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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代运营合同

时间:2021-06-05 11:35 经营合同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以下是本站分享的电商代运营合同,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电商代运营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条例的规定,(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针对目标店铺(以下简称:淘宝/天猫店铺)店铺名称:;店铺网址:;进行全店推广服务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服务内容

  1、乙方为甲方在淘宝网上提供的技术服务,包括如下内容:

  1.1淘宝店铺网络维护技术支持;

  1.2产品更新与上架;

  1.3运营策略的协同制定与完善;

  1.4推广页面制作与店铺改版设计;

  1.5数据提取并分析及内部流程改进;

  1.6客服售前售后咨询及服务质检;

  1.7促销活动的策划与实施;

  1.8会员管理及营销;

  2、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协助甲方获取每月产品销售数量、客单价、转换率、及总销售额等交易数据

  第二条服务期限

  2.1本合同履行期限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从年月日到年月日)内有效。

  2.2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协商续签事宜。

  2.3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能单独或委托其它第三方服务商在淘宝上开展相关的电子商务活动。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协助甲方获取每月产品销售数量、客单价、转换率、及总销售额等交易数据

  第三条合作经营方式及价格计算

  3.1合作方式:服务费+提成

  3.2服务费:每月元人民币

  3.2提成基准:

  提成为当月全店成交商品营业额的______%。

  3.3计算提成起止日期:

  首月:开始日:业务实际开始日;结束日:当月最后一日

  次月起:开始日:当月1日;结束日:当月最后一日

  (例1:1.1业务开始日。计算起止日:首月1.1-1.31;次月起2.1-2.28)

  (例2:1.16业务开始日。计算起止日:首月1.16-1.31;次月起2.1-2.28)

  3.4提成计算范围:

  订单状态:“交易成功”、“买家已付款”、“卖家已发货”(不含“关闭交易”、“买家未付款”)的订单

  订单金额:以“买家实际支付金额”为计算金额

  计算提成公式:“买家实际支付金额”合计×提成比例%(提成比例即合同约定的比例)

  当月买家退款订单金额,在次月买家订单中扣除。(基准:次月下载的当月数据)(例:2.1下载1月订单,未扣除1月买家退款订单金额。3.1下载1月订单,扣除退款订单金额。)

  3.5合作期间的推广预算,需要乙方提前制定执行,甲方评估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因投放费用是用于甲方的店铺,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甲方结款日期及付款方式

  4.1甲方次月5日付清本月提成费用。

  4.2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将合同款项汇入乙方账户。

  4.3甲方未按时付清提成费用,乙方次日暂停服务。

  第五条乙方收款账号

  5.1双方以补充合同形式确认收款账户。

  第六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6.1甲方须为本合同所指定授权销售产品的品牌持有人或拥有代理权的代理人。

  6.2甲方承诺遵守淘宝平台服务合同、支付服务合同以及所有公示于淘宝平台及支付平台的已经发布的或者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本合同签署同时,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授权销售产品等有效授权书。

  6.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店铺页面设计美工,客服,和运营协助等相关事宜,如无法及时提供配合,造成的工作延误责任由甲方负责。

  6.5甲方应提供淘宝店铺的旺旺子账户号登陆密码给乙方,以便于甲乙双方结算及核对每月销售佣金;若甲方修改淘宝店铺登陆密码的,应最迟在修改密码的后一个工作日前告知乙方。乙方不得将登陆密码用于与运营无关的其他用途,并在使用中不能影响甲方网店的正常运营。

  第七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7.1为甲方产品制定淘宝店铺的网络营销实施方案。

  7.2负责为甲方提供淘宝/天猫店铺运营团队,人员组建包括不仅限于:项目经理1人、运营策划1人、营销推广1人,并在正常运营网店的过程当中保持与甲方的沟通,如更换项目负责人应提前七个工作日告知甲方,更换过程不得影响甲方网店的正常运营。

  7.3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广告投放计划,由甲乙双方与淘宝平台接洽,进行甲方淘宝店铺广告资源排期。

  7.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甲方的品牌用于非甲方生产或销售的商品。

  7.5本合同所指淘宝店铺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保密条款

  8.1甲乙双方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甲方公司销售额及财务信息以及本合同服务内容透露第三方。

  8.2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已按照甲方的要求如实提供真实的有关自己经营能力的资料,包括主体资格证明等。乙方发生主体变更、注销或注册资本、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变更后的有关资料。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为故意或重大过失提供不充分的或虚假的信息致使另外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过失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若甲方在运营期间因店铺本身运作违法违规而导致淘宝店铺无法运营,由甲方承担所造成的损失。

  9.2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免责条款

  10.1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地震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0.2因淘宝网第三方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0.3因双方的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如甲方关闭店铺、乙方注销公司等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发生重大变化的一方须提前15天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解决争议的方式及途径

  11.1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若一方确定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须至少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合同。书面合同达成之前,本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11.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一个月内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公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适用法律

  12.1本合同之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本合同项下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本合同唯有经过双方签署书面合同后,方可修改。

  12.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12.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电商代运营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合作店铺: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

  帐________号: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相尊重、平等互利,长期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拼多多店铺?咨询、推广和执行服务等签署以下合作协议。

  一、服务内容

  店铺ID: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店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___

  1、乙方所管理的店铺推广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由于乙方为第三方运营团队,服务内容包括店铺推广和运营、店铺装修、图片设计、客服外包、产品上架、售前客服、售后客服等内容。

  二、服务期限:___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日期开始。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为期),合同到期以后的服务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____________

  1、在买家支付货款的前提下,甲方负责保证足够的货源,并按要求按时发货,如甲方的库存发生变化未能及时更正,造成无货空挂,可能会引起相关销售平台的处罚,此类处罚由甲方全权负责;

  2、甲方为乙方提供网上销售产品的质量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乙方不承担任何因产品问题引发的纠纷和损失;

  3、甲方对所销售的产品需提供使用说明书及其相关资料,甲方需对产品的说明书、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4、在乙方为甲方进行服务时,甲方不得干扰乙方既定策略的执行,不得对乙方的操作进行修改,确保乙方制定策略的完整执行,若甲方自行对产品进行更改,对乙方的优化策略造成影响,此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可随时参照数据报表监控乙方优化策略执行的效果,并及时向乙方传达自身需求,由乙方进行策略调整。

  5、若甲方因店铺被处罚或其他原因不继续经营店铺等甲方单方面问题导致服务无法继续,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乙方不退还已收服务费;

  6、乙方尊重甲方对产品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7、乙方所使用甲方提供的资料和物品不得用于与提供服务无关的事务;

  8、合同期间,甲方店铺产生的所有销售额都算乙方所销售出的销售额;

  9、乙方应为甲方做电子商务服务的工作保密,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允许给第三方客户作为参考;

  10、乙方应为甲方在网店运营过程中,主帐号的主要目的是用于"店铺整合营销"的项目。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所提供之服务给与使用,除非甲方另外以书面形式指明其他目的。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其他目的。

  11、乙方应为甲方在网店运营过程中,对甲方所委托的网店店铺主帐号进行保密,未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不得透露给第三方公司。

  但下列情形不视为违反本协议:____________

  1、该信息乃根据甲方事先书面同意而披露;

  2、甲方因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在对其有管辖权的法律部门要求下而披露。

  3、乙方将对商城账户操作进行严格控制,对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不负有任何责任。

  4、请甲方在合同满后及时更换主帐号密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服务结束后,甲方应及时更换密码,如在服务结束后由于密码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概不负责。

  四、服务费用

  1、由于乙方为第三方代运营团队,为甲方提供商城运营服务,在乙方运营顾问期内,甲方需每月支付000元作为技术服务费,并从每月的销售额中提取0%的佣金作为乙方的服务报酬。甲方需提前支付000元作为店铺一年的保证金费用。待服务结束后乙方应退回000元保证金给甲方。

  2、结算时间:____________双方原则上以每个季度1日为结算周期,乙方应于每季度开始的5________日前向甲方出具上季度对帐周期实际发生的结算金额对帐通知单,甲方在收到乙方对帐通知单2个工作日内将对帐通知单回执返回至乙方。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对帐单有异议,双方可通过对帐方式进行核对。双方对结算对帐单确认无误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在每季度前的1日至3日期间向乙方帐户汇入服务报酬。

  五、违约处罚

  I、甲方存在下列行为,甲方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____________

  1、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在销售当中出现问题且没有正当合法来源的;

  2、甲方提供的产品存在品质缺陷致使购买者人身权和财产权受到损害的;

  3、甲方提供或故意编造虚假的进货凭证或进货渠道说明,致使乙方据此在网上发布的相关产品信息不符法定产品质量要求的;

  4、甲方未能按时、足额发货的;

  5、甲方提供的产品存在侵犯第三方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等其他行为。

  6、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规定支付销售佣金的;

  7、其他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

  II、乙方存在下列行为,则乙方按以下方式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____________

  1、乙方服务方式被认定为非法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2、并非为达成本协议条款的目的,利用甲方提供的产品、支付宝资金、资料、帐户做与服务无关的事宜,致甲方相关利益受到损害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六、争议解决方式

  1、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涉及的部分,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1、对本协议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协议为中文本,共贰份原件,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电商代运营合同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在北京市签署。

  一、 (以下简称“甲方”)系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

                          其地址为:                                      。

  二、 (以下简称“乙方”)系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公司,

                          其地址为:                                      。

  注: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平等、自愿为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1    甲方授权乙方在互联网购物平台(天猫、京东、亚马逊、一号店商城与苏宁易购商城)(以下简称“B2C”)申请并建设网上店铺,并委托乙方对甲方所拥有的产品进行互联网销售,对甲方所拥有的店铺进行运营、策划、推广装修等服务。本协议双方若无特别约定,甲方之产品包括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生产、销售或经营的所有产品。

      1.2    本协议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作为产品的品牌持有人或拥有人或拥有代理权的代理人的主体资格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代理文件等)。

  第二条  店铺申请与建设

      2.1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即开始进行为甲方申请网上店铺相关的工作,乙方负责为甲方在B2C平台进行店铺注册以及为B2C店铺账号开通等相关申请工作。

      2.2   甲方负责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入驻B2C平台申请店铺注册需要的所有文件和资料。

      2.3   乙方负责甲方B2C店铺首页装修及商品模板设计,包括店铺招牌设计、店铺首页自定义区设计、店铺首页左侧类目条设计、店铺商品展示设计和店铺商品模板设计等。在上线之前交由甲方最终确认。

      2.4   乙方负责甲方B2C店铺的产品上架工作,上架的产品以甲方提供的产品目录为准,若甲方有异议,应及时提请乙方,由乙方进行修改。

      2.5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申请网上店铺的注册申请过程中,若因为甲方提交资料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原因导致网上店铺注册申请延缓的,由甲方负全责。

      2.6   在甲方的B2C商城店铺注册和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须向B2C平台支付的保证金以及技术服务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须按照所在B2C平台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相关费用。

  第三条  网络营销

      3.1   乙方负责甲方B2C店铺的日常运营工作,包括:

      3.1.1 B2C店铺网络维护技术支持;

      3.1.2 产品更新与上架;

      3.1.3 运营策略的协同制定与完善;

      3.1.4 推广页面制作与店铺改版设计;

      3.1.5 数据提取并分析及内部流程改进;

      3.1.6 客服售前售后咨询及服务质检;

      3.1.7 促销活动的策划与实施;

      3.1.8 会员管理及营销;

      3.1.9 分销平台维护及完善;

      3.1.10 SNS推广与维护。

      3.2   乙方负责甲方全年度广告策划并提供可行性广告执行方案。

      3.3   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协助甲方获取每月产品销售数量、客单价、转换率、及总销售额等交易数据,并在每月5号前提供给甲方。乙方拥有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专业分析报告,可优先向甲方提供。

      3.4   乙方承诺在甲方B2C店铺所出售的商品均为经甲方提供的商品;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商标用于非甲方生产或销售的商品。

      3.5   对于通过甲方B2C店铺完成的产品销售,由甲方负责提供相关产品,并负责产品质量、产品运输、产品售后等所有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3.6   甲方应提供B2C平台的账户密码及支付宝登陆密码给乙方,以便于乙方运营过程中以及甲乙双方结算及核对每月销售佣金时使用;若甲方修改支付宝登陆密码的,应在修改密码的第一个工作日前告知乙方。支付宝登入密码只限乙方在核算店铺销售金额时使用。

      3.7   甲方应积极配合本协议所述产品的销售事务,如有产品推广和促销活动,须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提交相应活动素材给乙方,以便乙方根据其专业判断进行相应安排。

      3.8   甲方承诺遵守网上店铺所在B2C平台的服务协议,支付服务协议以及所有公示于B2C平台及支付平台的已经发布的或者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店铺权利

      4.1   乙方为甲方申请B2C网上店铺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4.2   甲方产品自身的各项知识产权和相关权利,乙方除为了本协议的目的正常使用外,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五条  合作期限

      5.1   本协议履行期限从网店正式运营之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在签署处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章起生效;

      5.2   若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前十五个工作日通知乙方续约,经双方协商可确定下一年度的合作事宜,签订后续合作的有关合同。

  第六条  佣金

      6.1 甲方按货品库存的    折(新品    折)的价格向乙方供货(不含物流费用)。

      6.2 以上销售佣金计算办法中,销售商品成交总额的计算日为每个自然月的最后一个日历日,并采取累计计算办法。

      6.3   签订合同之日起,双方在每月10日(遇休息日可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结算上月佣金并由甲方足额支付佣金,账期为40天

      6.4  甲方账户信息为:     

              开户名: 

              开户行:

              开户账号:

                                                                                                                                                                                                      第七条  保密

      7.1   甲乙双方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协议内容透露给第三方。

      7.2   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为故意或重大过失提供不充分的或虚假的信息致使另外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若因甲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提前终止的,按协议终止前三个月(网上店铺开设成功不超过三个月的,按实际时间计算)的平均佣金计算出的月佣金额,按三个月支付乙方的佣金损失。若剩余协议时间不足三个月,按实际剩余月数计。

      8.2   除本协议以上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对另一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对另一方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九条  免责条款

      9.1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战争、灾害等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应在状况发生后及时通知对方,避免损失扩大。

      9.2   如因国家互联网或其他相关政策变化,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其他

      10.1  本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应甲方要求,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乙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0.2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0.3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  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协议,若一方确定需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的,须至少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协议应当继续履行。

      10.5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则任何一方均应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6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