另一方面,一些单位的副职认为决策是主要领导的事情,和自己无关,在参与决策时怕发表意见会使主要领导对自己有看法,怕承担责任,于是就可能出现“跟着举手”的情况,使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得不到保证,制度的执行也打了折扣。

  (三)出台制度未结合实际导致操作性降低。一是个别机关单位未吃透“三重一大”制度精神,未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制度,只是简单的将上级制度“生搬硬套”,导致操作性不强。二是村级组织多数工作是在镇级指导下完成,导致一些村在执行本级“三重一大”制度时也按照固化的镇级指挥、村级办事思维开展,没有充分发挥本地村干部更熟悉本村实际的主观能动性,未能将差异化融入到本村“三重一大”体系,细化成符合本村实际的运行机制,导致“三重一大”制度到了村级操作性有所降低。

  (四)决策运行透明度不高导致监督难。一是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哪些必须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以何种形式公开,决策实施如何公开等没有很具体、详细的制度规定,导致群众难以监督。二是乡镇纪委由于人、财、物等各个方面受同级党委、政府的制约,在对本地本部门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方面的监督作用也大打折扣。

  (五)群众文化素质不高导致参与度不高。文化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对政策理解的深浅,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文化素质较高的青壮年大多外出务工,留守在家的多以文化素质相对不高的老人、儿童为主,留守人员文化层次低也是导致群众参与监督积极性不高的重要原因。

  三、对策建议

  针对当前“三重一大”制度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逼着认为,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予以破解:

  (一)加强宣传教育。一是要加大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通过组织中心组学习、座谈交流等形式,提高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决策意识,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事先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等规定。二是要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经常性的开展正面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三是要加大对“三重一大”制度的学习宣传。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项培训等方式分析和解读“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政策,使领导干部深入领会“三重一大”主要精神,切实提高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各单位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完善制度内容。一是要细化具体内容。要求各单位(包括村一级)要结合单位实际和发展要求,补充和完善现行“三重一大”制度上的疏漏和不足,细化“三重一大”制度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流程,既要有实体性问题,也要包括程序性问题,将笼统的制度进一步细化为可操作的制度,对集体讨论的方式、步骤、议程、时限等要细化、量化.既保证决策权力受到制约,又保护和调动决策者的工作积极性,兼顾民主和效率。二是要严格决策程序。要完善集体决策酝酿、决策形成和决策执行程序。在决策酝酿环节,由职能科室或某位领导提出议题,进行可行性研究、评估和考察,提出或制定可行性方案,经决策咨询、领导沟通、会前告知等程序,最后开会集体决策。形成决策时,领导班子成员应对决策事项逐个明确表态及说明理由,并形成会议记录。经集体决策后,由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决策,确需变更的,应由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

  (三)健全纠错机制。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纠正决策失误的工作机制。决策实施过程中,如果外部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由于决策本身的失误,原定决策方案已明显脱离实际,甚至危及决策目标的实现时,就必须对原有方案进行根本性的修正。方案的执行者要将信息及时进行反馈,决策人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形成再决策、再执行的循环过程,不断纠偏纠错,拾遗补缺,形成完整的程序链,确保决策的正确性与科学性,削减风险,弥补损失。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机制。在决策出现失误时,要能找到责任人员。要明确决策失误者所应承担的责任及处罚措施,通过对主要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及警示教育作用促使决策人员提高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方法,在后续的决策中减少失误。对于发现决策失误仍不及时纠正的,要严厉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强化监督检查。一是要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监督作用。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作为“三重一大”制度落实的监督主体,要把督促检查“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作为考核班子、干部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年度考核等途径,不断深化对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检查。审计、财务等部门,也要以“积极参与,源头控制”为工作思路,做好对“三重一大”事项制度落实的全过程监督。二是要加强信息公开,实行“阳光操作”。把公开贯穿于“三重一大”决策全过程,对决策事项、决策依据以及决策结果都要公开,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切实保障群众参与监督的知情权,并将群众满意度作为决策的重要评审依据。

  (五)严肃追究问责。一是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决惩处“三重一大”决策过程中的腐败现象。对于领导班子中,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要坚持“一案双查”。领导班子决策上涉嫌违纪违法的,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

【篇八】对照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存在的问题

  本次组织生活会,XX党支部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结合工作实际,集中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对XX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在XX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召开专题研讨,党支部书记和部分党员代表分享学习体会,进一步深化对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和掌握。在深入开展理论学习的基础上,在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进行谈心谈话,相互交换意见,查找短板不足。按照XX党委的具体要求深入检视问题、剖析根源,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照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照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方面。

  一是落实工作创新性不足。在结合XX实际和XX自身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方面有所欠缺,缺乏前瞻性的对策方法和开拓创新的精神。

  二是推进工作方式方法不多。落实党委部署的各项工作时,思考不够全面,工作任务分解不够细化,在进一步跟进落实方面缺乏跟踪问效的韧劲。

  三是政治引领作用趋于弱化。政治舆论导向和思想教育工作的针对性还不够强,政治意识和政治敏锐性不强,对工作的主动谋划不足,对一些临时应急性工作缺少有效对策。

  (二)对照完成党史学习教育、专项整治、巡视巡察以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方面。

  一是党史学习教育联系实际不够不紧密。个别党员干部在深刻把握和领会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意义、历史经验方面,仍然缺少深层次、大视野的观点认识。

  二是“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活动不够丰富。开展组织活动的形式和内容都不够丰富,自选动作缺乏新意,不能够充分调动同志们积极参与的热情,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活动效果。

  三是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存在短板和不足。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认识理解不够全面、深刻,组织廉政学习不够及时,没能紧密跟进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要求,做到立学立改。

  (三)对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方面。

  一是组织开展调研不够深入。在工作上对基层情况的了解不够全面系统,倾听群众心声、了解群众意愿的工作做得还不够,没有真正了解群众的所需所盼。

  二是主动作为的意识有所欠缺。对于一些弹性任务和不易引起领导注意、细小的工作进取性不高,主动性不强,缺乏深入研究、攻坚克难的拼劲。

  二、问题产生的根源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没有把理论学习放在极其重要的位置上,党史教育浮于表面,习惯了听故事,不善于悟道理,缺乏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系统研究和深刻理解。

  (二)理想信念不够坚定。面对新形势新变化,缺少更加坚定的理论自信,没有很好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来认识分析问题,对“四大考验”“四种危险”缺乏忧患警醒意识。

  (三)党性锻炼不够严格。对加强成员党性修养重视不够、抓得不紧,坚持党性原则和自觉进行党性锻炼存在较大差距。

  三、整改措施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抓实理论武装。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摆在支部建设首位,对照XX党委统一政治学习安排,充分借助学习强国、官微等载体,持续推进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守正创新抓好党性教育。

  (二)加强支部建设。找准基层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结合点,丰富拓展党支部特色品牌内涵和外延,切实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发展健康的政治文化。

  (三)强化纪律意识。把执行政治纪律贯彻于履职全过程,切实守住“底线”、不踩“黄线”,不越“红线”,发挥党员自身的示范表率作用。

  (四)提高工作质效。围绕中心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调查研究,定期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为党委决策提供参考。同时,坚持真抓实干、敢于担当、变革创新、务求实效的作风,善于从政治、全局的高度认识事物,不断完善和提高支部成员各方面素质,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实现学习方式、工作理念、工作手段和工作机制的创新。

【篇九】对照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存在的问题

  一、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存在的问题及表现

  (一)领导班子方面

  1、发扬民主不充分

  一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认识不到位。主要表现在对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内容和实施集体领导的基本程序理解不深、掌握不透。班子中,有的成员存在“各管一摊”的错误思想,对其他专业提出的意见,不善于提出自己的见解,不敢发表意见,不能很好的参与到集体领导的工作中来。

  二是只要集中不要民主。个别领导摆位不正,在决策和执行过程中,存在“长官意识”、“家长制”、“管家婆”、“一言堂”,班子成员不沟通,不交流。也不让群众讲话、不听群众意见、不尊重同志,不进行末尾表态。

  三是民主程序形式化。在无关紧要的问题上发扬民主,在大事、要事上一人说了算;对重大事项虽然集体讨论,却会前做决定,民主讨论只表决不决策,走过场。有时候搞临时动议,未经充分酝酿讨论,仓促草率地做出决策,在执行时无法贯彻执行。

  四是分工不负责的现象。分工不负责,遇事推诿,显示政绩的事,邀功领奖的事,争相个人负责;排忧解难的事,承担责任的事,就强调“集体领导”。

  2、正确集中不得力

  一是不能正确集中。有的主要领导分析、判断、综合驾驭能力不足,对集体讨论意见不能及时进行决断;有的怕影响团结,

  对班子成员中出现的不同意见,优柔寡断,不敢集

  中,不善集中,造成议而不决。

  二是集体决定执行不力。主要表现在执行集体决策的事项上,缺乏较真精神,不愿意得罪人。集中决策时,对班子成员提出的意见,不反对、不批评、不抵抗,随波逐流,决策后又缺少监督及反馈,有时会出现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应付。

  三是相关制度得不到落实。有的重要会议无记录,会后无纪要,使决策的东西无记载,在责任追究时无依据。

  二、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问题及表现

  1、遵守政治纪律情况。

  一是政治敏感性不强,缺少政治纪律不够警觉。虽然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面对社会中、网络中的政治流言蜚语、错误言论,没有积极斗争、积极反抗,甚至有时以自己不了解或者不愿得罪人的心态,面对谣言的传播视而不见、装聋作哑。

  二是政治学习上投入的时间还不够多。对政治理论的认识还不够深刻。

  三是贯彻执行上级部署不坚决、打折扣;四是监督责任不到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后,缺乏追踪考评机制。相关制度办法还不够完善,在制度执行上缺乏刚性约束。

  五是缺乏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有“照手电筒”现象,只喜欢照别人、越透明越好,不愿照自己、留余地越宽越好。

  六是与中央和市委的政治要求有认识偏差。

  2、遵守组织纪律情况:

  一是缺乏组织观念,自我管理松懈,没有时刻保持积极工作状态,面对问题、难点,经常依靠上级党组织,没有独立负责的解决。

  二是开展批评缺乏勇气;

  三是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

  四是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主动;

  五是遵守组织程序不严格,干部考察工作不规范;

  六是服从组织决定不坚决,执行效果打折扣;

  七是重要事项不请示报告等。

  3、遵守廉政纪律、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

  一是督促落实廉政制度不到位;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有缺位;

  三是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

  四是不按时参加廉政教育等。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十五条实施意见、坚决反对“四风”方面存在问题及表现

  (1)、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15条意见、转变作风方面的基本情况

  (2)、“四风”以及集团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思想作风不“振奋”。

  二是学风不“端正”。

  三是工作作风不“务实”。

  四是工作作风不“开拓”。

  (4)对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针对四风问题的整改落实方案中未落实、落实不彻底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比如

  1、服务基层联系群众不紧密不深入;

  2、急于求成重“显绩”,政绩观有偏差;

  3、好人主义标准放松;

  4、推动工作方法单一,狠抓工作落实不够;

  5、调查研究贴近实际不够;

  6、关心关爱干部主动性不够;

  7、执行制度流于形式,没有形成系统检查督办机制。

  8、守摊求稳激情衰退等。

  四、履职尽责、攻坚克难等方面存在问题及表现

  1、履职尽责方面

  一是工作事业心不强、缺乏激情;

  二是仍然满足于上传下达的陈旧工作方法和思路;

  三是组织、协调、管理、统筹等能力不足,不善调动他人积极性手段;

  四是业务不熟不精、解决问题能力弱;

  五是服务大局意识不强;

  六是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存在的问题;

  七是工作纪律松弛、执行力差;

  八是工作的艺术性不够。有时批评人时的方法过于简单,效果不明显,有时处理事情不够冷静,显得不够成熟。

  2、攻坚克难方面:

  一是存在等待观望思想,缺少攻坚克难的劲头和对改革的整体设计、统筹谋划;

  二是勇于担当精神不足。存在畏难退缩、怕担风险的心理,抱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宁可少做、不能做错”的思想;

  三是存在求稳为上的观念,怕冒风险,放不开手脚,瞻前顾后,甚至把不出事作为目标;

  四是不敢较真碰硬,不愿攻坚克难、勇挑重担,不愿到困难和矛盾多的地方去,遇到困难就躲、碰到矛盾就推;

  五是不敢担当、敷衍塞责,遇到困难绕着走,碰到问题往上交,不敢当“主攻手”。

  五、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是理论学习抓得还不紧不实。

  二是世界观改造还不彻底

  三是群众路线思想还不牢固。

  四是党性修养、作风修养还不扎实。

  五是组织纪律执行还不严格。

  六、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提升管理人员政治素养;

  二是进一步认清“四风”的危害性,切实解决影响干群关系的突出问题;

  三是进一步树立宗旨意识,扎实开展办实事工程;

【篇十】对照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存在的问题

  根据市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方面:作为党员干部需提高自身的表率作用。虽说平时在工作上认真负责,做到严于律己,但在理论学习上还是抓得不够紧。平日里,对于一些具有前瞻性、指导性的理论学习不够,理解不深,缺乏深研细读。对未来即将上线的5G建设,有待加强学习,做好对各专业建设管理方面的指导与监督。

  2、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方面:对建设工作的特点、规律和管理有所理解和把握,但系统学习、研究和探索自己感觉还不够,在落实组织工作部署方面,有时凭经验、凭情绪,研究落实推动工作的招法还不够多,有些热点、敏感问题、难点问题的处理存在缺办法的现象。

  对于管理工作出现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自己平时有所思考,但是往往思考较多,但是实践较少,有时局限于某时抓管理,着眼大局统筹工作还不够,站立点还不够高。

  3、对一线员工工作指导不足。到一线工作走访不够深入,发现的问题不能完全从根本上解决。这主要是科学发展的意识不强,针对繁杂忙乱的工作虽然忙忙碌碌,但缺乏用科学发展的思想指导工作,对存在的各种问题分析研究不透,探索发展模式的知识和破解发展难题的勇气和能力还有待提高。

  4、在工作作风上不够扎实,虽然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工作作风不够深入。有些工作浮于表面和有应对思想,工作的标准未达到精益求精,存在一定的畏难情绪,对于之前提出的建设项目管理的预警机制,因存在客观上难以管理和解决的问题,导致一直未去完善;对于领导不重视,省公司不重点考核的工作,疏于管理,对后续的一些工作带来困难。

  二、改进措施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1、勤于学习,虚心求教。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理论水平。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以谦虚的态度抓好学习,不断加强工作中的理论自觉性和理论指导;加快知识更新,着眼于解决建设管理中的实际问题,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和指导工作的本领。

  2、树立起扎实的工作作风,对待工作问题不要有畏难情绪,要做到树立标准,以精益求精不断突破为目标要求自己及建设中心全体成员;冷静应对,透过现象察觉本质;踏实处理,完成工作难点攻坚;尽全力去完成今年的工作目标。

  3、进一步加增强中心人员的凝聚力、战斗力、提高执行能力。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表率作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认真的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大胆创新,勇于拼搏,积极推进社区的改革发展。

  4、进一步解放思想,审时度势,带领中心人员完成工作目标,做好工作创新,将建设技能比武作为今年的重点创新项目。

  通过这次民主生活会的学习和交流,我将深刻领会,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如何有效的完成上级组织交代的工作,将作风落实到实践中,落实到工作中,这也将是我在今后工作中必须解决好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