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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远程接访]法院对进京接访汇报3篇

 法院对进京接访汇报3篇

  工作报告是领导干部与所属单位群众之间的思想感情和工作见解交流的渠道,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法院对进京接访汇报3篇,供大家参考!

  法院对进京接访汇报1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自治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xx年的主要工作

  一年来,全区法院在自治区党委领导、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治区人民政府支持、自治区政协民主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八次、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认真执行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着眼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全区法院共受理案件434616件,审执结385776件,同比分别上升33.3%和33.5%,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9%。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6754件,审执结6173件,同比分别上升20%和17.5%。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促进平安新疆建设

  依法严惩刑事犯罪,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2810件,审结39979件,同比分别上升32.7%和35.5%,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12352人。深入开展“严打”专项行动,依法审判了轮台县“9·21”、莎车县“12·30”、疏附县“12·15”等一大批暴力恐怖袭击和组织新疆籍人员非法出境犯罪案件,狠狠打击了“三股势力”的嚣张气焰,有力维护了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保障了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顺利进行。高级法院针对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提出惩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的立法建议,多数被采纳,为深化“严打”斗争提供了法律依据。依法审结孟传杰、朱信义、齐德香、苏继赏等贪污、贿赂、渎职职务犯罪案件557件,推进了反腐败工作。依法惩治故意杀人、抢劫、绑架、伤害、强奸、盗窃、毒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险驾驶、重大安全事故等刑事犯罪,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惩治金融犯罪和破坏环境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绿色发展。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保障刑事被告人辩护权,做到罚当其罪,罪刑相适应。严格依法办理减刑、假释、特赦案件24270件,促进了罪犯教育改造。通过公开庭审、公开宣判、以案讲法活动,震慑犯罪分子,教育鼓舞群众,推进“去极端化”和“三非整治”。

  依法审理经济领域各类案件,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全区法院共受理各类商事案件153509件,审结137904件,同比分别上升40.5%和42.1%,涉案标的额369.4亿元。高级法院制定下发《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保障经济稳定增长的意见》,妥善审理金融、民间借贷、小微企业融资纠纷案件,维护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规范引导民间资本健康运行;妥善审理投资股权纠纷、企业破产和公司强制清算案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妥善审理涉及中小企业案件,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妥善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促进对外开放;妥善审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依法化解行政争议,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3611件,审结3271件,同比分别上升24.9%和23.2%。坚决依法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已结案件中确认、撤销、变更违法行政行为占13.1%,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高度重视行政争议的实质性解决,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促使行政机关负责人从“不愿出庭”向“主动出庭”转变。加大行政案件执行工作力度,行政诉讼执行案件执结率达到84.8%。审结国家赔偿案件95件,决定赔偿19件,赔偿金额284.7万元。

  二、坚持司法为民,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法院对进京接访汇报

  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强化民生权益司法保护。始终把“群众第一、民生优先、基层重要”理念贯穿于民事审判全过程,依法审结劳动争议、人身损害、医疗纠纷、社会保障、婚姻家庭、继承、抚养、赡养等涉民生案件99616件,充分保障各族群众民生权益。依法审结建筑施工、城镇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与房屋流转纠纷案件3798件,保障群众安居乐业。依法审结涉及农村土地、草场和林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流转等“三农”纠纷案件3050件,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农牧业协调发展。

  优化便民利民措施,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全区法院全部建成“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加强立案信息化和诉调对接中心建设,着力提升立案窗口综合服务功能,努力为群众提供形式多样、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去年5月1日至年底,通过登记立案新收民事、行政、刑事自诉、执行和国家赔偿等案件207820件,同比上升34.8%,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权。高级法院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深化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专利民事纠纷司法审判与行政调处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诉前化解矛盾纠纷24114件。针对边远农牧区群众诉讼难问题,积极开展巡回审判21108人次,办理案件13199件,把诉讼服务送到农牧民家门口。利用12368诉讼服务热线、院长电子信箱、执行信息短信平台和网上远程立案,为群众提供在线诉讼服务。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经济困难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4281.6万元,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

  着力解决执行难,依法保护胜诉方权益。进一步改进执行作风,强化督查指导,规范执行行为,共受理执行案件98048件,执结76144件,分别上升70.5%和67.6%。加大网络查控力度,114个法院开通全国法院统一的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共查询执行案件22150件,查询69886个被执行人账户,将平均结案周期缩短到34天,提高了执行效率。加大社会信用惩戒力度,将12109个单位和个人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系统,并通过报纸、微博、微信、电视、户外大屏幕向社会公布,有4042名“老赖”被限制乘飞机、贷款和参与招投标。依法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的打击力度,有1895名被执行人受到罚款、拘留或者刑事处罚。组织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执结案件6628件。

  三、严格公正司法,提高办案质效

  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关切和期待,充分发挥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作用,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生效裁判文书93976篇,召开新闻发布会216次,组织法院开放日活动392次,开通官方网站107个、官方微博微信173个,网上发布信息13.8万条,通过全方位、深层次公开,提高司法透明度。

  坚持科学精准,创新审判管理机制。高级法院注重“大数据”在审判管理中的运用,将精细化、标准化、动态化管理贯穿审判工作全过程,完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在全区法院推行新版审判管理软件系统,构建统一的审判流程信息网,推行网上办案、网上管理、网上监督,对案件办理实行全程动态跟踪,严格控制审限,强化均衡结案,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为88.1%。

  统一司法尺度,构建标准化办案机制。高级法院制定下发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全区法院反家暴审判工作的通知、重大案件社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办法、《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意见》的实施办法,认真执行“两高两部”《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开展案件评查和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编发典型案例23篇,统一司法标准。

  四、深化司法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

  切实做好司法改革试点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决策部署,将自治区党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要求,细化为146项具体任务,制定了《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任务细化分工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落实部门和完成时限。配合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修改完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哈密中院、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法院、库车县法院、伊宁市法院为先行试点单位。高级法院兵团分院及所辖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也同步启动。

  积极探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应承担的审判责任。落实院长、庭长直接参加合议庭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制度,院长、庭长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28158件。提前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全区人民陪审员达到4428名,参审案件36900件。改进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强化审判指导功能,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通报审判执行工作情况等措施,提升审判质效。探索跨行政区划案件管辖改革,在伊犁州直法院和乌鲁木齐市基层法院开展行政案件、未成年人犯罪和醉酒驾驶犯罪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提高审判专业化水平。

  深化涉诉信访改革。按照“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总体要求,坚持“诉访分离”和“多元化解”原则,落实院长接访、专人接访、巡回督导、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参与接访等措施,探索网上申诉和远程视频接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化解信访案件1415件。高级法院信访总量同比下降28.6%,全区法院进京访同比下降40%。

  五、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 法院对进京接访汇报

  坚持从严治院。一手抓教育管理,一手抓惩处。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问题导向,对查找梳理出的“不严不实”问题,列出清单,下发全区法院逐一对照整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内部监督、司法巡查、审务督察、举报核查,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督查,以零容忍态度严查司法腐败,共查办违纪违法案件2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8人,追究刑事责任2人。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高级法院大力加强司法培训,举办培训班35期,培训3703人次。完善网上培训平台,实现远程视频培训全覆盖。狠抓双语法官培训,通过设立专项经费、开展委托培训、编写双语法官培训教材、与高等院校合作建设双语法官培训基地等措施,培训双语法官228名。狠抓高层次法官培训,用好法官教育培训基金,落实“新法英才”工程,选送362名优秀法官参加国家法官学院调训和清华大学高层次培训。深入开展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活动,引导各族干警自觉做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新疆特色政法好干部。有15个集体、24名个人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表彰,有5个集体、12名个人受到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表彰,有53个集体、163名个人受到高级法院的表彰。

  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着力解决基层法院人才匮乏问题,将公开招录法院工作人员权限下放到各分中院,去年共为基层法院公开招录472人,高级法院新招录32人全部下派基层法院锻炼。建立南北疆法院互派法官交流制度,选派119名有经验、能力强的法官到南疆四地州基层法院挂职。加大基层经费保障力度,协调财政部门下拨转移支付资金4.12亿元;协调有关部门审核批复“两庭”建设项目28个,总投资1.53亿元;筹措信息化建设资金7852万元,完成高级法院信息中心、数据中心建设和全区法院专网扩容。运用法治思维,扎实推进“访惠聚”工作,夯实基层基础。深入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配合做好全国法院对口援疆工作。

  六、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始终把自觉接受监督作为公正司法的重要保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对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法院工作时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逐条研究整改落实措施,并在全区法院工作会议上做了安排部署,及时向人大报告反馈。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行政审判工作情况调研和《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刑事审判和行政审判工作情况,以及规范司法行为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一步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办理制度,认真办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代表建议5件。进一步完善代表、委员联络机制,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全区法院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庭审1459人次。认真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65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高级法院在全区各地州市新聘28名特约监督员,开通民意沟通信箱,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工作。

  一年来,高级法院兵团分院及所辖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兵团党委的决策部署,立足审判职能,深入推进法治兵团和平安兵团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共受理各类案件59784件,审执结52060件,为兵团更好地发挥“稳定器”、“大熔炉”、“示范区”作用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人民法院的发展进步是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最高人民法院有力指导和自治区政府大力支持、自治区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区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人民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人民群众反映诉讼周期长、裁判标准不统一、执行难等有待进一步解决;二是个别法官在大是大非问题认识上与中央、自治区党委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一些法官司法能力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准确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妥善化解矛盾水平还不高;四是少数法官群众观念不强,司法作风不实,对当事人生冷硬横推,极个别法官违背职业道德,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被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恶劣影响;五是案件量持续快速增长,今年受理案件同比增长33%以上,新类型案件大量增加,办案压力越来越大,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六是双语法官、法院翻译人员、民语司法业务资料短缺,影响民语案件办案质量;七是两庭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办案装备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上述问题和困难,我们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xx年主要工作思路

  20xx年,全区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各项安排部署,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依法治疆方略,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维护宪法权威和法律尊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为建设平安新疆、法治新疆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就是我们的任务,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各项方针政策在法院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各族法官要在严峻复杂的反恐维稳斗争中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带头发声亮剑,冲在一线。认真贯彻实施反恐怖主义法,深入开展严打暴恐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暴力恐怖犯罪和宗教极端犯罪,依法惩治各类犯罪行为,深入开展以案讲法宣传教育,坚定不移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二要主动为“十三五”规划实施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围绕“十三五”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牢牢把握“五个发展”理念,深入认识我区发展环境深刻变化的阶段性特征,按照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总要求,加强司法应对,依法妥善审理好投资消费、对外贸易、物流运输、知识产权、金融保险、基础建设、资源环境等领域的各类案件,促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为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

  三要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严格司法。要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从人民群众反映多的问题改起,以解决诉讼周期长、裁判标准不统一、执行难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和审判指导,着力完善开放、动态、透明、便民阳光司法机制,为当事人提供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要为律师履职提供便利,更好地发挥律师作用,促进公正司法。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各方面监督,不断改进工作,努力创造经得起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司法业绩。

  四要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在中央统一部署、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和最高人民法院监督指导下,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着力抓好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职业保障和人财物自治区级统管改革,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积极探索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加强监督制约,加速推进审判信息化应用转型升级。

  五要坚持从严管理队伍。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引导各族干警坚守法治信念,忠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基层法院人员招录和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司法能力。完善司法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以及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用新疆特色政法好干部标准努力打造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既是强国梦,也是法治梦。我们要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扎实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建设美丽新疆、共圆祖国梦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法院对进京接访汇报2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xx年主要工作 法院对进京接访汇报

  20xx年,县人民法院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主动服务建设“全国科学发展百强县”工作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受理各类案件4143件[1],结案3738件,同比分别增长25.3%、27.8%。法院工作公众评价88.5分,分别高于省、市平均分2.73分、1.56分。司法绩效全市排名第一,法院工作连续第五年全市排名第一。

  一、立足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罚当其罪。审结刑事案件282件,同比增长21.1%,判处罪犯328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117人。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暴力犯罪案件46件,判处罪犯71人;审结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110件,判处罪犯139人。积极参与“雷霆扫毒”专项斗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47件,判处罪犯60人,所有被告人均被判处实刑,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28人,占46.7%。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6件[2],判处罪犯23人,其中科级干部14人。依法惩处恶意欠薪行为,审结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帮助未成年罪犯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7件,判处罪犯18人,适用非监禁刑[3]6人,回访20人次,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为零。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被推荐为20xx-2017年度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移送66名罪犯进行社区矫正并参与帮教。根据司法行政机关建议,依法对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3名罪犯决定收监执行。

  妥善处理民商事纠纷。审结民商事案件2158件,同比增长14.7% ,解决诉讼标的额3.01亿元。审结涉及人身损害、劳动争议、教育、医疗、住房等案件676件,保障民本民生。审结婚姻家庭、抚养继承、邻里纠纷案件581件,促进家庭邻里和谐。积极稳妥审理涉群体性纠纷案件,审结涉湖南汇邦投资有限公司、湖南永兴意水稀贵金属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永兴县香江商贸有限公司等企业合同纠纷案件346件,促进社会稳定。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审判执行活动,审结涉县信用联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365件,解决诉讼标的额2918.36万元,收回贷款本息1157.63万元,助力县信用联社体制改革。

  积极助推依法行政。审结行政诉讼案件和审查行政非诉案件84件,其中驳回起诉1件,撤销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2件,经协调和解撤诉40件,裁定准予强制执行41件(已全部执结)。院长在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上介绍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县人民政府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对部门工作的年终考核,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二、践行司法为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改革立案信访机制。20xx年5月1日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4]后,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共接待立案群众2605人次,受理案件2069件,同比增长46.8%,其中当场登记立案1825件,当事人补充材料后立案244件,立案登记工作平稳有序。深化涉诉信访体制改革,实行诉访分离、依法终结。改进接访形式,推行法官约见制度,发放法官约见告知书558份,约见512人次;执行院领导和庭室轮值接待制度,院领导接待257人次,庭室接待896人次。

  着力推进便民诉讼。建成集导诉、立案、送达、材料收转、法官约见、申诉复查、信访接待等功能于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大厅配置诉讼指南、文书样本、格式诉状、案件信息查询机、电脑、打印机、写字台、法律书吧等设施,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综合性、低成本的诉讼服务。切实加强司法救助,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110.5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41.5万元,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司法温暖。大力推行巡回审判,巡回办案576件,将矛盾化解在群众家门口。严格审限管理,努力缩短办案周期,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5]审结案件1954件,平均办案周期51.7天,比全市平均值少35.6天。

  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受理执行案件1050件,执结案件数915件,同比分别上升59.6%、64.2%;实际执行数556件,兑现标的额9402.9万元;平均执行时间60.8天,比全市平均值少65.7天。推进执行指挥中心[6]建设,充分利用覆盖银行、工商、住建等单位的“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存款、车辆、房产、股权9825次。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组织执行人员赴省外执行62件次,兑现标的额605.7万元。在县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在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百日执行大会战”等专项行动。将454名“老赖”录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87人慑于信用惩戒自动履行了义务。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司法拘留71人,其中县公安局协助司法拘留4人。向县公安局移送涉嫌拒执等犯罪案件10案11人,依法判处4案5人。李某某拒不执行案,曹某安、曹某雄拒不执行案,代某某拒不执行案,四名被告人归案后,积极兑现执行款,被依法从轻判处刑罚;曹某群拒不执行案,其归案后仍拒不履行法定偿还义务,被依法从重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专项行动受到最高法院表扬,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首建中批示全市政法系统学习借鉴,省高院《执行工作动态》、市委政法委《政法综治简报》予以典型推介。

  三、强化普法宣传,让司法公开更有力量

  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充分发挥司法审判教育、规范、引导的职能作用。

  专项活动普法。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爱民服务月”、“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开展法制宣传21次,发放宣传资料11500份,提供法律咨询700余人次,刊登稿件336篇,在永兴电视台、法院户外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打击拒执、禁毒等普法专题片。

  以案释法。精心筛选本院有代表性的案例,以图文并茂的形式,编成《百案说法》、《银都审判》普法读本,向基层群众发放。积极借助电视媒体,讲好法治永兴故事,传播法治好声音,选取2件典型案件录制法治节目,在湖南经视《钟山说法》、中国教育电视台《法治天下》栏目播出。

  依托司法公开平台普法。网上公开生效裁判文书1800份,应上网裁判文书上网率100%,将504份生效裁判文书送达村组社区公开。举办“法院开放日”4次。推动庭审公开,对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开展庭审网络图文直播14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人民群众等旁听案件6件。20xx年8月28日,院长开庭审理了湘永煤业集团原财务部长李某某受贿、挪用公款案,县纪委组织近200名科级干部旁听,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四、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加强人民法庭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民法庭办公生活条件,建设“居家式”法庭,法庭干警做到了工作日全员驻庭、节假日专人驻庭。人民法庭建立巡回审判台账、人民陪审台账、文书上网台账、文书送达台账,并试点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由庭长签发裁判文书,审判质效稳步提升。全年受理案件1101件,审结1049件,其中巡回办案445件,调解结案431件,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49件,参与调解231件,协助执行153件。鲤鱼塘法庭负责人李晓良同志的先进事迹被《法制周报》长篇报道。我院被评为“全市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7]建设,建成警务指挥中心、数字法院系统、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远程立案系统、远程提讯系统、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和3个科技法庭、1个户外LED显示屏,配齐档案电子化设备,执行局、法警大队、人民法庭配备执法记录仪。我院被评为“全市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

  加强诉讼安全建设。落实最高法院相关要求,实现审判区与办公区分区隔离,配齐安检、监控等设施。新增12名辅警,除院机关配强安保力量外,人民法庭也派驻1名以上法警。出台《突发事件处置细则》,加强审判区的安全管理,通过安检收缴违禁物品8件,法警全天候定时巡查、动态监测,有效管控了突发事件,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安全有序的诉讼环境。

  五、坚持从严治院,不断优化队伍建设

  强化政治思想教育。始终把政治思想教育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县委集中统一领导的权威性,坚持重大工作部署、重要人事安排、重点改革事项及时向县委汇报,在县委的领导下独立公正司法。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组书记、院长带头讲党课,组织干警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书目;党组中心组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组织生活会5次、学习研讨会13次,认真查摆“不严不实”问题,逐项进行了整改。每月举行1次升旗仪式,激发干警使命感;举办“道德讲堂”3期,深入学习邹碧华、钟江武、曾宪国及身边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凝聚道德正能量。

  提升司法能力。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举办“银都司法讲堂”9次、“读书沙龙”1次、书记员培训1次、远程视频培训25次,选送43人培训学习。继续实行青年法官导师制,着力提升青年法官庭审驾驭能力,庭审观摩指导62次。开展“庭审、文书大比武”、“书记员技能竞赛”、“办案之星”评比活动,张臣晖、罗丽桃、李琳等法官被评为全省办案能手。积极组织干警参加调研和学术征文活动,2篇论文获国家级奖励,3篇获省级奖励,连续第4年承担省级重点调研课题,课题《从孤立到协同:系统理论下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挑战与回应》获湖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xx年年会第一届“永雄优秀诉讼法论文奖”一等奖。

  改进司法作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从严治院、从严管理,在全院明察暗访54次,13名干警因迟到早退、未挂工作牌等被通报批评。强化人民监督工作,办理投诉28件,发放廉政监督卡2820份,回访当事人621人次。推行廉政、勤政谈话制度,对27名干警进行廉政谈话,院长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庭室负责人进行1次日常廉政、勤政谈话。

  六、主动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认真接受人大监督。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法院工作,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对县人大常委会交办、转办事项11件,及时进行调查、督办和回复。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对人民陪审员工作进行调研、指导,进一步规范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参审、退出等工作。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反映的相关问题,认真研究,积极吸纳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向代表通报关注案件的办理情况。加强与代表的日常联络,邀请代表旁听庭审55人次、视察法院工作2次,向代表发送法院工作短信10条,召开代表座谈会2次,收集意见建议56条。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县政协通报法院工作,认真听取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对法院工作的协商意见。全力支持县政协派驻县人民法院民主监督小组开展工作,配合开展视察调研,邀请参加庭审旁听。落实民主监督小组成员联系日制度。

  接受检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认真对待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邀请律师、法律工作者、居民代表召开恳谈会6次,回复群众网上留言7条。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言献策、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案多人少”矛盾加剧。20xx年一线法官人均结案109.4件,有5名法官结案超200件,最多的结案283件,尽管如此,仍有405件案件未结,广大法官“5+2”、“白加黑”已成工作常态。二是审判绩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在办案任务加重的情况下,有的案件办理时间过长,有的法官办案质量有所下降。三是司法环境有待优化。立案登记制实施后,无理缠诉等滥用诉权行为增多,一定程度上扰乱了诉讼秩序。当事人信访不信法,采取闹访、恐吓等非法手段威胁法院或法官的情况仍时有发生。四是诉讼服务工作有待改进。诉讼引导、法官约见、律师阅卷、诉调对接等工作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五是法官流失、断层等问题突出。部分资深法官或不愿在一线办案,或选择提前退休,20xx年有2名庭长和1名副庭长申请提前退休。青年法官“招不来、留不住”,20xx年只招录到4人,在职的又有3人通过考试调离。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努力加以改进和克服。

  20xx年工作安排 法院对进京接访汇报

  20xx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县人民法院工作的总要求是: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以保证法律实施为第一责任,以推进司法改革为第一动力,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第一追求,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为永兴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具体而言,努力做到“六新”:

  一是公正司法要有新建树。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认真执行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两个规定”[8],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扩大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和民商事案件类型化审判适用范围,加强类案指导,增强司法裁判的社会认同。加大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促进审判效率提升。深化司法公开,让公平正义看得见、能感受。

  二是服务大局要有新作为。主动对接永兴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将人民法院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与严格依法审判、公正裁判的法律规定有机统一。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推进“平安永兴”建设。妥善处理民间借贷、土地流转、房屋买卖等民商事案件,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帮助解决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遇到的法律问题,积极化解影响工程建设的矛盾纠纷。依法审理涉扶贫开发的各类纠纷,促进民生改善,实现共享发展。继续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审判执行活动,打造金融安全区。继续开展打击拒执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坚决维护胜诉人合法权益,助力“诚信永兴”建设。

  三是司法为民要有新举措。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建成网上诉讼服务平台、12368服务热线,为当事人提供快捷的诉讼服务。加大信息化投入力度,发挥信息技术服务群众诉讼的重要作用。加强司法公开“三大平台”[9]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抓好巡回办案,推动人民法庭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进一步做好以案释法普法工作。

  四是司法改革要有新进展。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正确处理放权与监督、放权与管理的关系。按照党委及上级法院部署,有序落实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推进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实现轻刑快判。推动裁判文书繁简分流,简化简易案件裁判文书,提高裁判效率。继续推进院领导办案制度。

  五是队伍素质要有新提升。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强化审务督察,坚决惩治司法不公、不廉行为。完善司法业绩评价机制,激励司法权高效行使。加大培训力度,着力增强法官司法能力。

  六是接受监督要有新成效。进一完善接受人大监督工作机制,及时向人大报告工作,坚决贯彻人大有关决议,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注重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不断提升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紧紧依靠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凝心聚力,奋发进取,为实现永兴“十三五”规划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法院对进京接访汇报3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xx年工作回顾

  20xx年,是朔城区法院历年来审判执行任务最为繁重的一年,是各方面风险压力巨大、极具挑战的一年,是全院干警殚精竭虑、倾情付出的一年,同时也是全体城区法院人团结一心、顽强拼搏、勇于担当的一年。一年来,面对民间借贷案件持续高位运行、执行工作压力剧增、执法环境更加严峻的现状,我院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316件,审执结4207件,诉讼标的总额1.65亿元,圆满完成了“54321”年度审判管理目标任务。我院先后被评为“山西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山西省诉调对接示范单位”、“全省执行工作先进单位”、“朔州市先进法院”、“朔州市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全市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涌现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孟钢等一批先进典型。据省高院通报,我院官方网站新闻稿件发布量进入全省基层法院前十名、全国基层法院前一百名。

  一、忠实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促进“平安朔城”建设。共受理刑事案件286件,审结286件,判处被告人440人。依法开庭审理朔州市开发区“6·19”小南国饭店爆炸案,对13名涉案人员全部作出了有罪判决。妥善处置豪门吉品鲍府、贵宾楼等与非法集资关联的系列案件,稳定和疏导被骗上访人员数百人次。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故意伤害、抢劫、强奸、诈骗等案件158件241人;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8件30人。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打击与保护并重,惩治与防范并举,积极推进轻刑快审和社区矫正改革,对未成年人犯罪、轻微刑事犯罪以及具有自首、立功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确保每一个案件都做到准确定性,量刑适当。判处的440名罪犯中,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9人,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39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342人。

  (二)有效化解民事纠纷,促进“和谐朔城”建设。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448件,审结3404件,结案率为98.72%,涉案标的1.3亿元。调解、撤诉案件2446件,调撤率为70.94%。组织力量积极化解经济下行压力下的两类矛盾纠纷案件,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99件,审结合同纠纷案件880件,同比分别上升150%和20%。主动与公安交警、保险、医疗等部门沟通,在交通事故赔偿、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等领域建立诉调对接机制。我院交通巡回法庭,全年审结交通事故纠纷案件1736件,其中诉前调处1076件,司法确认640件。

  (三)妥善解决行政争议,促进“法治朔城”建设。共受理行政案件27件,审结27件,结案率为100%。监督支持并重,推进依法行政。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0件,较上年的11件增长45%;审查非诉行政案件7件,执行7件。注重保障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办理4件国家赔偿案件,其中一件决定向受害人赔偿13.8万元,其余三件依法驳回。深化业务指导,通过专题讲解、个案指导、司法建议等多种形式对行政机关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提出建议和指导。

  (四)着力推进执行工作,促进“诚信朔城”建设。多措并举、加大力度、努力兑现胜诉权益。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551件,执结486件,执结率为88.2%,执结标的额3264.65万元。不断强化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启动失信人员黑名单制,对恶意逃债的46名“老赖”依法作出决定并报送国家执行平台曝光,对15人给予司法拘留。多次召开执行专门工作会议,开展集中打击“拒执”专项行动,对40案42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以及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犯罪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一)健全诉讼机制,减轻群众诉累。作为全国模范诉讼服务中心和全省首批司法公开示范点,20xx年,我院再接再厉,以开展“星级服务”为抓手,细化服务节点,深化服务内容,简化审批程序。启动网上立案、预约立案、电子送达、适时保全,为当事人提供各类诉讼文书样本和空白文书;完善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和快速调处机制,妥善审理好劳动争议、三养三农、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涉案纠纷。拓展远程立案、调解、提审、接访、庭审等司法功能。全年接待兄弟法院来访参观30余次。

  (二)便民利民审判,服务发展大局。开展“法官五进”活动,将巡回法庭开进乡村、社区、学校、企业、机关,派出百余人次就地审理案件175件。积极开展好“一村(社区)一警”、“双包双入”联系走访活动,对涉法涉诉、社会治安、村务管理和邻里纠纷等问题做好司法服务。加大对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的服务力度,常态化组织法官为市、区重点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司法建议。全力保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展,努力为全区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落实司法救助,缓解群众困难。全年为64件涉民生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69.79万元,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问题导向,把交通事故、医疗损害赔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案件作为重点,对20余起执行案件的特别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0多万元。我院两次召开涉民生案件执行兑现大会,现场集中发放执行款项420万元。

  (四)抓好涉诉信访,解决群众诉求。新开辟的信访执行服务大厅,设立约谈、接访、心理疏导等窗口。积极推进涉诉信访机制改革,推行“诉访分离”,有效解决“入口不顺”、“程序空转”、“出口不畅”等问题,推行判后答疑、申诉听证,做好释法明理和教育息诉工作,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建立接待登记、定期排查、跟踪回访、司法救助体系,稳妥抓好源头治理。坚持院领导接访常态化,全年累计接待来访群众1212人次。

  三、深入推进司法公开,打造阳光司法平台

  (一)拓展司法公开渠道。深入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和审务“六公开”,除法律规定不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全部实现公开开庭审理。开通朔城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作为司法公开的主要载体。把法院微博、院长微博作为即时发布司法信息的有效手段,全年播发开庭公告、审判简讯等动态信息上千条,有针对性地选择重大、典型案件通过微博直播庭审或执行全过程,便于公众了解法院工作。

  (二)建立司法公开平台。加快“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一是建立审判流程公开平台。通过建立网上办案系统与司法公开平台的有效对接机制,当事人可从平台获取案件的基本信息。目前,当事人可以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本院服务大厅触摸屏系统查询案件进度。二是建立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把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我院符合公开条件的1000多件裁判文书全部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三是建立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健全执行查控管理、关联案件查询、执行公开“在线”服务等功能,确保当事人从执行信息公开平台获取执行立案信息、执行人员信息、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等。

  (三)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加强“两微两网、一报一刊”自媒体宣传平台建设。积极与山西电视台、朔州电视台、山西法制报等媒体合作。精选典型案例在山西电视台《法眼》栏目播出8期节目。山西、朔州新闻联播多次专题报道我院。新华网、中国网、山西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审判》等各类媒体刊发我院的普法宣传稿件74篇。举办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的首个国家宪法日暨公众开放日活动。通过陈列阳光司法系列展板、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召开新闻发布会、为来访群众发放《宪法》单行本和《法在身边》丛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在校学生参观法院、旁听庭审等,很好的发挥了司法裁判引领社会风尚、普及法治理念的职能作用。

  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着力提高司法水平

  (一)教育为先,加强思想建设。坚持晨会制度,创新学习方法。把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明确法院工作的方向和道路。深化干警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全院干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和激励全院党员干警争当先锋模范。

  (二)廉洁为本,加强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召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四风”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问题,深刻对照检查,边查边改、建章立制、整改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以“利剑工程”为载体,强化干警勤政廉政、甘于奉献意识。多次举行升国旗仪式和法官、党员宣誓活动,加强干警职业道德教育。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作用,开通纪检监督网站和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业务为要,加强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兴院战略,面向全国招录5名法官公务员。加强业务培训,共选派50多人次参加全国、省、市业务培训。对新任命的30名人民陪审员组织岗前培训,提升法治素养。重视公检法的协调配合,建立审判联席会议制度,为大要案件的审理提供智力支持。20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面向退伍军人和公安院校毕业生择优招录20名司法辅警,全面提升了法警队伍的应急保障水平。

  (四)依托科技手段,加强数字法院建设。我院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信息网络“天平工程”,网络延伸到基层法庭,在全省率先实现五级联网。已建成的高清科技法庭系统、办案区安检系统、远程信访举报系统等,实现审判流程计算机管控全覆盖。率先在全市完成了“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安装调试,实现了案件信息录入、审批流转的自动化。

  五、主动接受各界监督,积极扩大司法民主

  我们始终秉持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爱护关心的理念,自觉把审判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加大与“两代表一委员”及社会各界的联系。对涉及全区经济发展大局的案件、涉及民生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时请示报告,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工作、旁听审判。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加强民意沟通,正确对待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网络舆情对法院工作的评价。及时收集研判网络舆情,加强舆论引导,有效回应质疑。我院的网络舆情监测、网评队伍,管理有序,监测准确,反馈及时,受到高院新闻中心的通报表扬。按期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当前,我院人民陪审员的总数已达到60名,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参与司法的代表性和覆盖面。

  各位代表,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思想观念、司法作风、工作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二是“六难三案”问题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距“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仍有很大差距;三是编制不足、人员老化,案件增幅过快,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一线办案法官年均办案超百件,部分法官接近二百件,法官超负荷办案现象普遍;四是信息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强化等等。对此,我们将在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20xx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xx年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以推进法院司法改革为主旋律,不断深化司法公开,认真践行司法为民,积极适应政治经济社会新常态,为实现弊革风清、促进富民强区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为此,今年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大局意识,发挥审判职能。始终坚持依法审判与服务大局相统一,维护稳定与化解矛盾相结合,个案公正与社会公平相协调,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继续完善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措施,妥善审理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推进司法改革,完善运行机制。按照中央和上级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总体布置,落实顶层设计,开展基层探索,做好人员分类管理、完善职业保障、建立专业职务序列等工作。积极推进以庭审为中心的运行机制改革。实行法官办案终身负责制,严格执行错案追究、责任倒查机制。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

  三、坚持司法为民,落实便民举措。推进“升级版”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便民诉讼服务网络,加大巡回审判和法制宣传力度。继续深化涉诉信访改革,严格落实涉诉信访终结制度。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司法救助力度,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平台建设。推进信用惩戒机制建设,运用大数据为执行工作和司法决策服务。

  四、狠抓审判管理,规范司法行为。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案件质效量化考核机制,注重均衡结案,严格审限管理和责任追究。全面推开“庭审观摩、案卷评查、文书评比、网上办案”和“书记员听打技能比武、法警职业技能比武”的“4+2”办案竞赛活动。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严格审判执行纪律,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推动机关管理和审判管理相促进、两不误。

  五、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及时办理提案和意见建议。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扩大人民陪审员选任范围。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适时召开法院新闻发布会,满足公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六、坚持从严治院,加强队伍建设。抓住班子建设这个核心,落实从严治院要求。深入推进人民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司法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通过依法确定权力、科学配置权力、制度限制权力、阳光使用权力、合力监督权力、严惩滥用权力,切实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在“不敢腐”的基础上,形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新要求开启了新征程,新形势必须有新作为。新的一年,我们将认真贯彻区委部署要求和本次大会决议,坚定不移地正确适用法律,义无反顾地捍卫法律,始终不渝地忠诚法律,一定让受到侵害的权利得到保护和救济,一定使违法犯罪活动受到制裁和惩罚,在推动全区“六大发展”、“两大任务”和法治朔城建设进程中再立新功,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书写好中国梦朔城篇章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