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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通知三篇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建设,规范会议操作程序,确保会议的质量和效果,根据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会议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下面是第一文档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规范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通知,供大家参考。

  关于规范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严肃市委市政府会议纪律的通知》(温委办发〔2010〕44号)精神,为深入推进我局“转作风抓落实”专项活动,进一步规范会议管理,严肃会议纪律,提高会议质量和效果,促进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现就规范会议管理、严肃会议纪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会议重要性的认识

  会议是我局传达上级指示精神、统一思想、研究问题、部署工作、沟通信息的重要方式,是开展工作协调、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办会工作如何,体现部门的行政效率和行政水平;会风如何,不仅事关会议的质量和效率,而且事关党风、政风,事关机关的形象.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处室、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提高对会议重要性的认识.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规范办会、遵守会议纪律,以实际行动促进我局机关作风建设.

  二、明确办会职责和程序

  (一)强化办会职责

  局系统会议分为两大类,一类会议是市水利局机关组织召开的会议,包括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专题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民主生活会、春节团拜会等,由局办公室牵头办理,其他相关处室、单位予以配合;二类会议是各处室、单位以市水利局名义召开的全市水利行业性工作会议,分别由各承办处室、单位牵头办理.各承办处室、单位要按照“周密、安全、高效”的要求,缜密考虑、精心安排、有序运作,扎实做好会议组织、服务工作,局办公室负责各类会议协调和会务指导工作.

  (二)实行会议审批制

  各处室、单位以市水利局名义召开的全市性行业工作(培训)会议实行审批制.承办处室、单位须提前3-5个工作日将会议方案送局办公室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并送监察室备案.会议方案应包括会议主题、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主持人、报告人、会议议程、列席和邀请单位和人员名单,以及会议预算等.各承办处室、单位按会议审批要求做好会议办理工作.

  (三)从严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

  各处室、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共温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要求的通知》(温纪〔2010〕24号)精神,切实精简会议,压缩会议规模,节约行政资源,杜绝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形式主义.要严格控制会议时间、参会人员和会议数量,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合并或套开的会议必须合并或套开,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尽量多采用电视电话会议或网络视频会议形式.

  (四)严格控制会议费用

  要根据市纪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要求的通知》(温纪〔2010〕24号)精神,严格控制会议费用,节约行政成本.在尽可能控制会议数量、压缩会议规模的同时,严格控制在宾馆酒店召开会议,严禁在旅游景区召开会议,小型的技术审查会、座谈会原则上不安排在酒店宾馆召开,大型会议原则上安排在就近的经济型宾馆召开.

  三、规范局党组和局长办公会议有关事项

  1、充分酝酿.提请局党组和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提请单位必须事先进行充分研究论证、征求意见,并提出建议方案.须协调解决的议题,涉及多个处室、单位的,由牵头处室、单位进行协调;协调不一致的,再由分管领导协调,形成协调意见;协调后意见仍不一致,但确需提交会议研究的,应事先将材料报请局长审阅,牵头处室、单位要在材料中说明协调经过、各方意见.应协调而未经协调的事项,不得列入局党组和局长办公会议议题.

  2、议题审批程序.提请局党组和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由处室、单位提出,经办公室初审后,呈报分管领导审核,并报请局长审定.凡各分管领导职权范围内可以处理和协调解决的问题,原则上不提交局党组或局长办公会议研究.

  3、材料准备.议题提请处室、单位要在会议召开前2天提供汇报材料.汇报材料应做到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内容简洁、文字精练,主要内容包括议题概要、会前协调情况、需要会议议定的事项和建议解决方案等.议题材料经局办公室审核后,于开会前1天将相关文件以纸质或通过oa系统提交局领导和列席处室、单位审阅.对会前1个工作日议题材料仍未准备妥当的,除特殊紧急议题外,不予提交会议研究.

  4、会议召开.议题原则上由提请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因故不能与会的,经分管领导和局长批准后可由提请处室、单位具体负责或熟悉该工作的负责人汇报.议题提请单位汇报时要重点突出、言简意赅,汇报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会议列席处室、单位原则上也应由主要负责人参加,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会的,应按规定报经局长同意,并委派本处室、单位熟悉议题相关情况、能够决定议题相关事项的负责人参加.列席处室、单位会前已参与协调,会上不再重复发表意见,确需对有关事项作解释说明的,发言时间不超过3分钟.

  5、工作落实.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后,各相关处室、单位要按照会议精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抓好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工作.除会议另有明确要求外,一般情况交办事项应在1个月内办理完毕;特殊情况需延时办理的,应提前书面函告局监察室.

  四、严肃会议纪律

  (一)严格会议请假制度

  各处室、单位必须按照会议通知要求派员参加会议,不得缺席或擅自安排他人代会.参加会议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如出国出省考察,参加中央、省、市召开的会议,参与重要接待活动,因病住院治疗等),应提前向分管副局长请假(局党组和局长办公会议应向局长请假),并报局监察室备案.

  (二)严格会议报到制度

  各处室、单位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及时上报参会人员名单.参会人员要提前到会,其中大型会议参会人员一般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会议通知有明确报到时间的,参会人员要根据要求按时报到,不得迟到.会议签到不得由他人代签.

  (三)严格遵守会场纪律

  会议期间不迟到,不早退,不会客,严格控制使用无线通信设备,不得在会场内阅读与会议主题无关的报刊杂志,不得在会场内来回走动、打瞌睡或长时间滞留会场外.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在会场办理与会议无关的文件和事项.参会人员因特殊情况在会议中途请假的,必须经会议主持人或会议组织处室、单位同意后方可离开,否则按早退处理.

  五、建立完善监督落实机制

  (一)完善监督机制

  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由局办公室牵头、监察室配合负责跟踪督查,并及时向局领导反馈.

  (二)建立通报制度

  建立会议出席情况通报制度,对于局召开的重大会议,由监察室负责组织开展会场纪律督查,督查结果以适当方式予以通报(包括现场通报).局召开的其他会议,一般由会议组织处室、单位对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及违反会场纪律等情况进行统计,并报监察室予以通报.

  (三)完善考核机制

  局监察室要对会风问题加强督查,对不遵守会议制度、会议纪律的单位或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局机关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比中进行扣分;对情节严重、影响全局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关于规范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通知

  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建设,规范会议操作程序,确保会议的质量和效果,根据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会议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室管理。机关会议室由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办会科室召开会议,按用途提前半天以上时间通知办公室。会议室使用遵循先全局性会议后部门会议、先紧急会议后一般性会议的原则。如遇同时召开同等次会议,一般按通知时间依次安排使用。

  二、会议用品提供。办公室根据办会科室提供的会议所需办公用品清单,按照市局有关规定采购并提供。

  三、会议通知发布。办会科室在市局内网发布会议通知时,根据内网信息发布流程,由办公室审核发布。

  四、领导参会提醒。办会科室根据会议要求,提前通知参会领导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及注意事项。需单位一把手参加时,可由办公室代为通知。

  关于规范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通知

  各县市区林业局、局机关各科站、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会议公文管理程序,大力精简会议文件,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质量,在全局上下形成真抓实干的良好风气,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简规范会议,认真改进会风

  1、减少会议数量。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合并召开的合并召开,今后每年会议数只减不增,保持会议总量适度。严格执行会议计划制度,科室需召开的各类会议,应经局主要领导同意方可召开,未经同意一律不得召开会议。

  2、控制会议规模。各类会议要严格控制规模,减少参会人员和工作人员。会议要主题鲜明,安排紧凑,议而有决。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做到开门见山,力戒空话、套话以及与会议主题不相关的话。要严格控制会期,单个会议一般不超过半天,多个会议合并召开的一般不超过一天。

  3、严肃会议纪律。对必须召开的会议,要认真组织,严格要求,务求实效。严禁与会人员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会议召开期间,参会人员应自觉关闭通信设备,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交头接耳或从事与会议无关的事项,保持会场良好秩序。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须履行请假手续。

  4、创新方式方法。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精简各类会议,在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法上下功夫。要尽量减少以会议部署工作,集中时间和精力多深入到基层一线,以召开现场办公会、专题办公会等方式,主动靠前指挥,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二、遵守行文规则,规范制发程序

  5、公文拟稿。拟稿要求正确使用文种,遵守行文规则,符合规定格式,公文内容力求主旨突出、观点明确、条理清楚、文字精炼、标点准确、力求简短,杜绝内容空洞、言之无物、模棱两可。

  6、审核签发。发文办理要遵循“先核后签”的原则,把“质量第一”的理念贯穿到文件处理的各环节和全过程,切实把好文件的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文字关和格式关,发文流程为:科站(单位)拟稿(文件内容涉及多个科站的,由牵头科站负责征求相关科站意见后进入拟稿程序)-科站(单位)负责人初审-秘书科负责人审核(规范性文件需由法改科前置审核)-分管领导审签(常规性业务工作文件可由分管领导签发)-主要领导签发。

  7、印制公文。经局领导签发后的公文送秘书科编发文件顺序号,并明确抄送单位、印制份数、印发日期等后进行印制。公文印制成文件正本后由秘书科盖印,盖印后将公文草拟稿、领导批示、盖印后的文件正本两份,作留底存档用。

  8、公文下达。公文根据需要印制对应份数的纸质文本,对涉及社会公众的规范性文件,除涉密或其它原因不宜公开外,原则上要在局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公开,供广大群众查阅、知情、监督。

  三、严把发文关口,规范公文格式

  9、加强发文审核。严把发文审核关口,能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省林业局、市委、市政府已制发文件贯彻落实国家林草局、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的,市一级原则上不再制发配套文件;贯彻省林业局、市委、市政府文件,一般只配套到市一级,不得要求县(市区)林业局再制发配套文件。领导同志在会议上的讲话已印发会议材料或已公开发表的,原则上不再印发文件。提倡合并发文,涉及同一事项的实施意见、工作方案、责任分工、考核办法等,原则上合并为一个文件制发。

  10、精简发文数量。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精简文件工作有关要求,严格控制全口径文件(以单位及其办公室名义正式印发的所有文件)和重点精简类文件(主要包括规章和决定、意见、通知等效力持续时间超过1年的规范性文件,议事协调成员调整类文件,通报类文件3大类)数量,由秘书科实施台账管理,定期报送数据,确保完成精简文件工作任务。

  11、控制发文规格。对单一性、通知性、阶段性事项,能以其他形式通知的,一般不印发正式文件。严格按照工作需要和行文规则确定发文对象,不随意扩大或缩小发文对象范围。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发文工作。

  12、统一发文口径。统一发文对象称谓,各县市区林业局(含明月山林业局),统称“各县市区林业局”。局内设行政科室,下属参公、事业编制站,统称“局机关各科站”,局属单位统称“局属各单位”;统一局内设行政科室,下属参公、事业编制站、局属单位简称,分别为“秘书科、法改科、造林科、资源科、野保科、种苗科、规财科、防灾科、党总支、木检站、监测站、林工站、野保站、种苗站、森防站、林产局、林科所”。

  13、压缩文件篇幅。大力提倡发短文、发管用的文,着力增强文件针对性、可操作性。严格控制文件篇幅,除事关长远和全局发展规划外,原则上文件篇幅控制在5000字以内。

  四、及时审阅批办,规范收文处理

  14、签收登记。确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平台”、“OA系统”电子公文及其他纸质公文的收发工作,确保各项公文处理及时、准确、安全,收文登记要按照来文机关、收文日期、文件字号、文件标题格式完整输入电脑存档,及时备份保存。

  15、审阅批办。文件登记入册并贴上文件处理单后,交由秘书科负责人拟办,秘书科根据拟办意见转送相关科站、单位承办,承办科站、单位要将文件及时呈送分管领导阅批,提出处置意见。对涉及重要工作事项的文件,要呈送主要领导阅批。

  16、文件承办。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提出处置意见后的文件,相关科站、单位要及时抓好承办落实,在承办过程中要分清主次缓急,科学安排办理次序。限定办理时限的公文,应在规定时限内办复;紧急公文,应随到随办。办理结束,要及时将文件返回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整理归档。

  五、加强公文管理,严守相关规定

  17、行文、收文、阅文均力求务实、规范、高效。行文要文种使用适当、格式标准规范、文风朴实严谨、语言准确简炼;发文要严格程序、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收文运转要及时、快捷,杜绝压文、漏文现象;文件的阅读传达范围必须严格遵照相关规定执行。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阅读传达范围,特别是涉密文件,要严格按相关保密要求管理,在阅读传达、流转登记、翻印发送、清退销毁、归档存放等各个环节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不在非涉密计算机上编辑、存储涉密文件,不随意将U盘、移动硬盘、数码相机等移动存储介质甚至是手机等具有上网功能的设施设备接入涉密网络或涉密计算机,强化全方位管控。

  18、杜绝多头办文。进一步明确秘书科是公文处理中心和公文运转枢纽中心的职能,秘书科对公文实行“五统一”管理,即统一收发、统一审核、统一用印、统一归档、统一销毁。

  19、涉密文件专人管理。为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对涉密文电、档案的收发和管理实行专人专事,秘书科指定专人管理文件、档案、电脑、移动存储介质等,从源头上杜绝各类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