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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州学校事件|沪州学校事件

 沪州学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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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4月1日上午6时左右,泸县太伏中学一学生(赵某,男,14岁,初二学生)在住宿楼外死亡。事件发生后,县委、县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县委政法委、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政府应急办和太伏镇等部门赶赴事发现场调查处置该事件。据了解,赵某父亲在外地打工、母亲在泸州上班,其从初中开始住校。

  2017年4月1日,四川泸县太伏中学一初二年级学生赵某在校内死亡。2017年4月2日,泸县县委宣传部发布通报称,赵某损伤符合高坠伤特征,现有证据排除他人加害死亡。2017年4月5日,泸州市公安局发布《关于泸县太伏中学一学生死亡事件的情况通报》,公安机关将依法尽快启动尸检工作。

  2017年4月1日,四川泸县太伏中学初二赵姓同学,被发现陈尸住宿楼下。2017年4月2日,“泸县发布”公布:“经公安机关现场勘验、尸表检验和调查走访,赵某损伤符合高坠伤特征,现有证据排除他人加害死亡,具体死亡原因需依法按程序待家属同意后尸体检验确认。县教育局已牵头对学校常规管理情况开展调查。”

  2017年4月3日,“泸县发布”再次公告:“个别网民编造发布‘五名学生打死同学,其中一人已自杀’、‘孩子已经离开,全身被打得淤青死血,手脚被打断’等不实信息,造谣生事,煽动群众聚集滋事,查实唐某、李某、姚某、郑某网上造谣传谣的违法事实。”“目前,无证据证明死者系他杀,其损伤符合高坠伤特征。目前,公安机关正积极与家属沟通,争取家属同意并启动尸检程序。尸检工作将严格按程序展开,检察机关全程监督,尽快查明死亡原因。”

  2017年4月5日,泸州市公安局再次发布《关于泸县太伏中学一学生死亡事件的情况通报》,四川省市县公安刑侦部门正全力开展调查工作。相关书证、证人证言等证据的收集工作和相关物证、痕迹的检验鉴定工作正有力有序全面展开,公安机关将依法尽快启动尸检工作。公安机关将努力查清并还原事实真相,积极回应社会和家属的关切。同时,坚决依法打击造谣、传谣等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