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深圳市xx年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演出一事(以下简称“演出”)之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演出时间
20xx年1月11日至20xx年1月17日,总计七日(内含彩排和正式演出)。
二、演出地点
东方宾馆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演出总费用:合计人民币:元整(小写)¥元。
2、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以支票或转帐方式一次性向乙方方支付总费用的30%计: RMB: 元整,演出前一天支付总费用的20% RMB: 元,演出结束一周内,付清剩余款项。付款币种为人民币。
乙方指定收款帐户为: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四、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提供乙方演出场地时间的正常使用,且保证乙方在使用该场地期间(包括进、退场,布置期间不受任何非政府部门第三方的任何干扰)。
2.甲方负责协调有关该场地活动的一切有关部门的报批手续。
3.甲方负责提供对于本场演出而言足够、充分、方便的必要设备予乙方使用。
4.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或未能如期进行或活动日期有所变动(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则视甲方违约,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乙方责任
1、乙方需在演出规定日期内进行本合同所规定之演出项目,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演出未能如期进行或活动日期有所变动,(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将视作乙方违约处理。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演出期间,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范围内活动,不得自行场内任何地方自行活动、参观。若由此发生不必要的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演出中不得破坏甲方场地上的任何设施,如有损坏一切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六、争议解决
1、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终止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2、如双方无法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诉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3、争议解决期间,与争议无涉的其他合同条款,应当继续履行。
七、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后成立,并于甲方演出费用根据合同约定全部到达乙方方指定帐户之日起生效。以上规定不可缺少,否则为无效合同。
2、本合同及其附件(包括乙方人员名单,演出及排练场次,经双方确认的活动方案等)构成完整的整体,合同正文与附件如有不一致之处,以合同正文约定为准。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深圳xx年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日期:日期:
承租房(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以下租赁合同,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设备租赁内容
1、租用时间:2010年10月 日,租用物品于活动当天下午5:00前到位;撤展时间为2010年10月 日下午 ,活动完毕撤展。
2、租用场所:衡阳市八中,科技楼前方场坪
3、租用物品如下:
物料名称:
备注:
数量:
单价(元)/场:
时间:
总价:
舞台: Xm×Xm×Xm(高)含旧地毯X㎡(红地毯面积)X元/㎡5场
背景画(彩绘)XM*XMX㎡X元/㎡
背景行架XM*XMX㎡X元/米X场
场外音响1套
合计元
优惠价元
4、付款方式:乙方设备进场安装调试好后,甲方付合同总额的50%,即人民币****元整(¥……元),合同内容执行完毕,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的剩余总额50%,即人民币****元整(¥……元),此合同从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二、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在现场的安装及进出;承担现场制作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场租、管理等)
2、甲方按约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逾期未付的金额按每天0.3%赔付滞纳金。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上述设备安装、调试好,确保租赁期内正常使用。
2、乙方不能确保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上述设备安装、调试好,或不能确保租赁期内正常使用,甲方将扣除给乙方的全部合同款项。
四、未尽事宜: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的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生效(传真件有效)。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取消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演出方: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受演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为了促进艺术交流,繁荣社会主义文艺,满足人民文化生活的需要,同时努力增加收入,减轻国家的财政负担,甲乙双方根据以上精神,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演出剧目和主要演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演出时间和场次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由_______至_______演出,计________天,演出_______场。
第三条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剧场现有设备及联系好宿舍(住宿费由承担),并给予一定装台时间,负责组织观众,作好宣传工作。
第四条 票价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分账方法:每天所售票款,扣除公提费用外,甲方得_________%,乙方得_________%。
第六条 公提费用、旅运费(是指演职员的旅费和演出用品的运费)和宣传费(包括报纸广告、海报及其它双方协商同意的宣传品)等。
第七条 甲方应事先将上演计划及有关宣传资料于演出前_________日寄给乙方。
第八条 甲方在演出过程中应接受当地文化主管部门的安排和领导,办理有关演出手续。
第九条 在演出期间,双方均应注意防止发生意外事故。要注意节约水电、爱护公物,如果甲乙双方损坏对方的设备或演出物品时应照价赔偿。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一方由于无故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应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并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2.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尽快用电话、电报、电传通知对方,双方均应设法补救。如仍无法履行合同,可协商延缓或撤销合同。
3.一方接受出国、接待外国贵宾或中央指定特殊的政治任务时,应由接受方的任何一方协同主办单位在一个月前通知对方,双方应积极设法安排补救,如实在无法补救者,应由主办单位根据对方实际损失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双方指定的仲裁机构裁决。该裁决为终局裁决,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谈判代表(签字):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谈判代表(签字):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