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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社保中心电话|北京朝阳社保中心 北京朝阳社保中心电话是多少?

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大柳树甲100号,主要负责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现任局长为牟燕东。 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北京朝阳社保中心 北京朝阳社保中心电话是多少?供大家参考选择。

  北京朝阳社保中心 北京朝阳社保中心电话是多少?

  北京朝阳社保中心:http://cyrlsb.bjchy.gov.cn/web/1047/index.html

  (点击下面图片直接进入界面)

  北京朝阳社保中心电话是多少?

  【答】:北京朝阳社保局位于朝阳区十里堡北区18号楼,其社保政策咨询电话为010-12333,各科室咨询电话如下:

  1、财务科:010-85823170,主要受理参保单位五险款项欠缴查询及支付到账情况;

  2、登记科:010-85828100,主要受理社保登记、社保登记证补办、社保注销等业务;

  3、权益科:010-64332770,主要受理社保卡领取及补办等业务;

  4、稽核监察科:010-85822960,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投诉、举报的相关问题。

  5、基金支付科:010-85824401,主要受理生育津贴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工伤认定等业务;

  6、基金征缴科:010-85831369,主要办理社保补缴、人员增减等等;

  7、转移接续科:010-85828631,主要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业务。

  朝阳区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联系电话:(非业务咨询)

  1、CBD劳动保障服务中心:010-59001697;

  2、 双井劳动保障服务中心:010-67771522;

  3、 酒仙桥劳动保障服务中心:010-64316637;

  4、 奥运村劳动保障服务中心:010-58236104;

  5、 机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010-64567063。

  一、北京社保咨询电话多少?朝阳区社保局在哪里?电话多少?

  【回复】:北京社保咨询电话为12333,朝阳区社保中心在朝阳区十里堡北区18号楼。

  二、社保登记证丢了,打算补办。不知北京朝阳社保中心电话多少?

  【回复】:北京朝阳社保中心电话为12333,如补办社保登记证还可以拨打010-85828100进行详细咨询。

  三、我们公司位于朝阳区,需要帮单位一职员申领生育津贴,不知咨询电话是多少?

  【回复】:可以拨打北京社保中心咨询电话010-12333或85824401。

  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执行本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依法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拟订本区人才引进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域内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接收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本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工作,并办理流动调配相关手续;负责本区计划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维稳工作。

  (四)负责本区劳动力资源和就业(失业)工作的统筹管理。拟订本区统筹城乡的促进就业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机制建设工作;负责制定并落实面向本区城乡劳动者的职业能力开发计划和民办培训机构发展规划、管理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贯彻执行本市公务员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开展本区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承担以区委、区政府及各系统名义实施的表彰、奖励的综合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区城乡社会保险工作的统筹管理。负责五项基本社会保险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政策的组织实施;负责本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和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本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公费医疗综合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人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工作和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工作。

  (八)负责指导实施本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承担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负责本区职称管理及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工作;参与本区人才管理工作,配合推进本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本区引进国外智力的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本区公务员培训工作;承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

  (十)负责统筹管理本区劳动关系、劳动监察和劳动、人事调解仲裁工作;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并开展相关的宣传培训工作;负责劳动关系矛盾的前期预防工作;负责用人单位劳动关系指导工作,并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调解和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十一)负责本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的统筹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