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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烈士褒扬工作汇报

  “褒扬”是法律行为,需依法定程序核定施行。褒扬令是国民政府依法表扬表彰对国家有巨大贡献之公民所发之正式文告。第一文档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某县烈士褒扬工作汇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某县烈士褒扬工作汇报

  兴国是著名的苏区模范县、将军县、红军县、烈士县。苏区时期,全县23万人口中参军参战的就达9.3万人,为国捐躯的烈士5万多名,其中有姓名可考的烈士23179名,牺牲在长征途中的烈士12038人,烈士之多居全国各县之首,占全国烈士总数的六十分之一、全省烈士的十分之一。传承红色基因、弘扬苏区精神是兴国人民的优良传统,也是激励我们砥砺前行的强大动力。近年来,我县采取一系列措施,积极做好烈士褒扬纪念工作,在全社会营造了缅怀英烈、关爱英烈、尊崇英烈的浓厚氛围和良好风尚。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1.高度重视,完善纪念设施建设。兴国历届党政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传承红色基因,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弘扬苏区精神这笔宝贵的精神财富。成立了烈士纪念褒扬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纪念设施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退役军人事务、文广、财政等相关部门职责,优化了烈士纪念设施顶层规划设计,定期研究调度项目进展情况,强化项目推进。强化资金保障,先后投资1.2亿元,高标准打造提升了“兴国县革命烈士陵园”,获批国务院“第三批全国重点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打造了“兴国县散葬烈士墓园”,集中安葬烈士墓碑10272座,为缅怀先烈遗志、传承红色基因提供了依托;在良村镇、兴莲乡等乡镇兴建了一批烈士纪念设施,都成为了当地群众褒扬纪念烈士的场所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目前,正在广西筹建模范兴国亭,纪念湘江战役新圩阻击战中的兴国籍烈士。同时,积极推动烈士纪念设施规范管理,成立管理维护机构和健全管理专业队伍,对全县各地原有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了常态化保养和维护,有力提升了纪念设施管理水平;大力开展讲解员培训,特别是在实验小学、红军子弟小学培养了一批批“闪闪红星”红色文化“小小讲解员”,免费在革命烈士陵园、散葬烈士墓园等纪念设施为干部群众讲解先烈故事,广大干部群众深受教育,每年到革命烈士陵园、散葬烈士墓园开展纪念活动人数达8万人次以上。

  2.精心组织,大力开展纪念活动。“褒扬烈士,教育群众”是烈士纪念设施的主体功能,我县以革命烈士陵园、散葬烈士墓园为轴心,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弘扬烈士精神活动。每年由县四套班子领导带头,精心组织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在重大节日期间开展纪念革命烈士的活动,并定期走访烈士遗属,把党的温暖和关怀送到他们心里。今年由县领导带队,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了为军属、烈属和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活动,在春节、清明节、“八一”建军节、烈士纪念日、国庆节等重大节日开展了烈士遗属走访慰问和烈士纪念活动。特别是正值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县四套班子领导积极开展了走访慰问烈士遗属和发放“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活动,社会各界反响热烈,先烈精神进一步得到弘扬,极大激发了干部群众爱党爱国的热情。同时,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组织广大学生、青年、干部、职工和部队官兵到烈士陵园植树、栽花草,使纪念革命烈士活动既庄严隆重、又热烈生动,形成了广泛的社会影响;通过开展向革命烈士敬献鲜花、重温入党誓言、演讲等活动,广大市民瞻仰英雄烈士的丰功伟绩,接受了爱国主义教育,增强了历史责任感和民族使命感。

  3.强化举措,充分落实优待政策。 严格落实《革命烈士褒扬条例 》各项规定, 依规依法保障烈士遗属合法权益 。通过 建立烈士遗属优待对象档案,保障他们的生活水平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同步提高,并及时足额发放优待抚恤资金。 同时 积极协调解决烈士后代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等问题,在资助参合参保、关爱烈士后代子女入学、扶持就业等方面给予一定 政策 倾斜照顾 。 近年来,全县解决了458名烈士遗属的住房问题,536名烈士 后代 的入学工作问题,为1098名烈士遗属报销医疗补助465.85万元 。特别是 自2012年秋季起在 我县在赣州 市 范围内 率先实施了“红军后代贫困学子 及孤儿特困生 关爱工程”, 每年由约 800名副科级干部与之结对帮扶, 符合条件的学生就读费用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截止目前, 已投入资金 2300多万元, 累计 受惠红军后代贫困 学生 5718 名 。同时, 筹资 7000万元 兴建了 兴国县红军子弟小学 ,让 红军直系后代及贫困儿童充分享受优质教育资源 。

  4.创新形式,大力弘扬先烈精神。一是发挥媒体作用。通过各大媒体有清明节和烈士纪念日期间开展的活动进行宣传报道,每年我县在各类报刊刊登的弘扬英雄烈士的新闻报道都会有50余篇,电视报道近30次。倡导人们通过各种途径缅怀先烈,特别是创新运用兴国融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打造了网络上下一体化烈士纪念平台,广大干部群众纷纷参与,先烈精神得到大力弘扬。二是编排剧目引导。以十送红军为主线、李才莲烈士遗孀的英雄事迹为主体编排了《老镜子》等群众喜爱的“兴国山歌”剧广泛演唱,并获得江西省第十届玉茗花艺术节优秀剧目奖最高荣誉。支持拍摄以江善忠烈士为原型的微电影《万万年》,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掀起了学习热潮。三是开展教育培训。突出红色旅游资源的教育作用,提升打造苏区教育培训研学基地(国防教育基地)、军工文化军民融合基地(官田中央兵工厂旧址)、苏区干部好作风纪念园、长冈乡调查纪念馆等红色文化旅游景区,加强与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瑞金干部学院等合作,挂牌成立了中国兵器集团党校、井冈山干部学院现场教学点,开发了“将军梦研学情”“重温红色记忆,追寻红色足迹”等精品课程,让先烈事迹和先烈精神在干部“研修”和学生“研学”中得到了大力弘扬。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烈士纪念设施管护经费紧缺。虽然《江西省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明确了纪念设施保护所需经费负责部门的问题,但由于我县烈士纪念设施维护费用来源单一,自身财力有限,对庞大的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维护经费仅靠财政拨款难以保障。

  二是散葬烈士墓园建设、管护不到位。由于当初规划所限,目前墓园建设规模与实际需求相差较大,现阶段烈士墓仅10272座,而兴国姓名可考的烈士达23179名,近年来部分烈士遗属要求入园迁葬烈士的诉求强烈。同时,散葬烈士墓园建设完成后,偶尔会有墓碑受损、花木遭破坏的现象发生,影响了烈士墓形象。

  三是烈士事迹的挖掘力度还不够。全县烈士数量居全国之首,很多烈士无名可考,烈士牺牲分布较广,受地域、年代和经费限制,烈士事迹挖掘较为欠缺,如湘江战役中的事迹在广西宣讲,但本县在湘江战役中牺牲的烈士事迹较少。

  三、意见建议

  一是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随着近几年我县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数量的增多,民间自发团体、个人、烈士遗属自行祭扫的情况也越来越多。因此,对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保护要求也越来越高,资金缺口也越来越大。国家虽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明确规定烈士纪念设施修建维护、举办纪念活动、寻找遗迹遗物等工作的资金来源,但依靠上级专项资金和县级财政拨款,资金来源较为单一,保障较薄弱。建议上级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加大对基层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护的的支持力度,更好地发挥纪念设施的功能。

  二是强化管理队伍建设。烈士纪念设施大部分都是开放型、公益性的,如果没有必要的管理保护,很容易造成损坏。为了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的管理保护,有利于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建设,应努力引进高素质管理维护人才,建章立制,落实责任,有效保护和提高烈士纪念设施的使用效应。

  三是加大先烈事迹挖掘力度。创新方式方法,通过以法律法规的形式规定部分街道、广场、公园或者教育机构等可以用英雄烈士的名字来命名、将英雄烈士的名字永久登入其所在部门或者家乡名人录、对有突出贡献的英雄烈士可以在其家乡设立纪念日等方式来扩大英雄烈士的知名度。其次,通过拍摄微电影、撰写红色故事、朗读红色故事等方式褒扬纪念烈士,如我县纪念江善忠烈士的《万万年》,纪念李才莲烈士的《老镜子》,纪念李美群烈士的《马前托孤》等就是很好的例子。此外,加强与党史部门、兄弟单位的沟通联系,注重挖掘兴国丰富的红色资源,弘扬兴国烈士事迹,提炼兴国烈士精神,编写宣讲烈士故事,让烈士精神在干部群众中得到进一步弘扬。

  某县烈士褒扬工作汇报

  (一)近年来,我市坚持把改造烈士纪念建筑物,强化散葬烈士墓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强对辖区内散葬烈士墓的维修、保护和集中迁移。泊头市原有泊头和交河两个烈士陵园。泊头烈士陵园始建于1951年,占地面积11亩,建筑面积400㎡,园内有烈士纪念亭1个,烈士纪念碑1个,有2个烈士纪念馆,其中安放烈士骨灰盒7个,有烈士墓地51座;交河烈士陵园始建于1956年,占地面积17.8亩,建筑面积100㎡,园内有烈士纪念馆1个,安放烈士骨灰盒子10个,有烈士墓地308座,牌位308个。这两个烈士陵园由于修建的时间较早,从布局、结构、面积、功能等各方面已经渐渐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为此,决定泊头和交河烈士陵园合并。2010年我市重新迁建了烈士陵园和修缮富镇烈士塔,使烈士纪念设施焕然一新。

  1、烈士纪念设施建设情况:

  我市新建烈士陵园坐落在泊头市西部七乡镇中心的交河镇,交通便利,地理位置十分优越,陵园共投资488万元,占地9990平方米。建有12米高烈士纪念碑一座,高7.5米、建筑面积350平方米纪念馆一所,720平方米的骨灰堂一座,以王桥、沙文起等为代表的烈士墓389个,办公用房8间。整个陵园布局规划有序,庄严肃穆。

  新陵园建成完工后,我们又积极做好陵园内及周边环境的绿化美化工作。为把烈士陵园建成褒扬烈士的精品和爱国主义教育重要基地,使之成为当地园林建设的亮点和红色文化品牌,我们聘请专业人员对纪念馆展厅进行了设计,同时积极组织人员搜集历史资料,动员烈士生前的战友、亲朋,积极提供烈士的遗像、遗物和英雄事迹。新烈士陵园整体建设大气厚重,内部设计科学合理,设施布置形式新颖、历史文献资料、文物实物收集全面详实,完整记录了泊头市的革命斗争史,集中反映了革命战争时期革命烈士曾经在此生活战斗过的生动场景。

  富镇烈士塔座落于富镇,始建于1948年,占地1560平方米。建有19.8米高烈士纪念塔一座,塔身分三层,共计有烈士姓名247人。因年久失修,2012年我们重新维修维护,重建了办公用房和展馆,使富镇烈士塔的面貌焕然一新。

  2、散葬烈士墓迁建情况:

  目前我市有零散烈士墓224座,其中现已迁移115座,花费资金57.5万元;就地维护109座,花费资金 33万元;有家属看管51座。

  (二)项目工程在选址设计、招投标、工程监理和验收等方面都是按正规合法程序进行的。

  (三)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已列支到位。

  (四)截止目前,我市还未发现漏报烈士墓及纪念设施的情况。

  (五)保护管理机制的机构编制、经费保障以及委托保护管理的协议签订等情况已合理有效的落实到位。

  某县烈士褒扬工作汇报

  我们xx县位于xx省东北部,地处xxx三省交界处,总人口109万,是中国革命的发祥地之一、诞生工农红军的摇篮之一,曾发生过xx起义、xx惨案等重大革命历史事件,先后有20多万xx儿女为革命事业英勇献身,其中登记在册烈士2.1万人,占xx省烈士总数的五分之一,先后走出了xx\xx等65位共和国将军和xx\xx等100多位省部级干部,是全国著名的老区县、将军县,也是全省的优抚大县。近年来,我局紧紧围绕上级安排部署,通过强化活动开展,加强设施保护,倾情关怀烈属,激发了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继承弘扬烈士精神,积极投身小康社会建设的奋斗热情,烈士褒扬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得到了社会广泛认可。下面,我就相关工作情况作个简单汇报。

    一、以纪念活动为抓手,积极营造烈士褒扬氛围

    通过走访烈士家属,挖掘线索,征集烈士照片和烈士档案资料,进一步完善了《xx县烈士英名录》,并利用纪念节日多次举办烈士事迹图片展活动;

   清明期间,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开展清明祭扫革命先烈活动,据不完全统计,每年清明节当天都有6000以上人次参与纪念活动;

   今年9月30日,全国首个烈士纪念日,我局详细制定全县烈士公祭仪式方案,在县委、县政府统一组织和相关单位密切配合下,在xx烈士陵园举行了隆重的烈士公祭仪式,全体县级领导、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烈属代表及社会各界人士共计1000余人参加;

   同时,县委、县政府联合发文,所有乡镇积极响应,利用各种途径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营造了全民缅怀先烈、不忘历史的浓厚烈士褒扬工作氛围。

   二、以保护设施为重点,全面打造烈士褒扬平台

      让烈士有个良好的安息环境,使烈士遗属和广大群众的缅怀之情得以慰籍,是我们责无旁贷、无比光荣的任务。凭着对革命烈士的崇高敬意和深厚感情,我们以纪念设施保护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了烈士褒扬平台的全面夯实。一是全面优化陵园设施环境。近年来,共投资6000多万元新建xx县烈士陵园,如今园内松苍柏翠,景色宜人,各项纪念设施规范齐全,集瞻仰、休闲于一体,成为展现xx形象和革命精神的一张闪亮名片。今年3月,民政部李立国部长一行亲临我县调研视察时,特意来到陵园参观,对陵园设施建设、管理等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今年10月,第三届xxx苏区论坛在我县举行,处于xx起义发起地的xx烈士陵园被确定为参观点之一,为此,我们投资220多万元完成陵园升级改造,并对烈士纪念馆进行了重新布展,得到了参加论坛人员的一致好评。二是全面完成零散烈士纪念碑、亭、塔保护。经过全面调查摸底,我县共有烈士纪念碑、亭、塔14处,我局优抚股派出专人与各相关乡镇多次来到现场勘查,充分征求当地群众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制定维修方案。所有施工现场,全部采取县、乡、村三级联合监督机制,确保了工程质量和进度,今年8月底,全部通过验收,共投入资金320万元。同时,为加强后续管理和保护,我局通过积极争取和多方协商,县政府计划今后每年对各处下拨1万元工作经费,由当地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对其实行专人管理。三是全面推进烈士遗骸集中安葬。为切实做好集中安葬工作,我们本着政府主导实施,家属自愿选择、节俭文明办理、尊重当地习惯的原则,在工作中,狠抓宣传发动、签订协议、施工建设、运输迁葬四个环节。通过广播、电视、报纸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召开县、镇、村负责同志及烈士家属参加的促进会,与烈士家属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交流;派出专车带部分烈士家属到县烈士陵园进行实地查看;投入资金 270万元,采取公开招投标形式,联合县住建、质监等部门对工程质量实施全程监督下,在xx烈士陵园新建散葬烈士集中安葬墓1000座,以确保集中安葬的需求。后由3名副局长带队分成3个工作调度小组,赴各乡镇调度工作进展情况,与家属、村、镇签订了三方协议,填写移交安葬手续等。在迁葬过程中,我局统一配置烈士遗骸安葬陶棺和墓碑,采取家属(或村委会)负责起骨,镇民政办统一运输,民政局给予一定补助,陵园接收安葬的办法,确保了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烈士起骨尊重当地风俗和家属意愿,烈士安葬邀请家属参加,安葬过程庄严肃穆、统一规范。截至今年10月底,已投入资金300万元集中安葬烈士遗骸812具。四是全面开展零散烈士墓就地保护。我局严格按照省厅相关文件要求,充分尊重烈属意见,对全县范围内大多数零散烈士墓实行了就地保护。为确保烈士墓摸查数据的准确,在各乡镇上报数据后,今年上半年,我局组织专门队伍,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核查工作。由于我县地处山区,烈士墓有的散落在交通不便的村落、有的掩盖在深山老林之中,有时为了核查一处烈士墓,需要花整整一上午的时间,但为了确保数据的准确无误,我局克服一切困难,全部到点核查,共查实要求就地保护的散葬烈士墓4897座,并于6月底,完成了全县包括计划实施集中安葬在内的,共计5709座零散烈士墓的数据上报工作。为确保就地保护工作规范统一、迅速落实到位,就地保护墓碑和集中安葬墓碑一样,规格、尺寸和质量严格统一,全部采取政府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 并与全部家属签订就地保护协议,由其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在当地乡镇的全面监督下,先自行进行维修保护,我局验收合格后,再据实补助资金。目前,4897座零散烈士墓就地保护已全面完成,按每座4000元计算,共需下拨资金1960万元。

  三、以关怀烈属为依托,温情传递烈士褒扬精神        

      关怀烈属,是对烈士的最大安慰和祭奠,是烈士褒扬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我们坚持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使所有烈士家属及亲人充分感受到烈士褒扬精神所带来的温暖。一是严格执行抚恤标准。经全面核查,我县共有烈属350人,60岁以上烈士子女3173人。我局严格按照上级政策要求,坚持标准“只升不降”的原则,每年都将抚恤金如数、及时发放到烈属手中。比如,今年城镇、农村户口烈属每人年抚恤金,就分别达到16630元和11160元,并全部发放到位。二是切实加大帮扶力度。深入开展帮扶烈属活动,资助全部烈属参合参保,对生活困难的烈属,我们将其优先纳入低保范畴;对患病住院的烈属,我们在农村合作医疗保或城镇居民医疗保报销的基础上,按40%比例给予二次报销补助,并不定期组织赴省荣军医院进行短期疗养;对积极创业的烈属,我们积极联合有关部门为其提供信息、技术和低息贷款。三是坚持深入走访慰问。为让烈属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爱和重视,每年春节、“八·一”期间,我们坚持全面走访慰问烈属,深入了解政策落实情况及烈属的生活和身体健康状况;

   今年烈士纪念日前后,县领导亲自带队来到烈属家中,根据家庭经济状况,为他们送去每户200-1000元的慰问金。

  各位领导,近年来,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通过全局上下共同努力,相关单位紧密配合,我县烈士褒扬工作得到了全面加强。但工作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主要是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方面资金缺口大:我县加义烈士陵园升级改造,零散烈士纪念碑、亭、塔维修,散葬烈士遗骸集中安葬,以及零散烈士墓就地保护,这四项工作全部完成需资金约3070万元,由于之前摸底工作难度较大等原因,第一次上报普查数据时,少报了近3000座散葬墓,致使省厅下拨资金目前还只到位1350万元,存在约1720万元的资金缺口。另外,由于我县地处xxx三省交界处,牺牲在外地的烈士人数较多,据初步统计和了解,其中已迁回我县境内的此类烈士散葬墓大约有1800余座,目前还未纳入保护范围,但其家属要求进行就地保护,如纳入保护,则还需资金约900余万元。

  今天,借领导们亲临我县指导工作的机会,恳请民政部、省厅和市局鉴于我县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在资金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以解决资金缺口问题;

   并同意我县通过积极做通家属的思想工作,对还未计划实施保护的所有零散烈士墓,全部实施集中安葬,这样有利于节约资金和土地,与当今提倡的殡葬改革精神相契合。我们后段一定会更加努力,确保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全面、尽快完成,进一步推动我县烈士褒扬工作取得更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