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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行矫正思想汇报10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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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缓行矫正思想汇报100篇

  在思想矫正期间,通过司法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及我所在单位领导的教育,本人思过悔过,充分认识到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因自身的法制观念、组织纪律观念淡薄,这件事,已对造成了社会不好的影响、对自己的家庭带来沉重压力和精神负担。社区矫正期间我一直在加强法律知识的ѧϰ,对自己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有了新的认识:

  1、思想上,我牢固树立廉政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广泛征求其他人的意见和建议,加强自身自律能力,严谨务实、实事求是,忠实履行职责,有力促进各项工作的发展和提高,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努力克服和改进。

  2、生活上,我一生以此为警示,始终保持着这种法律和道德上的清醒! 在警醒之后及时地改正错误,要求自己做人必须有良知,讲道德,光明磊落。真正认识到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在我的心头悬有一把法律之剑,做事三思而行,切莫因一时冲动犯下大错而悔恨终身,所以,今后不该做的事情,我绝对不要做!

  3、工作上,改造态度不端正,无视家人的盼望,改造思想不纯,服法不认罪。牢记过去沉痛教训,要正确对待社会,对待人生,做遵纪守法、自食其力,成为社会上有用的好公民,万万不可感情用事了,重蹈履辙、重新犯罪。要做一个真正的有良心的人,要对得起父母的养育,要对得起政府的挽救之情,要让自己不白活一生。从今要老老实实地接受改造,不要辜负亲人对你们的期盼,要真心、有诚意、有恒心、有信心,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接受矫正后,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会同社区家庭中心社工,及时主动地与我联系,苦口婆心地劝导我,帮我查找犯罪原因,正确认识自己的犯罪行为,使我深刻地认识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道理。同时,他们对我以及对我家人都非常关怀,我在社区服刑没有一点点被歧视的感觉。正是有了社区矫正,为我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社会环境,使我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树立了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信心,渐渐地从阴影中走出来。我深深地感到,社区矫正处处以人为本,矫正工作者并没有因为我是一名罪犯而对我另眼相看,他们帮助我,教育我,经常走访我的家人,还代表政府给予我和我的家庭极大的关心和照顾。

  他们帮助我,教育我,经常走访我的家人,还代表政府给予我和我的家庭极大的关心和照顾。还有很多,让我这个犯罪人体会到了社区矫正的人性化,使我处处能感受到政府对我这个误入歧途人的关心和帮助。我也感到,一个人必须行得正、坐得直,只有切实地以法律作为约束自身行为的准则,才能立足社会。我想,我会在以后的日子里,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在司法所干部的帮助和教育下,努力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加强自我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早日从一个犯罪人回到社会人,成为一名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汇报人:

  年 月 日

  缓行矫正思想汇报100篇

  我叫×××,是一名因×××罪被判缓刑而接受社区矫正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犯人。通过司法所工作人员与我的谈话交流,使自己明确了在社区矫正期间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遵守的规章制度,我深切的感到高墙内和高墙外服刑的区别,这是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重要体现。

  作为一个犯罪分子,只有自觉服从司法所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集中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随时汇报思想动态,积极矫治自己的不良恶习,修复自己与社会的关系,认罪悔罪,不断提高和增强法制观念和意识,实现由“犯罪人”到“社会人”的转变,早日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是根本的也是唯一的出路。

  缓行矫正思想汇报100篇

  “汪所长,现在我逐渐明白,要想赢得别人的尊重,就得做出个人样来。”3月14日,在高坪司法所,因故意伤人致人重伤而被判缓刑的杨小北(化名),向司法所人员汇报最近的思想状况。

  据悉,这是南充市首例审前社会调查建议非监禁刑被采纳的社区矫正对象。

  “一方面,社区矫正对象是罪犯,必须严格按照各项管理规定,每月及时汇报自己的思想动态、日常活动情况。但同时,我们又要让他融入社会,抬起头做人。”接受杨小北思想汇报的高坪司法所所长汪海说,刚开始,杨小北觉得自己犯了罪,在家人、同事和朋友面前抬不起头,对生活没有信心。由川中监狱干警、司法人员、村“两委”组成的帮教小组经常与他谈心,帮助他解开思想上出现的疙瘩。

  “现在,孩子表现很好,每周都要义务打扫村委会前面的村道路,帮助一些老弱家庭干些事。看到他健康成长,我们很高兴。”茅草坪村村委会主任马长福接受采访时说。

  据了解,杨小北是茅草坪村人,2010年1月27日,杨小北等3人与另外几名人员发生口角,进而发展为打斗。其间,杨小北手持折叠式小刀,刺中张某胸部,经医院鉴定,张某为重伤。当年9月,区人民检-察-院向区人民法院送达了起诉书。

  高坪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由于被告家属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具有认罪、悔罪表现,并且属于未成年人,有适用缓刑的可能。于是,委托区司法局开展审前社会调查评估。

  经过深入调查,调查评估小组一直认为,杨小北平时表现一贯良好,走上犯罪道路只是一时冲动。从情、理、法的角度,向区人民法院建议,将其纳入社区矫正对象,判处非监禁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经过认真讨论,采纳了区司法局的社会评估和建议。

  今年1月,该法院依法判处被告杨小北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接受社区矫正。

  据区司法局副局长张斌介绍,社区矫正工作,全省目前还处于试点中。矫正的一般方法是,根据不同犯罪类型、心理特点、年龄结构、家庭状况等,拿出矫正个案,建立矫正对象请销假、汇报制度,落实责任人员和教育帮扶措施。目前,高坪区率先在南充市启动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该区有32人纳入社区矫正,杨小北是首例通过审前社会评估获准缓刑的对象。

  “同样是接受刑罚处罚,罪犯在监狱和在社区中改造的效果完全不同。社区矫正人员在一定程度的监管下自由活动、回家生活和正常工作,可以保持一种健康的心态,更有利于社区矫正人员的改造和回归。”高坪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刘建国分析说,“特别像杨小北这样的未成年人,如果简单判处监禁刑,可能使其过早贴上犯罪的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