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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情况汇报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尤其是一些涉及政治及意识形态和宗教的非法社会组织,包括民间甚至有冒充政府部门和知名媒体,通过网络等形式煽动反动,诋毁政府和商界或污蔑中伤挑拨离间等情形的非法社会组织。第一文档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0年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情况汇报

  按照民政部、公安部的统一部署,自4月4日召开全省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以来,我省各地领导重视、认识到位、行动迅速、上下联动,积极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取得了阶段性的良好工作成效。截至5月3日止,全省公布涉嫌非法社会组织26家,打击整治各类非法社会组织17家,情况如下

  一、全省公布涉嫌非法社会组织26家,其中省级13家,市级13家。具体是

  中国道家养生协会广东分会、中华易经协会广东省分会、中国易学家协会广东风水分会、广东省风水协会、广东易经协会、广东周易协会、广东易经交流协会、广东易经预测协会、广东省水域运动协会、广东省酒店IT联谊会、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中国国家烘培协会、深圳市领养它爱护动物志愿者协会、中国家居品牌联盟、中国餐消联合会、中华全国老红军协会、大华南IT高管共赢圈(大华南IT培训学院)、广东省双节棍协会、广东省西周少儿教育研究院、中国拥军优属基金会国华基金管理委员会中山发展中心、中山市CIO联盟、野山参文化博物馆、江门市野外登山协会、江门市野外体育探险协会、中国拥军优属基金会国华基金管理委员会龙心发展中心、肇庆市信鸽协会。

  二、打击整治各类非法社会组织17家,其中省、市联动打击整治4家、市级打击整治13家

  (一)省、市联动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4家

  省社会组织管理局会同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查处了广东省西周少儿教育研究院、中国家居品牌联盟、中国餐消联合会、广东省教育继续教育培训中心。相关处置工作目前仍在进行中。

  (二)市级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13家

  深圳市取缔了“中国国际烘焙协会”、“深圳市领养它爱护动物志愿者协会”,劝散“中国高校深创联盟”,暂停登记审批“深圳市一带一路法律联合会”,移送离岸社团“中国将军文化艺术协会”;中山市取缔“野山参文化博物馆”,劝散“中山市CIO联盟”;江门市取缔“中国拥军优属基金会国华基金管理委员会龙心发展中心”;清远市劝散“清远市吉他学会”;潮州市劝散“饶平饶北烈属协会”;云浮市劝散“云浮市暖心会”、“云浮市车友会”、“云浮市乐善爱心会”。

  2020年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情况汇报

  我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发展方针,认真执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政策要求,使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现将社会组织培育、监管和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一)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力度1、简化登记程序,提供优质服务。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直接在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直接登记。我局在符合上级社会组织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登记程序,提高审核效率、结合社会组织特点制定章程范本等方式优化登记服务。

  2、明确发展重点。加快发展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和居民互助类社区社会组织。重点培育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失业人员、农民工、服刑人员或强制戒毒等限制自由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困难家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区矫正人员等特定群体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鼓励支持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3、加大扶持力度。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社会组织发展的资金支持,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推动建立多元化、制度化的资金保障机制。积极向上级民政部门争取彩票公益金支持资助社会组织开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服务项目。如我局去年为**市文杰社会工作服务社成功申请上级资金3万元,用于该社的社工培训、开展帮扶困难群众的项目。

  4、促进能力提升。推进社会组织品牌建设,引导优秀社会组织完善自身发展规划和品牌塑造,加强公益活动宣传,提高品牌辨识度和社会知晓度。指导社会组织规范资金使用和活动开展,强化决策公开和运作透明,不断提升服务绩效和社会公信力。

  (二)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1、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根据《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市《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了相应的操作规程,促进了登记管理工作法制化和规范化。继续加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力度,按照“政务公开、优质服务”要求,高质高量地做好社会组织日常登记管理工作。到目前为止,我市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共231家,其中社会团体14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87家。2018年上半年新登记成立社会组织10家,其中社会团体7家,民办幼儿园3家。其中新成立的社会团体中,有五家是依托“双百镇”社会工作服务站计划,分别在秀水镇、云岩镇、廊田镇、三溪镇、北乡镇成立了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协会,带动了我市服务型社会组织的发展,激发社会自治活力。

  2、认真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及**市《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我局印发了《**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性社会团体2017年年度检查事项的通知》(*民发〔2018〕6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性民办非企业单位2017年年度检查的通知》(*民发〔2018〕7号)文件对全市的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对时间、步骤等相关问题作了明确。年度检查工作中,严格按照年检的要求和标准逐条对照检查,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提交年度审计报告。

  3、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在日常工作中,积极督促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及时成立党组织,新成立的社会组织都必须提交《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社会组织年检时,必须如实填写党组织建设情况。

  (三)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一是联合市公安局制定了《**市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民联发〔2018〕43号),并成立了以民政局局长***同志和公安局副局长***同志为组长的**市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协作小组。二是印发了《**市民政局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民发〔2018〕22号),在局机关内部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使专项行动常规化。三是印发了《**市民政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通告》和《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设置了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并在我局一楼设置了“非法社会组织举报箱”,让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并提供相关线索。

  打击非法组织的主要措施:一是广泛设立举报和信息收集工作平台。设立举报电话、邮箱,运用微信等互联网+等信息手段,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和整理社会各界对非法社会组织的举报。根据举报信息深入开展排查工作。二是民政部门要把查处过程中发现的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交通及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和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三是广泛开展执法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

  专项行动正处于集中打击整治阶段,需充分挖掘有关线索来源,一经核实,将查出和取缔一批非法社会组织,惩处一批违法分子。截至目前,尚未发现有非法社会组织,也未接到有关非法社会组织的举报线索。

  二、存在问题(一)培育社会组织存在问题一是资金投入不足。社会组织的培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支持,上下合力、部门联动。目前,中央、省、*和本级财政尚无相应的配套资金项目培育社会组织,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较少。资金不足已成为制约公益性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重大障碍,严重制约着他们介入公共事务的广度和深度。

  二是总量相对不足,无法满足社会需求。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公共服务等需求日益增强,并不断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我市注册登记社会组织总数按55万人口计生,每万人社会组织总数仅为4.2人,与其他发达地区相比,社会组织数量排名处于下游水平,总量相对不足,尚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二)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存在问题一是监管力量薄弱。社会组织目前主要由社会事务股负责,人少事多,一人应对全市231家社会组织,监管力量单薄,并且缺少专业技术人员,如审计、会计、法律、党建等人才,难以完成对社会组织财务管理、业务活动、制度建设、党建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全方位进行监管,技术力量非常薄弱。

  二是年检率偏低。需要参加2017年年检的社会组织共215家,其中社会团体13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83家。截至目前,参加年检的社团35家,参加年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66家,年检率为47%。

  (三)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行动存在问题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行动进度缓慢。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具有隐蔽性、随机性、分散性等特点,目前获取的线索过少,打击整治工作进展缓慢。加之由于缺少执法证件、执法程序和执法人员,在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中举步维艰。

  三、下一步工作1、加大打造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行动力度。结合社会组织年检,宣传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动员合法社会组织提供线索;督促指导基层乡镇(街道、办事处)、基层派出所加大辖区排查力度,收集线索;借助新闻媒体宣传非法社会组织及其活动特点、危害等,提高民众防范和监督意识,发动群众提供线索;加大互联网巡查,发现网上活动线索。

  2、制定我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办发〔2018〕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正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待征求完意见后,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印发。该《实施意见》对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健全扶持政策,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和措施,强调了党和政府对社会组织领导,既是亮点也是难点。《实施意见》出台后将充分激发我市社会组织活力,促进社会和谐。

  3、制定社会组织年检情况通报。充分发挥业务主管单位在社会组织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业务主管单位对所属社会组织的依法监管,督促社会组织年检,促进我市社会组织法治化、规范化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各镇(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内社会组织的监管,督促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参加年检。对于超过两年未年检的,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进行整顿清理。

  4、制定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方案。与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同步进行。坚持依法打击和源头治理相结合,完善日常监管和长效机制。

  2020年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情况汇报

  为切实加大对非法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净化社会环境、构建和谐社会,在元和工商分局的实际指导下,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的有关精神,我社区采取有力措施保持打击传销高压势态,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由社区党委书记亲自组织会议,分析打击传销工作形式,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政治安定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到打击传销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打击传销作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项主要工作来抓,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通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成立相应机构组织,履行属地管理职能。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态度坚决,部署周密,措施得力,始终保持严打态势,一年来,我社区打击传销及建立无传销社区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二、做好宣传、教育、疏导工作。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政策性强,传销和变相传销手段翻新、隐蔽性强。针对这些情况,我社区加强了宣传教育疏导工作,一是印制发放《致居民的一封公开信》、《致出租房主的一封公开信》;二是告知广大群众不要参与搞传销和变相传销,分清直销和传销、变相传销的区别;三是发动群众积极举报。

  发动群众提高觉悟,做到不参与,积极举报和抵制传销,使传销分子无居住活动环境。

  三、设立机构,加强巡查和监管。我社区专门成立了以社区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派出所、街道、居委会的打击传销举报电话和联系方式公布给每个村民和商户,以便及时保持联系,实行群防群治群管制度。使群众能及时快速反映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的传销活动,让各村及时掌握辖区内打击传销工作动态,使执法单位能够迅速及时地出动。

 四、存在的问题

  打击传销及建立无传销社区工作,对于我社区来说是在不断摸索、学习、借鉴他人成功经验中开展的。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是距离工商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决心借此打击传销工作为契机,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力争使我社区的打传及建立无传销社区工作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