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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19年工作汇报3篇

  在机关引入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一方面可以促进机关人事工作的依法管理;另一方面,争议双方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有利于充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以下是第一文档网分享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19年工作汇报,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19年工作汇报1

  截止2019年1月31日,五华区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收到案件85件,不予受理12件,立案73件,涉案金额488.47万元,已结案件19件,其中裁决1件,调解13件,撤诉5件,共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17余万元。

  从数据上看,今年1月收案件数相比2017年和2018年同期,涨幅分别为117.9%和142.9%,案件数量激增,综合分析原因如下:

  一、从劳动者层面看,劳动者维权意识增强,临近春节,劳动报酬争议案件集中。随着国家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日益重视,普法力度不断加大,劳动者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普遍增强,因此越来越多的劳动者愿意选择法律途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其次,劳动者对法律法规了解的不断深入,诉请的内容也日益多样,劳动争议案件的诉求主要集中在确认劳动关系、请求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支付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社会保险赔付、工伤赔偿等方面,目前,因临近春节,案件主要集中在支付劳动报酬诉求上。

  二、从用工主体层面看,部分企业经营者法治观念和意识淡薄,对企业劳动者的管理行为随意性较大。自《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我区通过普法宣讲、开展座谈、培训等方式对用人单位进行规范,但仍有一部分用人单位基于各种原因无视或者故意规避法律,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主要表现在不依法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相关规章制度缺失,规避法律义务或违法加重劳动者义务,变更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关系不依法定程序。

  三、从经济层面看,当前经济增长仍有下行压力。目前在全国经济放缓的趋势下,我区经济运行中各类结构性风险也将进一步凸显,大中型企业增长乏力、企业停产减产现象严重、缺乏新建投产企业等问题依然存在,加大了经济平稳转型的难度和压力,部分企业存在自身经营困难、资产重组、停工甚至破产的情况,导致拖欠劳动者工资、保险金费用的问题,使企业与劳动者的经济利益矛盾愈发尖锐,影响双方构建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引发的案件数量也在不断增加。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19年工作汇报2

  江干区劳动人事仲裁院在局党委的直接领导下,江干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从确保全区稳定的大局出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维护好、落实好劳动者的根本利益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坚持“依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工作原则,深化作风建设,提高办事效能,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工作任务。

  一、基本情况

  2019年我区共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1975件,比去年同期增长54%,涉及劳动者人数2319人,帮助劳动者维权金额达3618.26万元。其中集体案件24起,同比增长71%。2019年劳动人事仲裁结案1817件,其中调解成功的1271件,调解成功率70%。在年底全市仲裁查评工作中,江干区劳动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在全市排名第四。 

  二、2019年主要工作

  (一)夯实基础建设。我区仲裁院按照省标准仲裁庭要求对两个仲裁庭进行了重新改造,配备了智能语音激励功能的音视频识别和实时监控系统,仲裁庭配备大型显示器,仲裁员席、申请人席等均配备显示器。经今年一季度的调试更新和试运行,整套信息化设备现已正式投入使用。目前,劳动争议案件从受理、登记、立案到庭审、送达、结案,全程采用网上办案系统,庭审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实时监控。仲裁员席、申请人席等均配备显示器,实现与书记员操作同步,当事人实时观看庭审情况,仲裁办案进一步公开透明。

  (二)加强源头防范,将劳动纠纷预防在事前。宣传防控,营造法治氛围。

  1、拓宽宣传渠道。依托报刊、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介,利用楼宇广场咨询会、劳资干部培训会和各类公共服务窗口等平台,以编印发放宣传资料手册、解答用工咨询等形式,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

  2、开展巡回宣讲。组织仲裁员定期将法律服务送到企业、送到楼宇、送到社区中去,以劳动仲裁巡回讲堂、劳动仲裁案件研讨沙龙等多种形式,邀请相关企业对典型案例以“以案说法”的形式向用人单位进行法律解读,剖析劳动用工中常见的违法现象和认识误区,指导用人单位规范用工。2019年以来举办5起劳动仲裁巡回讲堂、劳动干部面对面等法律宣传活动。

  3、主动指导服务。随着杭州城市东扩,我区征地拆迁区域大,许多企业改址搬迁,解除劳动合同引发劳动纠纷问题突出。区仲裁院围绕“三服务”深入企业做好劳动法律宣传指导工作,通过提前预防、主动介入的工作措施,切实将群体性劳动争议化解在萌芽中。

  (三)创新调解模式,将劳动纠纷化解在立案前。

  区仲裁院创新打造“三全”即全员、全程、全情调解新模式,实现立案前25%案件调处结案,提升了劳动争议纠纷调处效能,减少群众维权诉累。截止12月底,调解室工作开展半年以来,调解室共受理调解案件381件,已成功调解案件152件,调解成功率40%。

  1、创新全员调解模式。一是充实调解队伍。设立“驻仲裁院人民调解工作室”,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律师作为人民调解员,打造专业化调解团队。依托街道“调解、仲裁、监察”三位一体的“一站式”劳动纠纷化解中心,将有调解意向、争议不大的案件当事人引导到街道等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推进劳动纠纷在街道一线就近就地化解。二是健全调解机制。建立街道调解员调解、律师诉前调解、窗口工作人员现场调解、仲裁员和书记员庭审调解的全员调解机制。构建调解类型多元化、调解队伍菜单化、调解服务多样化的“大调解”模式,最大化发挥调解疏通化解劳动纠纷作用,促进仲裁调解工作提档升级。三是畅通调解渠道。分流处置仲裁案件,简单劳动纠纷先行移送至街道劳动纠纷化解中心属地调解,专业律师再次进行诉前调解。复杂疑难案件直接进入仲裁程序,由后端仲裁员精审精裁,加快案件处理速度。统一工作标准,明晰调解员和仲裁院职能,强化协调配合,确保纠纷及时妥善化解。

  2、构建全程调解体系。一是关口前移,加大诉前调解力度。针对争议事项简单、诉求数额小的案件,在立案前征询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先移送至调解室进行诉前调解,诉前调解周期为15日。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结案,调解不成的进入仲裁程序。二是服务外延,注重诉中调解落实。通过开庭审理,经举证、质证、辩论、陈述流程,使双方对争议事实认识清楚,准确理解法律的条款。充分运用仲裁员的释明权,让当事人清楚自己的主张和反驳的理由能否得到认可,然后有的放矢地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三是裁决后置,强化诉后调解工作。对经过庭审仍然固执己见的用人单位,庭审后不是马上作出裁决,而是向用人单位发出“仲裁建议书”,诠释裁决依据,并提出规范劳动管理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指导用人单位提高管理水平,力促庭后能调解成功。

  3、倾注全情调解服务。一是注重一个“情”字。将“三家服务法”贯穿调解工作始终,坚持以“情”感人,努力争得企业、维权群众信任。充分运用人情、亲情、社情、国情,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用“情”调解,用“心”化解,把热心、耐心、真心、诚心、公心贯穿调解工作全过程。二是围绕一个“理”字。坚持以理服人,以礼相待。采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方式,把理对企业、群众讲深、讲透、讲具体,努力消除当事双方隔阂,化解矛盾,促成和解。三是依据一个“法”字。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理服人、依法调解。坚决做到运用法律得当、调解程序规范,确保调解工作的严肃性、法律的权威性和调解的公正性,切实维护好企业、群众双方利益。

  (四)提升仲裁效能,将劳动纠纷化解在规定时限内。

  1、开展要素式办案,缩短结案周期。区仲裁院继续开展以“要素式”为核心的办案模式,强化庭前引导、优化庭审程序,为案件调查处理提能增效。强化庭前引导。归纳提炼案件涉及基本要素,改进传统劳动人事争议申请书,将入职时间、工作岗位、离职情况等要素以填空的方式由申请人逐项填写,有助于仲裁员快速全面了解案情,减轻劳动者文字诉累。加快庭审节奏。2019年下半年以来,仲裁院排庭更为密集,在本级两个仲裁庭的基础上保证一天开八个庭,新增仲裁午间庭,做到人换庭不休,加快庭审节奏,保质保量化解劳动纠纷。优化庭审程序。强化庭前准备,梳理归纳争议焦点,将传统庭审中相对独立的调查和辩论环节进行融合,庭审过程聚焦案件要素,围绕双方存在争议直奔主题,快速有序推进裁决,提高庭审效率,缩短结案周期。

  2、延伸服务一线,健全仲裁派出庭机制。2019年江干区仲裁院工作人员多次跑到各街道,对辖区内所有调解员、兼职仲裁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案件探讨等活动,加强专业化建设,提升仲裁员、调解员的专业思维、素养和能力。截至2019年12月,四个派出庭共处理案件427件,占案件总量的21%,其中九堡街道处理233件,占辖区仲裁案件总量的75%,调解率80%,充分发挥预防化解劳动纠纷第一道防线作用。  

  3、满足群众法律需求,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合力搭平台。仲裁院于区法援中心联合打造区劳动人事仲裁法律援助站,并选拔10名业务能力突出的律师轮流坐班,提供免费劳动法律咨询、诉状及劳动仲裁申请书写指导等法律援助服务。2019年以来,共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210余起,解答法律咨询8000余人次。聚力畅通道。针对农民工劳动维权、工伤等案件,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免申请直接提供免费维权服务,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目前援助率达100%。全力提素质。利用午休时间,组织工作人员和值班律师学习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探讨化解劳动争议纠纷新途径新办法,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今年上半年以来,累计培训探讨时间50余小时。

  (五)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完成省市考核指标。

  1、推进“三位一体”服务平台建设,提升辖区各街道自主化解纠纷能力。全面推进街道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今年下半年,辖区8个街道均已全部完成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均已完成省市对街道多元化解平安建设考核指标中的基础建设、规范建设、制度建设等指标任务。

  2、力争将基层调解做实,提升仲裁案件属地化解率。今年下半年,仲裁院逐步将有调解意向、争议不大的案件下派到街道等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仲裁院指定工作人员多次到辖区各个街道了解调解工作进展情况,并时时在线指导、定期参与调解、对所有出具文书进行审核的方式,加大基层处理案件的力度的同时确保案件的质量不下降。

  三、2020年重点工作计划

  一是争创省级标准仲裁庭。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建标准院,完善岗位职责、规章制度、监督制度、窗口标准、信息系统,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全面运用;开标准庭,完善“三全”调解机制,发挥调解+作用。依托信息系统,进一步正规仲裁、调解程序。办标准案,采取要素式办案模式,狠抓调解成功率。确保年结案率不低于92%、调解率不低于70%、一裁终局率不低于35%。

  二是加强基层调解力度。在辖区所有街道完成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基础上,用好三位一体的“一站式”劳动纠纷化解中心,加大调解员培训力度,提升街道自主化解劳动纠纷的能力,提高街道劳动争议调解成功率,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是打造江干仲裁调解品牌。健全“三全”调解模式,将调解工作触角延伸到街道,狠抓调解成功率,充分发挥调解+服务、调解+速裁、调解+品牌的作用。另外,加大宣传力度。将仲裁调解工作做到“有精度、有温度、有亮度”,将“驻仲裁院人民调解工作室”打造“做得好、信得过、叫得响”的调解工作品牌。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19年工作汇报3

  我院在局党组的关心和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围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题、以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目标,积极稳妥地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稳步踏实地推进各项目标任务,为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尽职尽责,高质量完成仲裁调解工作。截止2019年10月,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收到劳动争议案件107件,其中,立案处理76件,不予受理案件16件,调解15件,涉及劳动者112人,案外调解若干,涉案金额约520万元;截至目前,立案审结案件76件,其中仲裁裁决76件,时限内案件结案率为100%。

  (二)强力推进,深入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工作。

  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工作是我们今年的中心工作,该工作实施以来我们通过“强基础,建制度;强素质,抓管理;强服务,讲时限;强监督,听舆情;强调解,化矛盾;强保障,给资金”的“六个强化”工作,精心部署、层层分解、全面铺开了全县效能建设工作。一是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立完善了案件管理、错案追究、风险告知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调解仲裁工作流程、提高了办案质量;二是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在全县19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11个社区以及用人在100人以上的22个行政、企事业单位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构,并配备配齐了专(兼)职调解员,夯实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的各项基础;三是始终坚持“阳光仲裁”,不断完善“当日立案制度”、“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绿色通道’”制度、“重大、疑难案件集体研讨制度和会商制度”“案件评审评查评议制度”,不断规范办案规程、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方便群众办事;四是按照省、市仲裁院的统一要求,进一步严格落实好“六统一”、“一卷两帐两表”、“二室”、“五上墙”等工作规程和工作措施,使基层调解流程更规范,案卷整理更整齐完备。目前,我县仲裁调解机构的时限内结案率达到100%,终局裁决率在30%以上;五是按照“关口下移、重心下沉”的工作要求,建立和完善了基层调解体系,初步形成了各站、队、乡镇三级联动。确定了六个重点乡镇(街道)和企业作为示范点,今年以来,我们对示范点调解机构的实体化建设进行了“手把手式”、“车轮战术式”的指导和培训,目前,已取得了显著成效,如调解组织标识、调解工作程序、调解组织工作职责、调解员行为规范都悬挂在各调解室,案卷整理规范有序、硬件设施配备齐全、调解员胸徽佩戴率达到100%;六是扎实推进实体建设,按照效能建设的要求,继续加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基本设备,包括办案录音录像设备、多媒体投影设备、电视电话互联网接口设备等专业办案设备和监控设施的投入,县本级仲裁员全部实行了统一着装;七是印发了《桂阳县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指南》,对相关重要文件、规范化要求、具体实施细则进行了归类整理,方便基层调解员学习查阅。通过一系列的举措,我县调解员不仅在业务上得到了提高,而且在思想素质及转变工作思路上也得到了提升,全县上下风清气正,廉洁自律。

  二、其他工作情况

  一是能够按规、按时向局机关、市仲裁院上报各类信息资料,未有差误和拖欠情况出现;二是按年度对2019年相关档案资料进行装订并进行了归档,积极完善办案流程,明确院内分工和责任;三是协助做好了全局信访维稳、突发事件处置等各项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效能建设工作任务大而繁重,且需要经常性的下乡部署和指导,但现在没有配备专门的办案车辆,给该工作的开展带来不便;二是人员队伍力量不足,我院为县独立核算单位,但稳定的工作人员只有2名,工作中偶尔会疲于应付。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院将进一步扎实完成年内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是继续做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相关工作,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战线上为民解忧、为民解困、为民谋利;二是继续全面落实“创建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综合示范区”的相关工作,深入基层,指导规范各基层组织相关工作的开展;三是积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及局里的相关工作安排,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积极探索完成自选动作,力争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打造成本系统的一张闪亮名片;四是认真专研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的政策理论水平与驾驭工作的实际能力,不断提高办案水平;五是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指导用人单位进一步规范用工管理,减少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