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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疫情防控工作总结_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工作总结

交通,指从事旅客和货物运输及语言和图文传递的行业,包括运输和邮电两个方面,在国民经济中属于第三产业。下面是我的公文网为大家整理的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选择。

  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工作总结


  根据全国、广西、全市、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我局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我局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1月21日成立领导小组,出台应急工作方案。在局工作群发布相关防控信息,让干部职工明白如何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做到少到人口密集的场所、勤洗手、戴口罩、保持室内通风透气等;并在单位大院、车站、码头拉横幅宣传。

  二、强化责任,做好防控1月21日开始我局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到车站落实宣传与督促工作,与车站的管理人员沟通对接,提醒车站司机、乘务人员疏散人流量,避免过度拥挤造成的空气不流通;同时注意有无咳嗽、发热等症状的乘客,遇有疑似病例及时报告卫健部门。同时协助卫健部门在高铁站、汽车总站、西站设立双向监测点,在高速贵、贵港东出口设立单向监测点,高速贵港庆丰监测点正在协调卫健部门。

  三、加强值班值守,强化人员调度除正常春节安排值班外;我局还每天安排一半人员备勤,留驻城区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应急出动;1月28日全体人员返岗。1月26日下午七点,大东、武乐两个码头经报区委区政府,与覃塘、港南同步停航,减少人员流动。

  四、下一步工作一是强化宣传,营造浓厚的防控氛围。局属各单位在开展日常工作的同时也做好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宣传工作。二是建议卫健部门尽快出台检测站操作规程,加强培训;配备相关设备、药品及人员,及时消毒和检测,做好防控工作。同时支持区交运局1000个口罩,以便外勤人员做好自我防护工作。

  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工作总结

  根据区管委会、省交通运输厅及中心等部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管控工作的部署,站深刻认识到疫情防控工作艰巨性和重要性,根据辖区工作实际,加强组织协调,加大对辖区港口企业的指导督促力度,辖区防疫工作有序推进,2020年站及辖区企业并未发现任何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港口生产基本稳定。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部署。平潭站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成立了以站长(后期调整为主持工作的副站长)为组长、副站长为副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防控工作全面及时、有力有序。疫情初期站于1月22日、2月3日、2月6日分别召开了全体职工会议、疫情防控专题部署会、站支部扩大会议,通过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及中心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和部署精神,加强对全体职工健康理念和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教育引导职工提高文明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并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部署。

  我站分别于4月8日、15日在港区召开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防境外输入)现场部署会,组织各企业学习《交通运输部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通知》《水路口岸入境船舶疫情防控工作导则》等上级关于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听取了各码头企业关于船岸界面的管控措施、登轮作业防护措施、通过非接触模式进行船岸业务沟通交流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对下一阶段做好境外疫情海上输入防控工作进行部署。

  后期我站又多次通过辖区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站全体职工会议等会议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进行部署。

  二是突出重点领域,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疫情初期我站下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同时通过微信群、纸质文件邮寄、现场递送等方式将上级下发的数十份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文件传达至辖区企业,督促企业提高政治站位,抓好责任落实,严防疫情在港口领域蔓延。

  后期我站又先后翻印下发了《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1-4版)》《关于加强沿海港口内贸船舶人员防控工作的通知》《水路口岸入境船舶疫情防控工作导则》《港口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导则》等具体涉及港口作业、内贸船舶、外贸船舶、冷链食品等方面的疫情防控指导文件,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和“人物同防”的要求,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加强港口从业人员特别是一线工作人员的自身防护,严格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水路传播和扩散。

  2020年我站多次组织人员到辖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检查,累计检查25家次,出动检查人员72人次。

  三是加强应急管理,做好疫情防控应急保障。为有效预防新冠病毒通过水路传播和扩散,加强疫情防控应急管理工作,我站督促辖区港口企业制定和完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方案,加强与海关、边检、海事等口岸查验单位和当地卫生健康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联动。

  为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供应保障工作,我站积极与辖区港口企业沟通协调,督促企业优先安排防疫物资、保障民生物资的港口作业。2020年金井作业区3#泊位优先安排防疫物资进口作业3批次,同时积极与边检、海关、海事协调,简化通关流程,缩短通关时间,减免防疫物资的港口规费。

  四是加强部门联动,做好“应检尽检”工作。为充分发挥核酸检测在疫情防控中核心作用,及早发现疫情苗头,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我站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道路水路运输行业核酸检测“应核尽检”工作的通知》(闽交运函〔2020〕200号)等文件要求,及时对辖区码头“应检尽检”的重点人群进行摸底汇总,并上报平潭综合实验区、长乐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与此同时,站也积极与平潭综合实验区、长乐区交通运输行业防疫有关部门对接,就地方财政落实核酸检测经费保障问题进行沟通协调,该项工作已全部落实到位,各类“应检尽检”重点人群均按照规定频率开展核酸检测,2020年辖区港口企业“应检尽检”重点人群累计完成核酸检测661人次,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五是精心组织,稳步推进,落实全员疫苗接种工作。根据区防疫指挥部关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部署,为有效落实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应接尽接”“能接尽接”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全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我站积极与区社会事业局沟通联系,组织辖区港口企业做好疫苗预防接种摸底工作,按照区社会事业局安排督促港口企业符合要求的职工分批开展新冠病毒疫苗预防接种工作。在区社会事业局的统筹安排下,我站职工和辖区企业分别于12月20日、12月23日、12月27日、12月31日分四个批次接种了新冠病毒疫苗,合计完成83人,其中我站职工12人,企业职工71人。

  六是加强服务,扎实做好“六稳”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应对新冠疫情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的文件精神,我站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厅的部署,促进口岸营商环境优化,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港口物流业、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1.落实降低港口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2020年3月1日起,将实现政府定价的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收费标准降低20%,全年累计减免港务费约368万元,减免港口设施保安费约29.4万元;2.落实免堆期政策,对因物流运输等原因导致大宗干散货和油品不能及时疏运的,督促港口企业在港口原油免费堆存期基础上,再延长30天,2020年辖区码头库存使用费累计减免约110万元;3.为确保阶段性降费政策传导到下游企业,切实增强企业减负获得感,我站加强港口收费检查,规范港口收费行为,于11月份开展了港口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港口企业是否规范收费公示、是否按规定收费、是否落实降费政策。

  七是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我站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企业复工和生产情况,利用微信群督促企业每日上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和疫情防控信息,并根据中心要求定期上报疫情防控信息、“应检尽检”报表等。

  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工作总结

  2021年上半年,交通运输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指工作要求,以客运场站、班线车辆、公交、出租车辆等公共交通和冷链运输为重点,常态化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冷链运输行业管理方面。目前,我县共有20家冷链物流企业,冷藏车185台。经全面排查,在我县区域内经营的车辆35台,其中主要运输东升食品厂产品3台,强英鸭业公司产品30台,新发地农产品2台,运输货物为国内冷鲜猪肉、禽肉、海鲜、蔬菜、水果,均无运输进口冷冻猪肉、白虾等食品。在我局执法人员的巡查、检查中,各企业均能严格要求所属车辆严禁违规托运无检验检疫证明或通关证明的冷冻食品,并建立了从业人员、车辆和运输货物三本台账,通过冷链运输工作群及时上报相关信息。(二)客运班线车辆管理方面。一是及时向客运企业发布疫情预警信息,严格管控目前通往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班线车辆,严禁客运车辆在途经的高、中风险地区上下客。二是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督促客运企业严格按照《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要求,全面做好消毒、通风、运输组织、人员防护及宣传工作,发现问题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在系统内通报,切实压实企业防控的主体责任。三是严厉查处非法客运违反防控规定行为。截止目前,共查处非法营运车辆32辆,罚款312000元,进一步堵塞客运班线车辆运输过程中的防控管理漏洞。(三)公交、出租车辆管理方面。在公交换乘站设置1米线,安排专人维护上车秩序,设置广播提醒乘客遵守防控规定,保持上车距离。组织公交公司和出租汽车公司负责人、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学习疫情防控知识,要求驾驶员全程佩戴口罩载客及提醒上车乘客佩戴口罩,并按规定对车内外消毒,落实载客过程中发现异常人员的第一时间汇报制度。(四)客运站管理方面。落实进站乘客严格执行健康扫码登记制度,对排查发现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和体温监测异常人员,立即留观并第一时间上报局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卫生健康部门。全面落实在省际班线和旅游包车车辆的返蒙人员开展健康提示和信息登记,明确责任分工,客运站负责签订进站协议的外省籍车辆的健康提示单张贴工作,并严格执行实名制售票;阜汽集团**公司、**神州客运公司、庄子旅游公司负责本单位车辆的健康提示宣传和乘坐本公司车辆返蒙人员信息登记工作。(五)从业人员管理方面。按县防指文件要求,迅速统计上报出租车、公交车、长途班车驾驶员等信息,在局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筹下,抽调6个交管站每两周督促各企业分批次约定好时间、地点,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工作。(六)机动车维修行业方面。加强对来自境外进口零部件的全过程防疫管理工作,落实各方防控主体责任,对全县机动车维修企业进口配件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建立相关进、出、储备台账,落实人员、配件及包装物品的核酸检测、场所消毒等防控措施。各机动车维修企业要按照排查表要求,如实填报进口配件的相关信息,做到所有进口配件可溯源。对到厂的进口配件及时封存并第一时间上报**县交通运输局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经防疫部门对货物外包装或货物表面采样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正常后,方可正常使用。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局将持续强化落实企业防控主体责任和监管人员的包保责任,补短板,加强交通系统的防疫工作常态化管理,全面开展疫情防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坚持“人物并防”原则,严格落实防范措施。

  (一)做好重点区域和运输工具的防控。落实长途客车、渡船等交通运输工具的实名购票、对号入座。做好进站、候车(船)等站区空间快速测温和客流引导;加强出入流量控制,严格落实“亮(扫)码+测温+戴口罩”和日常消毒、通风、一米线等防控措施,避免因扫码查验等引起人员聚集。客运站要设置隔离区(留验站)。要配备消毒用品、口罩等防护物资,便于旅客临时购买或取用。客运站和公交换乘点要规范引导标志,优化服务流程,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条件,增设必要的服务台和流动岗,维护乘车秩序,防止旅客进出站拥挤和站内聚集。

  (二)做好重点群体服务保障。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健康码”代办代查、人工售检票、咨询指引等服务,保障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智能化条件下的出行服务。根据需要组织农民工返乡和回城“点对点”包车运输。

  (三)加强乘客和一线职工个人防护。客运一线服务人员要规范佩戴口罩,督促要求旅客全程佩戴口罩,对不配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可拒绝提供运输服务。对客运一线服务人员加强健康管理,开展日常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

  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