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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一是明确执法主体,提供行政执法保障。以下是第一文档网分享的,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自普法工作开展以来,XX县林业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法制教育,依法治林和强化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推进科学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和谐执法,促进我县林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将林业系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为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林业依法行政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年初,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林业系统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明确要求各单位、股室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制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把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有部署、有安排、有落实,常抓不懈,确保实效。同时把依法行政专项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为加强对依法行政的办公场所、设施建设和普法宣传教育、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项活动提供资金保障;同时加强对林业系统开展此项的监督检查与改进,确保行政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制订方案,落实责任。

  (一)制定完善相关方案制度。近年来,县林业局以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普法教育为主线,结合资源林政、森林公安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完善了《XX县林业局依法治县创建工作方案》、《XX县林业局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等系列方案、制度,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备案制度各项工作制度,增强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适用性,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二)加强法制学习,不断提高执法能力。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和执法能力,XX县林业局特别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作为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了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有计划、有重点地部署学习任务。并采取局领导及全体干部职工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认真学习涉林行业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公共法律知识。组织干部职工对《林业法规政策汇编》和《林业常用法律法规汇编》等各类法律书籍进行了学习,通过坚持不懈的学习,不仅提高了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能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转变,也使林业干部职工都比较熟悉地掌握了林业法律法规知识,并能在行政管理中灵活运用。

  (三)保障普法工作经费。县林业局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每年都根据普法宣传的需要,压缩开支,保证法制宣传经费。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提高林区群众法律意识,变要求群众守法为自觉守法是普法工作的主要目标,因此,我们特别注重对广大林农进行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横幅、宣传车巡回宣传、印发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进行普法宣传,结合每年的“法制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科技下乡、“世界森林日”“爱鸟节”“湿地日”、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积极开展“法律六进”,真正使林业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三、强化措施、规范管理。

  (一)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一是严把发证关。按照《林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申办林业行政执法证的人员资格严格审查;二是坚持岗前培训和业务知识培训。对新申请办理执法证的人员,积极开展教育学习,组织参加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办理执法证。同时,县林业局结合实际,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辅导、岗位自学等多种方式开展对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规范执法程序。各林业执法单位在办理林业行政执法案件过程中,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和《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要求,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1.坚持亮证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格做到执法主体合法、事实认定清楚、证据收集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正确、行政处罚决定适当、案卷管理规范。要求执法人员在林业行政执法过程中充分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进行详细的质问,严格按照法律条款规定的时限合理办案,保障了行政处罚合法、公开、公正。

  2.坚持法制工作前移。一般案件从立案开始跟踪办理,重大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制度,确保每起案件程序合法、证据充分、处罚得当,有效地防止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

  3.认真行使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有效防止了随意执法、人情执法、执法不严、同案异罚等现象发生。

  4.配备音像记录设备,推进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做到案案有材料,有规范性法律文书,事实清楚法律文书齐。

  (三)加强监督检查。

  一是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明确专门人员,落实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和“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慎重研究,逐条对照,逐条清理,二是认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活动。我局通过开展执法大检查和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基层执法单位林业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力地推进了执法规范化。三是认真开展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

  四、自查中发现的问题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XX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0)》仍有不少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完善和提高。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创新有待加强。在法治政府制度建设、制度执行和制度宣传等方面的工作创新需进一步强化。

  (二)行政执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原因是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培训力度不够,执法人员缺少系统的行政法规培训,依法行政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

  (三)法治宣传工作有待完善,法律进企业、进乡村下基层等落实不够,需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造法治氛围,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针对存在问题,采取下列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集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听证等工作。

  (二)继续推进机关行政规范管理工作,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规范行政事务管理。

  (三)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依法规范行政执法流程,按照XX县林业局责任清单、职责清单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

  (四)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的法律宣传活动。

  (五)继续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培训,积极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六)继续加强林业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对违法乱作为、不作为等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林业执法人员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公正文明执法。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为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不断提升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XX区经信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思想,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落实到全局工作各项业务和各个环节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局党委对依法行政工作坚持做到有布置、有督促、有落实、有调研、有反馈,明确了相关责任科室的工作任务,并注重工作的统筹协调与配合,形成了各科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合力的工作格局。

  二、主要工作措施

  1、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依法制定我局行政权力清单,并对各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及时调整清单事项,并向社会公布。

  2、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了我局《执法记录设备管理办法》和《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转变监管理念,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二是不断强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管理,严格把关,切实明确业务科室和办公室在规范性文件起草中的具体责任,规范起草文件的前期调研、征求意见、初步草拟、法规内审、报送审查、公告生效等程序。三是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局党委领导班子不仅对具体业务工作负责,还要对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负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管理。局主要领导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干部为分管范围内的直接责任人。

  3、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我局严格贯彻落实《淄博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决策流程,对重大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依法聘请法律顾问从合法性、必要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并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

  4、规范执法人员执法程序及行为。一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落实节能降耗、电力监管等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加强监督,对违法或者不当的执法行为,依法追究执法人员责任。二是转变工作作风,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依法开展基层行政指导工作。不断强化服务,提升效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加强工作作风建设,促进执法人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5、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根据区法制办统一要求,运用“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操作流程,做好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完善和执法证件年审、换证、清理工作。今年为4名执法人员办理了年审和换证,对已调离执法岗位和年审考试未通过的执法人员办理了注销证件手续。

  6、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依法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告知行政复议权利、期限及复议机关,自觉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本年度,我局没有相关行政行为被举报、投诉的记录,继续保持了行政执法无复议无诉讼的记录。二是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解机制,设立行政调解室,指定3名行政调解工作人员,努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

  7、加强普法教育培训,推进法治建设。一是制定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今年组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宪法》新修订部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等,并在全区经信系统开展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竞赛活动”,在全局开展了“新时代、新理念、新担当”大讨论活动。二是加大普法教育培训力度。自2020年4月起至今,已成功举办18期培训班,共培训企业家学员7536名;根据市级培训计划,组织208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企业家赴浙江大学接受培训,组织200名规模以下企业家参加市中小企业局组织的培训。依托企业家培训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着重加强新《中小企业促进法》《公司法》《淄博人才新政23条》等法规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发放相关政策读本3000余册,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奠定了扎实基础。三是参加全区“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一条街活动,上街发放宣传材料并解答群众咨询。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作,直接关系到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今后,我局将继续坚持业务工作和法治工作统筹兼顾,加强与法制部门联系,虚心接受上级单位和法制部门的检查指导,切实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努力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自治区第十一党代会精神,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的总体部署,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健全决策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认真完成年度法制政府建设考核指标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和能力建设工作

  1.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年,我局认真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精神,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建立局班子对本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总责,法制部门牵头,机关各科室(分局)及监测站、监察支队为主体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局班子会听取本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本局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交的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也由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2.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活动。我局制定年度干部学法计划,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局班子会)的学习安排,把法制学习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局班子会)学习的重要内容,推进局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年内,本局领导集体学法2次。

  3.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根据依法行政报告的有关要求,我局积极向市人民政府、自治区环保厅报告2016年度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履行了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职责。同时对上一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予以整改落实。

  (二)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

  **年,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改革部署,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深化权责清单工作、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的新精神、新要求,在2015 年市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基础上,我局进一步调整完善我局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将行政执法责任清单与权力清单相对应,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实现权责一致,两单融合。

  (三)配合全市开展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中有关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执法体制改革要求,我局梳理出拟划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以及实施该事项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具体到条、款),并结合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提出本局行业监管与综合执法的职责边界及相关协作工作机制,明确划分了我局与综合执法部门的职责,上报市编办。

  同时,我局积极参与推进乡镇“四所合一”改革工作,在开展调研的基础上,认真考量乡镇“四合一所”环保业务工作的承载能力,印发《**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推进乡镇“四所合一”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县区、开发区完善环保职能的委托下放工作,完善办事流程、操作规范、工作制度、执法程序、学习培训工作等。

  (四)完成地方立法工作

  **年,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立法计划,我局按程序完成《**市机动车与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送审稿)》编制,报市政府并经第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提交市人大常委会。5月25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一审。目前二审待审。

  (五)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年,我局严格执行《**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45号),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制定《**市环境保护局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实施《**市环境保护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

  年内,我局“三重一大”事项均经过局党组会议或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做到了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并且建立起长效监督机制。

  (六)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程序

  **年,我局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和《**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严格遵守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和合法性审查等程序要求。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无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无违法增设当事人义务、限制当事人权利的内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及时报送市法制办备案,并按照规定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年内代市政府草拟规范性文件2件。

  此外,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完成本部门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274件法规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完成本部门26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成本部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工作修订工作。

  (七)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年,我局继续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中积极听取法律顾问意见。法律顾问共参与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立法、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参与重大案件处理研究等活动30多人次,出具法律意见40多条。

  (八)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

  1.全方位开展环境安全执法大检查。**年,我局认真履行执法职责,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活动,严格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管控,全面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千方百计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坚决防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确保守住环境安全底线。重点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环境问题整改、“专业查污”查出环境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治、重点行业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环境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和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5方面开展执法大检查。截至9月30日,共排查重点企业约806家(次),工业园区19个,尾矿库36座,出动2902人次,发现一般环境安全隐患103个,发现重大环境隐患3个。对检查出的环境隐患问题,立即责令企业开展限期整改,坚决做到发现一起,立即整改一起,违法一起,立案查处一起,将环境污染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年内我市未发生较大以上环境突发事件,确保我市环境安全。

  2.严格执法程序。截至9月30日,我局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案件共立案99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数95件,结案57件,罚处金额总计196.05万元,移送公安部门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1件,查封、扣押3件,限产、停产4件,均按要求完成所有法定程序。

  3. 开展重点行业执法职责履行情况自查。**年,根据《关于开展**市**年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南依法行政办字〔**〕15号﹚精神,结合国家、自治区要求,我局开展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垃圾焚烧等8个行业的行政执法职责的具体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分析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的对策和措施,有效地促进我局严格依法全面履行职责。

  4.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南依法行政办字〔**〕6号)要求,我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和抽查评查工作。对全局2016年度867个案卷进行了自查,其中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198个、行政许可案213个,行政征收案389个,办结总数800个,发现问题的案卷数2个,被认定为不合格的案卷数为0个。对案卷评查情况以及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通报,要求各执法单位进行整改。通过案卷评查,达到发现问题,纠正问题的目的,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5. 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制度。**年,我局切实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执法制度,各行政执法基本做到全过程留痕,重大执法决定经过法制审核后才提交局班子会审议,进一步促进公正规范文明执法。

  (九)强化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底,我局将行政执法公示与政府信息公开有机结合,成立工作机构对我局各部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进行督促。截至9月30日,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各项执法信息。公示信息包括机构职能、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执法人员信息、监督举报电话、邮箱、执法流程图等近300条,进一步促进行政权力的公开运行,便于社会各界监督。

  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年,我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的主渠道作用,认真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理,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绝不因为被复议人是下级环保部门而有所偏袒。同时自觉接受上级行政复议机关的监督,对涉及本局的行政复议案件,按时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年内,我局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2件,涉及我局的行政处罚复议案件3件。

  3.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年,涉及我局行政诉讼案件(二审)2起,我局按照《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积极应诉,做好答辩工作,切实做好行政应诉的各项工作: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履行送达、调查等法定程序;积极依照规定参与庭审活动;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做好调解等工作。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司法建议。

  4.妥善调处环境信访案件,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我局加强信访案件督察督办。对网络及新闻媒体曝光的环境污染问题,安排专人及时掌握并协调办理,坚持深入开展环境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加强对环境污染投诉案件的监控、梳理和调解,坚持定期“局长接待日”、“公开大接访”、“局领导带案下访”等制度,重点解决信访积案和热点难点问题。年内,调解了国电**电厂、上林蓝山酒精厂以及4起建筑施工噪声扰民纠纷。

  截至9月30日,我局共受理公众环境投诉3844件次,投诉量较去年同期下降10.7%,环境信访调处工作取得明显实效。没有发现因环境问题引发赴邕进京上访、重复致信中央机关及中央、自治区领导批示交办未办结的案件。

  (十)加强学习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政府建设能力

  **年,为不断提高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强化环境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我局5月举办环境政执法人员培训,参加培训152人次,内容包括党风廉政教育、两高司法解释、行政处罚、环保督查以及执法经验交流等。

  同时,我局积极组织全市环境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区环保厅组织的“千人培训”146人次、以及其他执法培训56人次,积极参加市法制办组织各种依法行政培训60人次,参加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考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11人次。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培训,有效地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

  (十一)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年,根据**市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以及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按照透明、公开原则,重点实施环境质量、污染减排、污染源监管、环境执法、行政许可、环境安全、环境信访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截至9月30日,在本局官方网站上发布各类行政执法信息2890多条,在自治区政府信息统一平台公开政府行政执法信息1900余条,提高执法透明度,强化执法监督,保障广大市民的知情权、监督权。

  (十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

  **年,我局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深化开展大气污染治理,黑臭水体治理、建筑施工噪声等专项行动宣传。一是开展环保法宣传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活动;二是组织开展环保公众评污和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市民、媒体走进工厂企业、环保治理第一线;三是加大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环保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提高企业守法意识。通过报纸、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多种平台向群众广泛宣传环保依法行政工作,在“广西新闻网”、“**政务信息网”依法行政专栏、“**政府法制网”等网站和中国环境监察、中国环境报、广西日报、**日报、**电视台、“**环保”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及时刊登(播出)我局有关环保执法工作动态信息120篇,宣传切实做到报纸有字、电视有声、网络有文。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环境执法队伍建设仍需加强。

  随着环保工作的不断深入,环境执法监管任务增加,监管压力继续增大,执法人员普遍存在人员编制不足的问题。由于监管面广、量大、点多,环境执法人员长年累月忙于奔波,处于被动应付状态,部分执法人员能力和素质有待提高,执法队伍现状与目前环保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及社会公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

  (二)对执法工作研究不够,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环境执法人员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对法律法规缺乏系统学习,运用现有法律法规解决难点问题的能力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环境执法的效能。

  (三)企业守法意识薄弱,环境执法难度加大

  违法成本低,企业守法意识薄弱,导致环境执法检查难、送达难、执行难等现象时有发生。同时,一些企业社会责任感不强,一旦违法行为被查处,以各种借口搪塞、拖延。严重影响了环境执法的效能,致使环境违法行为难以得到及时纠正。

  (四)欠缺环境执法强制手段,影响行政执法效率

  许多中小企业在厂门外采取不挂牌照的方式逃避检查,给执法工作设置障碍。一些街边房屋改变使用性质,对外经营餐饮、装修,造成噪声、油烟、异味污染环境,引发群众投诉,当事人不纠正,环境执法人员难以当场采取措施制止其违法行为。造成群众误认为环保部门不作为。

  三、**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和重点

  **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依法治国精神,围绕《**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20年)》(南发〔**〕13号)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措施,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进一步发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在推进环保部门依法行政中的主抓手作用,改进依法行政考核,强化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不作为等方面的监督、考核。

  (二)坚持民主科学决策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目录,推动部门落实重大决策的各项制度,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对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

  (三)注重协调配合,提高执法效能

  主动加强部门间的联系、联动以及联合执法,发挥联动机制效能。进一步探索环境信用建设,加强对个人和单位的环境信用管理,倡导诚实守信,建立对失信个人、单位联合惩戒机制,下功夫研究解决检查难、查处难、送达难和执行难等执法中的棘手问题,提高执法效能。

  (四)提高执法与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积极转变行政观念,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把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狠抓责任落实,把向社会承诺的各项服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依法、便捷、高效地为群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